02.27 周口開心人藥房一個口罩25塊 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查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田林 王士偉文圖

周口開心人藥房一個口罩25塊 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查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要求各地從嚴從重打擊口罩等防控物資生產領域價格違法行為。然而,在周口市區一藥房內,單個口罩被售賣到25元。對此,周口市場監督管理局物價部門(以下簡稱:監管局)已介入調查。

2月15日,周口市民陳女士向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反映說:“疫情期間,在周口市七一路與工農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周口開心人大藥房購買了24個‘朝美’牌普通口罩,總額600元,每個口罩售價25元。就是那種防塵的一次性口罩。一開始就感覺太貴,但感覺疫情嚴重,就掏600元買了24個。買回後,我在網上一查價格,發現網上是3塊錢一個。感覺這藥店太黑了。之後,我多次撥打12315投訴,提示都是忙音,才向你們反映。”

周口開心人藥房一個口罩25塊 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查

據瞭解,陳女士購買的口罩為勞動使用的一次性防塵口罩,還不是專業的醫用口罩。2月15日,記者把此事通報給了監管局。

2月21日,記者聯繫監管局詢問調查進展,孫健告訴記者:“疫情期間我們這的投訴比較多,忙的很,口罩這個事,我們單位已經派人去了,對舉報的25元一個口罩的線索進行了核查,就目前核查的結果,構不成價格違法行為。”

一個普通口罩就賣25元,咱是怎麼調查的?對於記者的疑問,孫健說:“我們單位有規定,調查細節,我們不便於透露。”

2月23日,記者再次聯繫監管局孫健瞭解情況,孫健說:“我們到現場詢問了相關的當事人、負責管後臺人員,通過調取他們後臺電腦系統,顯示的這個賣25塊錢的口罩,在1月19號之前和之後銷售的價格都是25元一個,系統還顯示其他人舉報的關於口罩、消毒液這一類的,口罩本來是一個放開商品,我們不管,(價格)是一個市場行為,但是在疫情期間,國家市場監管局下發了指導意見,他這個19號之前和之後都是銷售的25元,他不符合這一條,沒有超出這個差率,不是疫情期間他這個商品我們是不管理的,商家自主定價,只要符合明碼標價。”

當記者問其口罩當時貨架上標價是不是25元時,孫健說:“他這個(價格)標的不是很整齊,因為在這之前我們都發現這個事了,明碼標價的是另一個案子,我們肯定要處罰,第一次市場巡查的時候我們拍的有照片,作為價格法來說,不執行明碼標價的5000元以下罰款,這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至於這個賣25塊口罩的調查,河南省沒有出臺、規定這個差率的東西,他這個差率過大的話,我們可以提醒告誡,告誡後仍不整改的將對他進行處罰,至於這個調查結果我們往上報,看上邊領導批下來是啥意見再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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