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應對疫情,北京公積金中心出臺階段性支持政策

北京市為助力企業抗“疫”的紓困措施仍在繼續。


今天,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個人提供階段性支持政策。


《通知》明確,在2020年6月30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可按租房合同或房租發票上的實付租金額提取公積金,不受月繳存額的限制。


2月20日,住建部副部長倪虹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表態,住建部已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提出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的三項階段性支持政策,受到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個人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等。


僅僅一週後,北京市就迅速出臺落實政策,發佈《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執行時間是從發佈之日起,到2020年6月30日止。


適用範圍


“政策適用範圍,一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經營、繳存住房公積金存在困難的企業,二是一線醫護人員、疫情防控人員,因疫情需要隔離或者受疫情影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向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介紹,管理中心將對相關情況予以核實。


針對企業


針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通知》明確提出,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疫情期間,我們推薦無接觸辦公,除了傳統的到管理部櫃檯現場申請外,企業也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提交緩繳申請,管理中心審批由到企業現場審核調整為疫情結束後複核。”上述負責人表示。


針對個人


針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個人,《通知》明確,2020年6月30日前,繳存人以提供租房合同、房租發票方式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調整為以繳存人實際支付的房租金額確定,不受繳存人月繳存額的限制。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瞭解到,政策調整前,對於拿租房合同、房租發票方式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提取額度是按照月繳存額與月租金額孰低原則來確定。調整後,就不再看月繳存額了。


舉例來說,在北京租房的護士小夢,參與到了此次“戰”疫一線。小夢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3000元,但月租金為4000元。政策調整前,小夢月提取額度為3000元,可一次性提取9000元;而政策調整後,小夢月提取額度將變為4000元,也就是租金全額,可一次性提取12000元。


溫馨提示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這項調整隻針對有租房合同或房租發票的繳存個人。對於無房且不提供租房合同或房租發票的,仍然維持1500元的原提取額度不變。


此外,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通知》也明確,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有需要的繳存單位和個人,可以抓緊申請。再強調一次,這是為應對疫情的階段性支持政策,到2020年6月30日截止。


小貼士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如何申請緩繳?


(1)企業可通過三種途徑向所屬管理部提出申請: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向所屬管理部郵寄申請材料或到所屬管理部櫃檯現場提出緩繳申請。


(2)申請時企業需提供《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211)和《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清冊》(住房公積金錶212),並加蓋公章。


企業申請緩繳應與職工充分協商,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議企業採取網絡申請方式,網上提交申請的,將系統自動生成的表格打印、蓋章後通過系統上傳照片或掃描件。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申請緩繳的企業,如果是通過託收方式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否應該在緩繳申請同時停止託收業務?


應該。繳存方式由繳存企業自主選擇,需要停止託收業務的,可以通過網上業務系統辦理變更,變更後即時生效,但託收日當天不能辦理。建議提前辦理。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還款的借款人如何申請?


借款人可致電010-12329或82011234,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受疫情影響的具體事由。管理中心記錄借款人情況並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不計為逾期,並與借款人商定後續還款安排;對系統中自動產生的徵信逾期記錄予以調整,個人信用記錄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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