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拿乾貨 出硬招“人社13條”抗疫情助復工

■援企穩崗政策全覆蓋

■加大擔保貸款扶持力度

■減免創業實體入住創業孵化基地有關費用

■“點對點”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用工需求

■開發疫情防控公益性崗位穩就業

■開通工傷保險快速認定通道

■緩繳社會保險費

■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開闢引才綠色通道

■建立疫情防控獎懲制度

■落實人事傾斜激勵政策

■依法穩定勞動關係

■延長爭議仲裁期限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人社部門按照市委和市政府要求,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能,以穩就業為先,結合包頭實際,制定出臺13項措施,有序有效助力抗擊疫情和企業復工復產。

援企穩崗政策全覆蓋。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和民生保障企業優先撥付援企穩崗資金,在全市企業復產復工後,實現政策全覆蓋。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延長對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今年2月中旬已撥付支企穩崗返還資金2717.37萬元,惠及企業116戶、涉及職工7.2萬人。

加大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小微企業和個人,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貼息支持。對小微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貼息貸款,對於發展前景好、帶動就業人數較多的,可申請最高600萬元創業貸款;對以高校畢業生為主體,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青年創業者,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50萬元。今年以來已發放創業擔保貸款2059萬元,帶動就業459人,同比增長131.8%,有力發揮了創業支持就業的倍增效應。

減免創業實體入住創業孵化基地有關費用。鼓勵創業孵化基地在疫情期間為入駐創業實體減免租金、提供免費創業服務,對疫情期間為入駐創業實體減免租金的創業孵化基地給予資金補助,補助標準為給予3個月減免費用的30%,最高達到50萬元。

“點對點”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用工需求。對於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等重點企業,指定專人對接,通過本地挖潛、餘缺調劑、組織見習等方式,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以上企業每吸納一名高校畢業生、農牧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的,按每人10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主動對接發改、工信、農牧、統計等部門以及全市各大工業園區骨幹企業,建立專班、專員、專線、專網,通過24小時重點企業用工調度全力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目前我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413戶,開工309戶,涉及職工14萬人,復工率74.82%。組織召開“春風行動”網絡招聘會、“戰‘疫’有你、青春有約”七校大學生招聘直通車活動,著力打造線上“春風行動”,暢通就業供需渠道,為企業儘快開復工奠定良好用工基礎。截至目前,已有179家企業註冊併發布招聘信息,提供就業崗位2100餘個。

開發疫情防控公益性崗位穩就業。依託勞動就業核心業務系統,開展農牧民工供求狀況監測工作,全面掌握我市農牧民外出務工的基本情況和服務保障需求。開發疫情防控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因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失業人員和無法外出務工的農牧民工。依託現有的職業介紹和公共網絡招聘平臺,收集、登記、發佈企業復工復產情況和用工需求,以及農牧民工求職創業需求,及時發佈崗位信息,開展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搭建線上面試洽談平臺。今年以來農牧民工轉移就業9.74萬人,實現同比基本持平。

開通工傷保險快速認定通道。對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疫情的醫護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開通工傷認定快速通道,及時提供工傷待遇保障。延續執行國家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緩繳社會保險費。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的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允許其在疫情解除後補辦。

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徵上述三項費用,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減費政策執行期間將為企業減輕負擔8.1億元。

開闢引才綠色通道。疫情防控相關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需要緊急補充醫護人員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可簡化招聘程序,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暢通招聘綠色通道,招聘方案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同意後,由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採取網上面試、考核等方式直接公開招聘聘用,以保障疫情工作急需,相關手續疫情過後補辦;對符合《包頭市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認定辦法(試行)》層次的,由主管部門通過網上面試、考核等方式組織開展相關人才引進工作,並將考核等材料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審核後直接引進,相關手續疫情過後補辦。

建立疫情防控獎懲制度。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各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對於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貢獻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特別是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貢獻突出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可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及時開展獎勵。對於獲得嘉獎、記功、記大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一次性獎金,獲獎人員所在地區或者單位經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質獎勵,所需經費按規定渠道解決。對於在疫情防控中不服從指揮、調遣或者消極對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落實人事傾斜激勵政策。對投身疫情防控鬥爭一線表現突出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聘用到相應崗位或晉升高一級職務。對獲得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區部門以上表彰獎勵的,可超崗位聘用,在七、八級職員晉升時可破格任用。對參加援助湖北以及我市疫情防控一線醫護人員,其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經歷視同下基層服務經歷,在職稱申報時不受名額限制,因表現突出獲得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級以上表彰的直接認定高一級職稱,對獲得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區級以上部門表彰獎勵的,可破格申報職稱,不受學歷、資歷等限制,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

依法穩定勞動關係。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引發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引導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彈性上下班等方式,儘量少裁員或不裁員。同時,對疫情涉及的勞動報酬支付、醫療期計算、休息休假安排、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等問題進行政策解讀,切實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勞動者合法權益。

延長爭議仲裁期限。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記者 張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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