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江蘇省揚中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野生動物非法交易行政公益訴訟案


江蘇省揚中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

野生動物非法交易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野生動物保護 線索摸排 監督救助 保護合力


【要旨】


檢察機關主動開展案源排摸,兩級院一體辦案,準確發現野生動物保護中存在的監管漏洞,促進完善相關治理措施,推動行業整改。發揮檢察公益訴訟在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中源頭啟動、全程監督功能,監督監管者、懲罰違法者、保護野生物種、教育同業人員,提高公益訴訟監督實際效果。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揚中市人民檢察院發現揚中市博聯農貿市場內的周某某水產經營戶、姚某某水產行公開出售巴西龜、野生菜花蛇以及青蛇等野生動物,且上述商家不能提供合法來源證明及相應的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明。


【調查和督促履職】


揚中市人民檢察院辦案組積極探索行業專業人員輔助辦案機制,邀請鎮江市野生動物保護站、揚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揚中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的野生動物保護專家參與到此次專項行動中,就有關專業問題進行諮詢和研判,並邀請了公益損害觀察員、專家與辦案組成員多次前往農貿市場,對前期摸排到的疑似違法銷售的野生動物物種進行辨認。同時,確認揚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揚中市轄區內農貿市場長期違法銷售野生動物現象怠於履行監管職責,於2019年8月22日向揚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書,督促該局積極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對相關野生動物經營戶的違法行為及時予以查處,切實保護野生動物資源。


2019年10月15日,揚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回函揚中市人民檢察院,已根據檢察建議對違法銷售野生動物的經營戶立案查處,下達處罰決定書,並下發《關於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檢查行動,要求轄區內各分局對各自轄區內的各大集貿市場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召開專題培訓會,佈置下一階段野生動物保護相關工作;組織專項整治,聯合其他部門持續開展對轄區內農貿市場及集市聯合集中檢查,全面徹底清查違法銷售、經營野生動物行為。


揚中市人民檢察院對該局的整治行動持續跟蹤監督,並對專項行動中繳獲的野生動物處置進行了回訪,監督行政機關對查獲的野生動物進行救助,目前涉案動物已被依法移送到相關野生動物園進行管護。辦案組又多次對集貿市場的違規銷售野生動物的經營戶進行回頭看跟蹤效果,現場普及野生動物保護相關知識和重要意義。


【典型意義】


該案是落實省、市兩級院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公益訴訟專項行動的成果。揚中市人民檢察院發出建議後,持續跟進相關被查扣野生動物的處置情況,監督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對野生動物開展救助,並聯合市場管理方對市場經營戶進行普法教育,防止類似事件發生。通過本案,檢察機關與市場監管局建立了定期互動機制,雙方定期請對方業務骨幹進行業務講座,加強了執法與司法銜接,形成了野生動物保護的合力。

江蘇省揚中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野生動物非法交易行政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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