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復工復產關鍵時刻!臨沂再下文!事關全市企業、個人!


眼下正值復工復產關鍵時刻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和今後一段時間

切實做好穩就業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臨沂市人民政府下文,


事關所有企業!所有人!

臨沂市人民政府

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臨政發〔2020〕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臨沂商城管委會,臨沂蒙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臨沂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各縣級事業單位,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8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發〔2020〕5號),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和今後一段時間穩就業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企業用工需求


1.建立用工保障制度。

實施即時響應機制,對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重點企業和市級以上重點項目的用工困難問題,由企業或項目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建立用工服務專員,“一對一”“點對點”提供用工服務。對介紹技能型人才、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和高校畢業生、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到復工復產企業就業的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含勞務派遣公司),符合條件的給予每人120元的職業介紹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安排。職業介紹補貼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3個月。(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發放一次性用工補貼。支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達產,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產的企業,給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2020年2月10日起一個月內復工新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或符合免繳規定)的,每新吸納1人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所需資金通過就業補助資金安排。(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3.擴大線上招聘服務。組織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大線上招聘力度,舉辦臨沂市“戰疫情、促復工、穩就業”網絡招聘服務活動,推行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動態發佈崗位信息,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春風行動。擴大人力資源供求雙方在線辦理事項,鼓勵進行網上面試、網上籤約、網上報到,打造“互聯網+”就業服務新模式。(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4.組織勞動者安全有序返崗和就地就近就業。針對企業和職工需求,加強出行運輸保障,疫情防控期間交通運輸企業為返崗相對集中的用工企業提供道路定製化運輸服務,取得當地政府指定運輸證明後,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民工返崗包車通行證》,優先保障通行,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費,保障員工返崗安全便捷暢通。

有條件的縣區可為企業返崗員工提供交通補貼。深化政企合作,暢通復工信息,鼓勵企業吸納本地求職人員就地就近就業,提高復工率。廣泛收集和發佈本地用工需求信息,挖掘當地產業園和服務業帶動就業潛力,開發一批就業崗位,引導就地就近就業。(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降低用工成本,全力幫助企業渡難關穩崗位


5.降低社保成本。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關於減免政策,待省人社廳出臺實施辦法後,按新辦法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後再延長1年。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階段性降低1個百分點。向醫藥生產和流通企業提前預付醫藥貨款,解決企業資金週轉困難。有序劃轉國有股權的承接主體持有的國有資本收益,專項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6.加大穩崗返還。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再延長1年,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上年末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將穩崗返還裁員率標準放寬到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放寬到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的20%。加快全程網辦,確保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返還資金及時足額返還到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7.減輕殘保金、住房公積金負擔。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保金實行分檔減繳,暫免徵收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企業殘保金。對因疫情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可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保金。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依法申請按照企業和個人各5%的最低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殘聯、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緊盯重點群體,確保就業局勢穩定


8.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實施“樂業臨沂”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行動,開展校企地三方就業協作和“線上有招”高校畢業生招聘專項行動,推行就業手續“秒辦”“簡辦”服務,暢通高校畢業生來我市就業渠道。擴大選拔錄用選調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青年見習計劃和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規模,紮實推進“青鳥計劃才聚沂蒙”項目。

公開招聘一批鄉村教師、醫生、社會工作者充實基層。引導社會工作相關部門及基層開發設置社會工作相關崗位,加大社會工作及相關專業學生的招聘力度。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或靈活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將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滿3個月後,用人單位可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並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對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可通過公益崗位安置幫扶。(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9.穩定農民工就業。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實施鄉村振興,積極挖掘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增加就業崗位,鼓勵引導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和農民工入鄉返鄉創業。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對勞務合作社、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可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購買服務。加大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推廣應用力度,

實現農民工工資支付網上動態監管,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髮放。(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


10.幫助困難人員就業。完善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制度,重點對零就業家庭成員、建檔立卡適齡貧困勞動力等開展即時就業援助。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適應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需要,在鞏固千名公益性崗位基礎上,新開發部分社區防疫臨時公益性崗位,充實基層社區公共防疫力量,促進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業,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階段性延長就業援助政策,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以及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穩定已脫貧的貧困勞動力就業,對疫情期間正常經營的就業扶貧車間,按照安置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數量,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吸納就業補助,補助時間從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所需資金從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扶貧開發辦)


11.統籌其他群體就業。壓實屬地政府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穩妥做好鋼鐵、地煉、焦化、建陶、木業、鑄造、化肥、輪胎和氯鹼等行業在化解過剩產能及轉型升級過程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實施退役軍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健全面向退役軍人的就業服務平臺。落實殘疾人專項扶持政策,支持殘疾人多渠道就業。全面保障婦女就業權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殘聯、市婦聯)


四、加強職業培訓,提升就業創業能力


12.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聚焦我市重點群體、特色產業、市場急需工種,全力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落實,鼓勵支持更多勞動者參加培訓。開展“沂蒙名吃”、家政服務等特色培訓,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支持各類企業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建設職工培訓中心、企業大學和繼續教育基地。將20歲以下有就業意願的登記失業人員納入勞動預備制培訓範圍。支持互聯網平臺企業開展“互聯網+職業培訓”,引導勞動者靈活安排時間參加線上培訓。支持企業自主開展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鼓勵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利用師資和實訓資源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對在疫情期間參加線上互聯網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等重點群體,按照5元/學時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補貼時間截至2020年6月30日,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應急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工商聯、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13.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行動。廣泛開展崗位練兵,舉辦“勞動之星”技能大賽,支持舉辦“技能興魯”職業技能大賽重點賽事。遴選建設一批市級技能大師和市級技師工作站,開展帶徒傳技、技能攻關、技藝傳承、技能推廣等活動。編制《臨沂市急需緊缺技能人才目錄》,開展緊缺技師培養行動,打造金藍領培訓品牌,進一步加大新型學徒制培訓。在規模以上企業推行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引導企業將自主評價結果與人才使用、薪酬待遇掛鉤。加大市級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力度。(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14.實施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建立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並重、縱向貫通和橫向融通並行的職業教育制度。建立專業佈局動態調整機制,健全人力資源統計、市場預測、供求信息發佈制度,持續調整優化技能人才培養結構,滿足社會對技能人才的需求。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方式,建設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實習實訓基地,提升人才技能水平。(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支持創業創新,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15.加強創業平臺建設。積極培育市級創業創新示範綜合體,推動產業鏈、創新鏈、人才鏈、資金鍊、政策鏈“五鏈統籌”,深度融合。鼓勵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在疫情防控期間降低或減免創業者場地租金等費用。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省、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省、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所需資金由省級或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安排,同一機構選擇申報省級或市級補貼,不重複享受。(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6.加強培訓提升創業能力。落實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有關政策,支持“互聯網+創業培訓”平臺建設,豐富創業培訓形式和教學內容。選擇有持續發展和潛力的初創企業經營者,組織開展“一對一”諮詢、理論培訓、實訓觀摩等為主要內容的創業訓練營活動,提升創業者能力和素質。組織開展創業大賽等活動,加強創業政策宣傳,遴選優秀創業項目和創業典型,開展創業明星表彰,營造紅色沂蒙、創業沃土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17.加大創業資金支持。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返鄉入鄉創業企業金融支持,城商行、農商行縣域吸收存款優先用於支持返鄉入鄉創業。積極探索設立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創業基金。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佔現有職工比例下調為20%,職工超過100人的比例下調為10%。符合條件的個人給予最高15萬元、合夥創業或組織共同創業的給予最高45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小微企業實施“創貸+商貸”,其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300萬元。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的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並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建立信用鄉村、信用園區、創業孵化示範載體推薦免擔保機制。根據政策實施情況、資金支撐能力,適當調整創業補貼申領條件。(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臨沂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18.推進返鄉入鄉創業。

把返鄉入鄉創業與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等緊密結合,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在創業地與當地勞動者同等享受創業扶持政策。加強返鄉入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農村創新創業孵化實訓基地等各類鄉創平臺建設,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低成本、多要素、便利化創業服務。各縣區可結合返鄉入鄉創業人員需求,在省內外設立返鄉創業服務站,並根據服務效果,統籌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就業補助資金等給予獎補。將返鄉創業項目確需的新增建設用地納入鄉村振興用地指標優先支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六、加強分析研判,防範規模性失業風險


19.加強就業形勢監測預警。密切跟蹤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和用工影響,加強規上企業、重大項目和中美經貿摩擦、去產能、環保治理涉及企業用工監測。加強對與美國有貿易往來企業的運行監測,強化與對美貿易依存度高於80%企業的有效對接。執行城鎮調查失業率、勞動力調查等制度。加強移動通信、交通運輸、社保繳納、招聘求職等大數據比對分析,多維度開展重點區域、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時段就業監測,及時發佈失業預警。(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大數據局、國家統計局臨沂調查隊)


20.妥善處置失業風險。完善規模性失業風險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措施,建立健全就業崗位信息歸集發佈制度。規範企業裁員行為,防止出現大規模裁員。對擬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指導其依法依規制定和實施職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相關情況,依法依規支付經濟補償,償還拖欠的職工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設立就業風險儲備金,用於應對突發性、規模性失業風險。對因規模性失業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妥善處置。(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1.穩定和諧勞動關係。支持企業通過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方式,妥善處理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因疫情防控導致特殊困難的職工特別是孕期、哺乳期女職工等,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協商安排遠程辦公、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多元化解勞動爭議,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查處用工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


22.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對2019年12月及以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加大失業保險擴面徵繳,加快推進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對生活困難的失業人員及其家庭,及時按規定納入低保、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保障範圍。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加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保障力度,確保不因病致貧返貧。(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醫保局)


七、加強組織領導,狠抓政策落實


23.強化組織領導。縣級以上政府要切實履行穩就業主體責任,健全就業工作議事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本地區穩就業工作。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區穩就業工作第一責任人。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市縣編制資源,落實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編制標準。進一步完善多渠道就業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確保就業創業政策落實落地。提高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就業指標權重。大力宣傳穩就業重大決策部署,加強政策解讀,提高政策知曉度。對在穩就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及時表彰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委宣傳部,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4.加大政策協同。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制定改革發展、產業調整、社會管理等重要政策時,綜合評估可能對就業產生的影響。對可能造成規模性失業的,政策牽頭部門應提前制定應對措施。制定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保治理、城市管理政策,嚴禁擅自提標、層層加碼,

堅決杜絕“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一刀切”做法,避免集中停工停產停業,最大限度減小對就業的影響。(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5.狠抓工作推進落實。打造“樂業沂蒙 溫暖人社”就業服務品牌,廣泛開展系列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建立失業人員常住地登記服務、定期聯繫、分類分級服務制度。推進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推行智能化認證、電子化簽章、不見面服務,實現全程網辦、全市通辦。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鼓勵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新業態,深入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大力宣傳穩就業重大決策部署,加強政策解讀,提高政策知曉度。開展政策落實服務落地專項行動,改進工作作風,深入基層一線,推動政策落實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轉變,提高企業和群眾的政策獲得感,全力完成就業工作年度目標任務。(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切實解決企業存在的困難!

都是實打實的好政策,

請擴散給身邊的朋友吧!


復工復產關鍵時刻!臨沂再下文!事關全市企業、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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