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拆遷戶王老太房子拆後分得360萬,給兒子300萬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為什麼?

十萬個母雞


事實上,不可能給女兒平均分配,基本上中外都這樣,這是沒辦法的事。

特別是中國,按照香火觀講,外公外婆去世後,外孫的後代就認不得誰是誰,一般不會逢年過節來上香祭祖。但兒子的家族一直會把你當祖宗供著。所有老人,將來你我都要老,一定都會考慮到這個實際。

祖宗要被後輩記著,祖宗想被後輩記著,看起來沒啥意思,是落後迷信,實際上,這種觀念,是中國5000年延續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因有這種觀念,所以,我們的老祖宗都一定要給我們留點什麼,而我們一定也該給後輩留點什麼,供後人紀念。這樣,才不會只管自己花天酒地,哪管死後洪水滔天。一個為後輩著想的民族才能長久。

就這個問題看,顯然,女兒認為分少了,但她不瞻仰父母,這是不對的。道理上,女兒不拿遺產就可以不負責養老(即父母花大錢的事可以不管),但平常的禮節探視,是必須的,這是孝順。何況這個女兒拿了,那至少該負責六分之一養老 ,她卻來都不來。

兒子不養父母那更錯了,妹妹拿的部分,是很少的,這是父母心意,何必一定要自己全得?

出現這種情況,建議上法院,由法院追回養老錢,由母親掌握,因為這對兒女都不是三觀正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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