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對於安樂死,你有什麼看法?

朝陽遠樹


個人支持安樂死。畢竟現在有很多絕症無法治癒,越到晚期,病人越生不如死。家人也不願給他們放棄治療,花著錢遭著罪,病人也會有嚴重的負罪感,覺得是自己的病拖累了家人。關鍵晚期的病人看起來真的好痛苦。我姥姥在我上小學的時候得了肺癌,由於腫瘤擴散到大腦了,無法手術。後期姥姥癱瘓在床,又是化療,又是喝中藥,各種忌口。那時自己雖然小,但是看姥姥成天癱瘓,還中藥不離口。家裡的家禽也都賣了,貓咪也都送人了,沒有精力照顧它們。姥姥也是偷偷的抹眼淚。後期媽媽在旁邊一直照顧到姥姥去世,聽媽媽說姥姥後期身體水腫,都翻不了身了,經常尿床,但是北方的冬天是燒炕的,姥姥的大腿附近都變色了,散發著難聞的味道,她自己可能聞不到嗎?最後姥姥還成天發高燒,喘氣費勁,口中總有痰。死的太窩囊了。我舅爺是去年離開的,腸癌晚期,老人肚子疼的厲害,需要打處方藥杜冷丁,吃止痛片。讓他去醫院還不去,說不如在家安心。只能委託醫院醫生每週來拍照取證給開藥。最後我爸說舅爺被折磨的大腿只有成人的手腕粗,整個人皮包骨,雖然家人都傷心,但是癌症晚期都知道早死早超生,免得多活一天多遭一天罪。沒有哪個希望自己的死相看起來那麼邋遢,那麼痛苦。我覺得對於那些長期受病痛折磨的病人實施安樂死,讓他們有尊嚴的死,是可行的。


愛喵de貓


我同意安樂死,我經歷過生死的磨難,生不如死的感覺,真的不如死了好,真正經歷過生死,人才可以真正的體會到,一生中什麼最重要,一直健康的我,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病,把我送到了死亡的邊緣,回頭看我以前的生活,徹底的改寫了我的世界觀,人活著什麼最重要,金錢名譽地位,一生奮戰在醫療第一線,盡職盡責,什麼都做的要求自己最好,年輕時有著出眾的外貌,能歌善舞,善解人意,工作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績,是大家心中人人羨慕的女強人,可在重病之後才發現,一切一切都是過眼雲煙,活得太累,活的雖精彩,想想都不如有一顆平淡的心,身體健康,兒女孝順,老伴不離不棄,吃得飽睡得香,你掙我鬥,有什麼意義,爭強好勝又能怎樣,早的容貌也有老的一天,所以做一個簡單平凡的人,一個善良的人,一個懂得感恩的人,順其自然,人生自有天註定,積德行善為人之本,所以病重沒時間和精力去想那麼多的事,願大家愛護自己,擁有健康,珍惜生命,快樂的生活,呼籲人性化的安樂死在我國早日立法。



美麗草原石平


如果患上了絕症,不可救治了,醫生都表態沒多久了,治療只能是浪費金錢,這種情況下選擇安樂死應該是不錯的選擇。我的同學上週剛去世,半年前鬧胃不舒服,就按胃病檢查,結果治療一段時間不見好,繼續查最後查出胰腺癌晚期。

家裡人就慌了手腳,醫生說只能手術有可能延長生命,家裡人商量決定做這個手術。但手術費很高,家裡人救人心切就決定做手術,醫生告知就是做了手術,也不保證能活多長時間,因為這種病可變性不可預測。沒辦法救人要緊做吧,緊張手術後,總算做了手術。可手術後的效果讓人遺憾,病情繼續惡化,接近死亡的前幾天,她要求安樂死,家裡人最終還是沒有同意。

如果早些選擇安樂死,一個減少了病人多少痛苦與磨難,這個胰腺癌就是活活疼死,二個也避免幾十萬元的治療費用,也給家庭減輕了經濟負擔。真希望正在遭受此痛苦的家庭,能不能選擇安樂死,這樣即減少病人的痛苦,更減輕家庭負擔。


成樹明


凡臥床三個月不能起床者,應徵求患病人或老人是否同意安樂死,簽字同意就應打針使其安樂死。這才是維護人權與尊嚴。國家是怕以此藉口亂殺人,故安樂死要有一套科學程序才能執行。


LiaoGY


荷蘭和比利時最體諒患惡疾者的痛苦。

絕大多數國家都是從活著的人的角度考慮(或受習俗影響),總認為對方哪怕再痛苦,都是喜歡活著,願意活著。所以,哪怕身上插滿導管,哪怕只有脈搏沒有知覺,哪怕自己再辛苦,都要讓對方“活著”或“騙”對方活著。

其實,死亡是必然的。一個人一出生就意味著開始走向死亡,只不過從生到死的距離不一樣。活著是輕鬆快樂的,或者所患疾病還不至於讓人喪失生活的快樂,或者雖然痛苦但還真有治癒的希望,那自然要努力鼓勵對方活著。問題是,現代醫學還沒有發達到治癒所有疾病的份上,而許多人患了惡疾,常常生不如死,活著是極大的折磨——無論是對病者還是對親人。這時,安樂死是最大的關照和選擇。

個人覺得,國家應該教育國民,讓大家逐步認識安樂死的意義,為“死亡文明”或“文明死亡”做好鋪墊。

當然,投入巨資研究醫學難題,讓人們健康一生,是我們共同的心願。








老頑197486757


同意,人活著要質量,死也要有尊嚴,如果病的癱瘓在床,不能說話,只有意識,吃喝拉撒全在床上,自己本人痛苦不說連累子女!還有其它不可治癒惡性癌症!住在重症監護室費用會拖垮全家人的!人的輪迴是150年,早死早超生!重新投胎!


清風16412846


為了防止被別有用心的人鑽空子,我國不允許對病人施行安樂死。現實生活中病入膏肓的人,常年臥床不能自理的人確實生不如死。我的想法,申請安樂死的人必須家屬簽字公證,安樂死的執行,必須在指定的醫院,由專門負責的大夫,在被執行安樂死的親屬在場的情況下完成。


茶玄


我特別支持安樂死,看多了家裡老人和兄長,得了絕症在床上垂死掙扎的情景,想想都害怕,得了絕症的人不能吃,不能喝的,到最後都變得皮包骨頭,連人樣都沒有了,自己難受的不能形容不說,還要付出昂貴的醫療費用,勞心勞力,很多病者家庭到最後都是人財兩空,讓很多家庭長時間都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既然都得了絕症,到了無藥可醫的地步了,用安樂死讓病患者結束痛苦,有尊嚴的離開,也不拖累家人我認為這是一個最好最好的,対病者和病者家庭都是一種最人道的一種方式。


孤獨的影子95020596


我認為是可以的,特別是治不好的病,又無法忍的疼,活的沒尊嚴的也是一種人格汙褥,是對人權的不尊重,剝奪了人選擇死亡的權力


雅客1號


我比較支持安樂死!前提是患了不治之症,病魔又萬分痛苦地折磨人,不僅白白浪費人力和經濟,而且讓身邊親人們陪伴得筋疲力盡。與其這樣好人病人痛苦還救不迴轉不如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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