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舊作《傳情錄》

1. 暗戀

1.1. “認識一個人的唯一方式是不抱希望地去愛那個人。”——瓦爾特.本雅明《單行道.弧光燈》,王才勇譯本,第81頁,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

1.2. “純潔地去愛,就是接受距離,就是酷愛自身和人們所愛之物之間的距離。”——西蒙娜.薇依《重負與神恩.愛》,顧嘉琛、杜小真譯本,第63頁,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

1.3. “世人都知曉那人情猶如曇花隱現,瀟灑地攀附在紅塵的表面。”——羅大佑《思念》

1.4. 思念,即由於被愛的通量發生改變而產生的感生的愛意;在每一次的等待之中,它都化身希望,一遍又一遍地撒下那易碎如夢幻泡影、華麗如露亦如電的彌賽亞之花。

1.5. 謎樣的你的行為舉止彷彿是施加在我心靈上的美麗的外電場,而我的身體中的魂兒又怎麼不會就因此而如同電介質中的自由電荷一樣,向著你發生極化呢?

1.6. 不依靠定向寄出的情書,我難道也可以愛著你嗎?

1.7. 暗戀以與求偶的戀愛相同的方式使愛者感到自己被愛,恰似位移電流以與傳導電流相同的方式激發磁場。

1.8. 即使在肉身之中,暗戀也不產生化學效應與焦耳熱。

1.9. 有人關心過你嗎,孤獨的電介質?一張笑臉、一份饋贈、一聲安慰、一次愛撫或一個眼神?還是夾到你碗裡的一口菜、路的轉角處守候著你的一抹背影或者默默地向著你做出的某次側耳狀?倘若你確實不曾真的理睬,而那些點滴的痕跡卻又依舊還是不減熱情地向著你浮現,就該是已經有人關心過你了吧?【若那關心因你的忽略便消失了,那麼看來,它對你的愛恐怕到底不外乎薩特所謂“對被愛的謀劃”?若那關心甚至還要強迫你必須重視它、給它以回報,是不是也就可以被合宜地稱作某種關心的暴力?】就該是已經有人暗戀過你了吧?那作為無渴望而濃烈的暗戀的親情,因而是純潔並且偉大的。

2. 渴望

2.1.“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金剛經.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品》,鳩摩羅什譯本

2.2.“如能忘掉渴望,歲月長、衣裳薄。”——林夕《再見二丁目》

2.3.“害怕悲劇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麗的東西我越不可碰。”——林夕《暗湧》

2.4.“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莊子.齊物論》

2.5.“世俗基礎使自己從本身中分離,並在雲霄中固定為一個獨立王國,這隻能用這個世俗基礎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來說明。因此,對於世俗基礎本身首先應當從它的矛盾中去理解,並在實踐中使之革0命化。因此,例如,自從發現了神聖家族的秘密在於世俗家庭之後,世俗家庭本身就應當在理論上和實踐中被消滅。”——卡爾.海因裡希.馬克思《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第四條,中0共0中0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0大0林著作編譯局譯本

2.6.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安得與君相決絕,免教生死作相思。”(倉央嘉措詩,曾緘譯本)

2.7.此生的哪一個目的地,不會是最後終將併入墳墓的那些呢?

2.8.我憑什麼而竟敢奢望你會愛我?與我有關的東西,哪一個竟絕不會變化、消亡、朽壞呢?與我有關的事情,哪一個竟能夠承受得了那或許來自你的渴望永恆的愛呢?

2.9.對被愛感的渴望,難道不曾就是所有那些最令人感到可怕的事情,或起碼是使得那些最令人感到可怕的事情發生的根源嗎?

2.10.“這是最後的鬥爭,團結起來到明天。”英特納雄耐爾,請一定要實現。

3.孤獨

3.1.“小群,大群之賊也;大獨,大群之母也。”——章炳麟《訄書.明獨第二十九》

3.2.“孤單,是一個人的狂歡;狂歡,是一群人的孤單。”——陳曉娟《葉子》

3.3.曾因多情損善行,近身恐必誤傾城。世間哪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原詩為倉央嘉措所作,曾緘所譯;東方紫寰改)

3.4.“維納斯那裸0露的大腿在宇宙各地閃閃發亮,就像‘最後審判的劍’,只要有哲學家敢於發誓效忠處0女的密涅瓦【蜜妮娃】,就會被切成碎片。”——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我妹妹與我》第5章第2條,陳蒼多譯本,第135頁,文化藝術出版社,2003年

3.5.“我對於哲學女士——處0女蘇菲亞——的崇拜,就是以異教徒的方式放棄愛0神的聖0地……”——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我妹妹與我》第5章2條,陳蒼多譯本,第136頁,文化藝術出版社,2003年

3.6.“如果我從癱瘓中解脫出來,我就要再度開始生活,把人面獅身像的謎留給閹人和哲學家,成為一個竊賊。”——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我妹妹與我》第5章第2條,陳蒼多譯本,第137頁,文化藝術出版社,2003年

3.7.孤獨的病症,是柏拉圖的藥石、是馬克思的夢魔、是薩特的羞恥;它從午夜的恆河深處溢出來,念著帕坦伽利與數論派的神我,尷尬地開成一朵周遭滿是臭泥的蓮花——而那 “知其不可為而為之者”的身高、那在大冶面前踴躍且大聲叫嚷著的金屬與赤都的美夢,早已在不知不覺中刺痛了造化。

3.8.“我是蘇格拉底與幽靈的混血兒,我是遭天譴者之中一個會思想的鬼魂。這個世界厭倦了哲學家;我厭倦了我的蘇格拉底自我。蘇格拉底所認為的療藥只不過是另一種病症——思想的病!我的心靈已經向終極的真理——絕對的確定性——挑戰,而這種確定性已經讓我變得瘋狂。我的智慧終於被解除了魔力,我所知道的事情比哈姆雷特少,比蘇格拉底少,比一無所有少!這是最終的真理:並沒有真理,只有垂死的靈魂痛苦地垂吊在‘十字架’上……”——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我妹妹與我》第5章第9條,陳蒼多譯本,第149頁,文化藝術出版社,2003年

4.情書

4.1.活著的人,以它的羞怯或無恥、貪戀或憎惡、熱情或冷漠、歡喜或悲哀幾乎無間歇地向周遭的每一個路人寄送著不僅僅屬於它自己的情書。

4.2.“你吃了嗎”與“你愛我嗎”發出一樣的語調,各自搭起一座虹橋,向被詢問者送去此在的渴求的目光。

4.3.嘴是能夠用來吃飯和說話的,因而對於任一個有慾望者,它還能夠用來親吻。

4.4.是裸0猿的勞動催生了它們的最初的慾望,還是裸0猿的慾望帶領著它們去開始了勞動?或許不管哪種被給出的答案,都甚至無法徹底地調和皮膚的本體性的光滑(或粗糙)與功能性的粗糙(或光滑)之間的矛盾?

4.5.人的自由——尤其是它們選擇一份情感或接受一份情感的自由,取決於社會存在的整個兒的生產力變化幅度-焓變、體系熵增的速率與普遍政0治的意識形態溫標。

4.6.無論是反感還是好感,都意味著情書的寄出者對接收者的在乎而非無視。

4.7.你對我而言是在場的,當且僅當我向你以不大於光速的速度發出的情書能夠被你即時地——在給定的精確度上定義——接收到。

4.8.任一個承諾在它實現的可能來臨之前都僅僅只是一個謊言。

4.9.每一個顯現著人的身體的影像都首先對別人呈現為一個情書。

5.別人

5.1.別人或他人,即那些我無法直接意識到而只能通過把握其身體而認識其存在的客觀存在。

5.2.“他人在我的經驗中的顯象,通過手勢、表情、活動和行為等有組織的形式的在場表露出來。這些有組織的形式推回到一個原則上處於我們的經驗之外的進行組織的統一體。”——讓-保羅.薩特《存在與虛無》第三卷第1章第2節,陳宣良等譯本,第287頁,三聯書店,2014年

5.3.“他人是一個先驗的假說,除了他允許在我們的經驗中起作用的那個統一之外沒有別的理由,而且不可能無矛盾地被思考。”——讓-保羅.薩特《存在與虛無》第三卷第1章第2節,陳宣良等譯本,第289頁,三聯書店,2014年

5.4.“他人的身體作為別人所是的東西直接地向我們表現出來。”——讓-保羅.薩特《存在與虛無》第三卷第2章第2節,陳宣良等譯本,第429頁,三聯書店,2014年

5.5.“每一方都希望另一方愛他,而並不分析一下愛就是希望被愛,並且這樣,在希望別人愛他時,他只希望別人希望他愛那個別人。”——讓-保羅.薩特《存在與虛無》第三卷第3章第1節,陳宣良等譯本,第461頁,三聯書店,2014年

5.6.“尊重他人的自由是一句空話:即使我們能假定尊重這種自由的謀劃,我們對‘別人’採取的每個態度也都是對於我們打算尊重的那種自由的一次踐踏。”——讓-保羅.薩特《存在與虛無》第三卷第3章第2節,陳宣良等譯本,第501頁,三聯書店,2014年

5.7.“原罪,就是我在有別人存在的世界上湧現,並且不管我與別人的關係是什麼樣的,這些關係也只是我有罪這原始主題的多樣化。”——讓-保羅.薩特《存在與虛無》第三卷第3章第2節,陳宣良等譯本,第501頁,三聯書店,2014年

5.8.我愛你,就是我把“你”這一別人先驗地理解成一個統一體;就是即使無法確切展開,也要把我對“你”的愛獨斷地理解成一個滿射;就是完全不顧實際地,首先把“你”理解為整個世界對我湧現的象徵性的前提——這就是說,世間萬物無不染上“你”的色彩。

5.9.共產主義事業要求實事求是。

5.10.我對任意一個“你”的愛,都是無法做到實事求是的。

——————————————2016年2月24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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