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菏泽税收出台优惠硬举措:困难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 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近日来,菏泽市税务部门围绕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物资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紧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菏泽市税务部门对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集中梳理,通过官网、公众号等进行发布,确保纳税人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当享受的税费优惠,则制定了政策保障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菏泽税收出台优惠硬举措:困难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 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圣君告诉记者,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关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法延期缴纳税款;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延期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对生产销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可按需调整发票限额及用量,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为了疫情防控的需要,菏泽市绝大多数企业停工停产停业,这就给它们带来了巨大损失,比如房租、设备折旧、原材料过期、人员工资等。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损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税务部门出台相关措施,支持困难企业发展。

菏泽税收出台优惠硬举措:困难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 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李圣君说,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疫情防控期间,菏泽市税务部门推行“不见面”式税费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钉钉软件”等方式将税务总局梳理和发布的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推送给纳税人,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办理涉税事宜,尽量做到“非必须、不见面”。

菏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徐增生告诉记者,为了支持复工复产企业,发区税务局采取了网上办事咨询群,建立了远程办公模式,帮助企业解决一些涉税难点。比如说发票,与邮政签订委托邮寄协议,区局承担费用,纳税人免费接收。尽可能减少纳税人到厅环节。也实现了不见面办理,无差别等候。

菏泽税收出台优惠硬举措:困难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 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月18日,记者在位于桂陵路上的市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里看到,前来办理涉税事务的市民不多,大厅内井然有序。

菏泽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建议,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应尽量减少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如非特殊紧急类服务事项,可以推迟或延期直到疫情缓解后再行办理。对未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纳税人和缴费人可提前预约咨询。(来源:政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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