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工作動態】“素未謀面”化解保險糾紛案

疫情期間,為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定遠縣法院民二庭在積極參與防疫的同時,合理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案件調解工作,積極運用手機、微信主動與案件當事人溝通,督促被告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2月21日,該庭承辦法官運用電話、微信調解的方式,成功調解一起保險糾紛案件。

【工作動態】“素未謀面”化解保險糾紛案

原告劉某某為其所有的小型汽車向被告某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2019年12月9日下午16時17分,劉某某駕駛該投保車輛在S101省道由南向北行駛至46KM﹢80M處,由於操作不當撞向右側警示柱與樹木,造成該車受損,警示柱及樹木損壞的交通事故。經評估劉某某車輛損失為42680元,劉某某多次向某保險公司要求理賠未果後,遂訴至定遠法院。

2月21日,承辦法官與某保險公司負責理賠的工作人員取得聯繫,該工作人員向承辦法官辯稱,“我公司不是不履行賠償義務,而是雙方在理賠時發生較大爭執”,承辦法官隨後通過微信視頻的方式向雙方耐心解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並勸導雙方放下怨氣、以和為貴。在經過1個多小時的溝通後,雙方終於達成了賠償協議,劉某某也主動撤回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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