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上海海港檢疫所的前世今生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各國都加強了衛生檢疫工作,平時很少有人關注的衛生檢疫開始重新被人重視。中國的衛生檢疫工作是什麼時候開始的?中國人是如何拿回衛生檢疫權的?本文講述了上海海港檢疫所的前世今生,介紹有關情況,以饗讀者。


上海海港檢疫所的前世今生

海港檢疫管理處、上海海港檢疫所之職員

中國檢疫機構的開端

14世紀,歐洲第二次鼠疫大流行,期間歐洲人口的1/4約2500萬死於鼠疫,意大利、英國死於鼠疫的差不多是各自國家總人口的一半。

鼠疫讓歐洲人充分認識到海港作為海岸國家衛生檢疫的重要性。世界上第一個檢疫站在意大利威尼斯港建立,對到港船舶實施“檢疫(英文Quarantine)”,意思是隔離40天的措施。其目的是使原來處在潛伏期的疾病在隔離期逐漸呈現症狀,從而防止疫病的傳入。後來該單詞衍生為國境衛生查檢與隔離消毒傳染疫病。

日本在明治十二年(即1879年)立法檢疫時,將Quarantine譯為“檢疫”。從此中國在有關檢疫文獻中對Quarantine借用了日本譯法,且延續至今。

海港衛生檢疫隨著海運的興起傳入中國。1605年,荷蘭東印度商會派調查團團員詹森到我國臺灣省作報告,認為“一切疫病皆自海港傳入,由海路至平安之貨船與船員實有檢疫之必要”。這或許是最早傳入中國的檢疫理念。

鴉片戰爭,五口通商。由於地緣、交通等優勢,上海很快被英帝國主義視為擴大中國市場的最佳口岸,是英國商品輸入中國的樞紐,也是進出口貿易的重要集散地,因而發展十分迅速。在短短不到30年的時間裡,上海港就超越廣州港成為中國第一大海港,對外貿易佔全國的2/3。

黃浦江上各國輪船穿行如梭的同時,通過外輪傳入上海的傳染病的概率大增。當霍亂等傳染病不斷傳入上海並屢屢流行,威脅到旅居滬上人民的利益和生命健康時,海港檢疫提到了議事日程。在1872年12月9日工部局董事會議上,上海江海關醫務股醫生顛地提請會議關注截止到該年3月3日的海關半年度醫務報告,其中有一段摘要:由於上海的水源受到深度汙染,水中存有各種傳染病菌。但生活在水上的居民日常飲用水全部從中汲取,因而容易染上痢疾、傷寒等傳染病,進而傳播到岸上。故建議對《上海港口條例》第9條規定予以擴大範圍或強制實施,即“到達港口的船隻,凡船上有傳染病,均不得靠近港口下游界線一英里之內。同時應在前桅上掛一面黃旗。若無河泊司許可,任何人不得下船或上船。一旦發現船上有嚴重腸胃病症狀時,必須強迫船主將該船上的人統統送到岸上。官方的定期檢查將使逃避執行條例的情況不致大量發生。”

清同治十二年(即1873年),印度、暹羅(今泰國)、馬來亞、印尼等南洋諸國又起霍亂且不斷向外傳播。與之有頻繁而密切海上交通往來的上海港再度受到嚴重威脅。是年7月,上海海關稅務司懷特擬就4條檢疫簡章向北京總稅務司哈特報告,要求委派醫官登輪檢查暹羅等有疫情港口駛來的船舶,以保護上海租界僑民健康及洋商利益,並建議制定永久性條例;任命固定的海港衛生官員。總稅務司認為海港檢疫雖與海關有關,但屬地方行政事務。

不過外輪的檢疫因為涉及所屬國領事裁判權,遂決定由海關和地方官共同執行,檢疫官則由上海道臺從江海關的醫官中選聘,受地方官道臺和海關稅務司雙重管轄,並按規定收取檢疫費以助檢疫事業的發展。

上海首任檢疫官為江海關醫官詹梅森,於1873年8月15日登輪查驗世界各有疫情港口駛來的船舶。中國有史料記載的第一次依章國境衛生檢疫,就這樣發軔於上海港。

隨即,江海關監督會同各國駐滬領事擬定了《上海口各國洋船從有傳染病症海口來滬章程》,主要內容有4條:疫港來船應懸掛黃旗在港外待檢,派水警在旁看護,人員不得上下,由海關檢疫上船查驗。如船上有人患病,該船實施檢疫一至三日;如船上曾有人病故,該船實施檢疫三至五日;如船上現有多人患病,易地停泊,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檢疫期限酌情而定。

翌年7月經領事團商定,又對以上章程進行修正,補充了以下幾點內容:疫港由海關監督及各國領事館隨時確定;來自疫港的船舶均給以檢疫章程,須懸掛檢疫信號(白天懸黃旗1面、夜間成一直線掛紅燈3盞)方準進港;船上曾有人染疫,但患者已離船,該船也准入港;船上曾有人染疫病故,實施檢疫一至二日。如船上有多人患病,易地停泊,船舶、貨物燻洗,檢疫期限由醫官與該船本國領事館商定;引水員不能擅自離船;船方應填報《航海健康申報書》《船舶除鼠或免予除鼠證明》等各類證書;違反檢疫章程,華人送地方官、洋人送領事館查辦。

隨著上海港實施國境衛生檢疫,廈門海關也著手製定規章,在廈門港實施檢疫。1882年夏,菲律賓一些島嶼、港口發生霍亂,香港開始對馬尼拉來的船舶實施檢疫。1883年汕頭港、1894年寧波港、1899年牛莊(今營口)港和天津港、1902年漢口港、1909年秦皇島港、1911年廣州港、1912年煙臺港等港口陸續開始對入出港口的船舶實施衛生檢疫。後來陸路口岸也對車輛實施衛生檢疫。


上海海港檢疫所的建制

上海海港檢疫創建時,實施的是有疫情港口駛來的船舶的進口檢疫制,業務較為單純,未設立專門機構,僅有海港檢疫醫官詹梅森一人。海港檢疫工作聽命於海關稅務司,日常工作由理船廳港務監督長指揮,檢疫醫官的聘任和執法業務受制於駐滬各領事團。檢疫規範的制定、修改等立法活動均由江海關負責,並送達當地政府備案。辦公地點設在漢口路外灘於1857年所建之古廟式海關關署內。詹梅森的辦公室即為海港檢疫的辦公室。1893年,上海海港檢疫隨稅務司遷至外灘西式海關新署。

1894年,為防止鼠疫傳入上海,江海關在楊樹浦設立臨時檢疫機構,設備相當簡陋;同時在港口外2海里處設立檢疫所,動用數只船舶並在一起以收容隔離病人或接觸者。1899年,又在吳淞口外中炮小島上設立華洋公共驗疫行,以檢驗來自鼠疫疫區的船舶。1902年在長興島崇寶沙建立固定之防疫醫院,後因潮汐沖刷發生傾塌而棄用。1905在黃浦江口張華浜對岸的野雞墩另建防疫醫院。1911年起為防止鼠疫襲滬,在浦東三叉港建立30張病床之檢疫醫院,供收治鼠疫病人之用。1912年在吳淞建立臨時衛生所(又稱海關檢疫處),由海關聘任英國醫官主理事務。另外又在浦西新建一所醫院,佔地約8畝,擁有當時最新的實驗儀器和消毒器具,開設病房、診查室、圖書室等,隨時準備接受由船上轉來的傳染病病人。

1927年12月19日,位於外灘重建的海關大鐘樓正式落成,海港檢疫處搬入,船舶檢疫仍由海關醫官負責。

至1920年,江海關稅務司和駐滬領事團轄下的上海海港檢疫機構更名為“上海衛生處”,設檢疫股和燻船股。檢疫股由檢疫醫官統轄,並常駐吳淞,負責呈報疫港的宣佈和撤銷及查船、疫船處理以及決定外國人、中國人分別入院隔離留驗和解除。檢疫股備有1艘檢疫交通艇,專負責辦公地點和檢疫錨地之水上交通往來以及吳淞兩岸病人留驗的接送。檢疫股有檢疫醫官1人、警官1人、醫院助理1人,共3人負責查船。另外配備交通艇船員15人,足供日夜換班輪值。

燻船股亦由檢疫醫官負責全股業務,主要工作為燻蒸船舶、除蟲滅鼠及消毒。具體由江海關與之簽約的一家消毒公司完成。醫官負責蒸船結果檢查和簽發燻蒸證書。


檢疫業務的開展

海港檢疫業務於1348年在意大利初創時非常原始、落後,不需要界定疫區,無須經過檢查,僅憑檢疫當局認為有傳入鼠疫的危險,就將來船隔離在港外40天甚至80天。檢疫的方法由檢疫醫官登輪巡視,使用鐵鉗、食醋作為醫療器械和消毒藥物,打開貨艙或貨櫃暴曬貨物,禁閉船員和旅客,甚至會命令船員頂著棉花包在烈日下暴曬。1710年英國實施的檢疫則較為文明和妥當,但仍與大帆船航海貿易矛盾重重,遭到航海強國的一致反對。

100多年後,經過多次國際會議協調,檢疫方法由早期的隔絕法改進為沙濾法,即根據來自不同傳染病病種疫區的不同船舶分別情況區別對待。而我國開始海港檢疫時,已經過了原始檢疫時期,採用的是沙濾法。執行檢疫業務的具體過程是由檢疫醫官(後改成港口衛生官員)帶領1名港警、1名助手,在疫區來船抵達吳淞檢疫錨地後乘檢疫交通艇登船,令船長集合全體船員和旅客於甲板上,由檢疫醫官逐個審視或詢問每人的健康狀況,疑有發熱或行走不便者請助手測體溫或進行健康檢查。同時向船長了解航行途中和目前的人員健康狀況。在醫學檢查中若發現有傳染病病人時,在查清與其接觸者後將病人和接觸者移下。其中外國人送公共租界傳染病醫院;中國人送檢疫醫院。移走病人和接觸者後,對船舶進行徹底消毒。船上的飲用水和用過的食物必須消毒或譭棄,洗艙水、人糞便和汙水,不經檢驗醫官同意,不得傾倒於港內。

從1913年起,查驗進口船舶時,還必須嚴格檢查船舶燻蒸除鼠證書以瞭解船上是否存在活鼠;還必須詳細瞭解船舶所載貨物和其它物品。若有來自被宣佈為鼠疫疫區的裘皮、皮張、毛髮,應持有消毒證書或衛生證書;鮮果類如蔬菜、香蕉、檸檬等數十種水果果體必須完好,包裝清潔,並持有來自霍亂地區的證明或衛生報告;塊莖、根莖、球莖等必須包裝清潔;沙子必須持有取自無霍亂地區的證明方可允許進口,否則都被拒之門外。破布、廢紙、薄皮類水果、芹菜等葉類蔬菜、沾有泥土或黴菌的任何植物、泥土或黴菌、有屍體的棺柩都嚴格禁止進口。上述物品只有在來自已經宣佈撤銷疫區的地區並持有消毒證書或達到章程所規定的其它要求時才可放行。另外還須向船方宣佈進港後必須採取防鼠措施,即在纜繩上放置防鼠板或在舷梯上方照射強光等衛生要求,以防止老鼠逃逸上岸。

更為嚴厲的措施是燻蒸來自鼠疫疫區的船舶。燻船是一項繁重且危險的工作,也是為防止鼠疫傳入上海而設立的檢疫所燻船股的主打業務。上海海港檢疫所之所以堅決執行,起因是1908年在上海港一碼頭髮現染有鼠疫的老鼠,而該碼頭經常停靠許多來自疫區的國際航行船舶,因此初步斷定鼠疫通過疫鼠已經傳入上海且開始在鼠間流行。

1910年10月在租界邊界地區出現了第一個鼠疫病例,接著又在閘北區的居民中出現了鼠疫突然蔓延的跡象。這一疫情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上海海港檢疫所除了加強吳淞口船舶進口檢疫查驗外,還開始對來自鼠疫疫區的船舶實施燻蒸除鼠。那時每年燻蒸約960艘。

除了對船舶和貨物進行查驗和檢疫,以斷絕疫病的傳入,海港檢疫所還在租界裡展開大規模的霍亂注射和天花預防接種,以阻斷霍亂和天花在上海的傳播。江海關1份醫務報告記載:“由於採用了接種牛痘的辦法,因為天花而死亡的人數已經逐漸減少。”另1份報告稱:“1912年至1918年天花較普遍。1919年至1920年是天花在本地居民中完全絕跡的2年。後來由於放鬆種痘,1921年又發現天花病例多起來……但在開展大規模種痘之後,疫情很快被控制住。1904年以來,工部局衛生處給大約二十萬人免費種痘,衛生處化驗室還向中國慈善機構免費供應了大批預防疫苗。”

如果在國際航運船舶中發現疫情,船上所有人員都必須注射或接種。如1932年1月24日,發現“PaoFoong”輪為天花染疫船,立刻對全體船員和旅客接種牛痘。同年7月20日,發現“Shantung”輪為霍亂染疫船,立刻對全體船員和旅客注射霍亂疫苗。1934年3月7日,上海海港檢疫所通過新聞媒體發出通告:凡開往日本、香港、新加坡、印尼等地船隻,離滬前所有船員旅客必須到北京東路2號種痘。1946年1月28日,上海宣佈為天花有疫口岸,對過往旅客施行強行種痘。


收回檢疫主權

中國海港衛生檢疫主權早年直接操縱在殖民主義者手中。中國檢疫、防疫事業先驅、海歸伍連德博士等有識之士呼籲政府收回權力。1912年東三省成立防疫事務總處,伍連德作為總醫官負責檢疫技術領導,首先喊出了“國人自主檢疫”的口號。

1930年7月1日,經南京國民政府批准,衛生署在上海建立海港檢疫管理處,設上海海港檢疫所,委任伍連德為第一任處長兼上海海港檢疫所所長。從此由國人直接管理國境衛生檢疫事宜,並參照國際慣例和國際衛生公約,制定了《傳染病預防條例》《海港檢疫章程》《海港檢疫、消毒燻蒸及收費規則》《海港檢疫標式旗幟及制服規則》《出國旅客健康檢查規則》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國人接收原先由洋人把持的上海海港檢疫,遭到駐滬外國領事團的百般阻擾,洋人不甘心放棄海港檢疫主辦權。伍連德憑藉國聯衛生組織聘任的鼠疫專家之名譽和聲望,更主要的是依靠國民政府的支持,同洋人據理力爭、毫不相讓、誓不妥協,有理有節地婉拒各種不合理要求,並認真瞭解和處理了債務問題。

通過伍連德等國人的努力,1931年5月8日,上海海港檢疫所組建完成。經上海江海關稅務司邁爾恩氏同意,借外灘海關大鐘樓4樓1間大辦公室作為海港檢疫所辦公場地。上海海港檢疫所最初為20人,不久因業務發展人手增加到66人,搬至九江路2號花旗銀行4樓辦公。1932年6月,又遷入北京東路2號外灘怡泰洋行大廈辦公。1934年,在吳淞炮臺灣增設吳淞檢疫醫院,配有4艘交通艇。

海港檢疫所共設有檢疫科、蒸船科、醫務科和總務科,後來增設研究院。檢疫科負責船舶的查驗、處理、確立疫港,通過擬定各項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抽樣檢驗方法,檢查監督各檢疫機構的貫徹執行情況;蒸船科負責船隻、貨物的燻蒸,疫船的處理以及消毒、除鼠、除蟲、各種昆蟲的研究和細菌檢驗的衛生工作,並進行衛生監督管理和提供醫療服務;醫務科主要負責傳染病調查研究,預測其發生、發展和流行規律,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評價預防結果,以及船員、旅客的健康檢查、預防接種和檢疫病院、消毒所、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總務科負責全所的行政事務,諸如人事、機構編制、財務、檢疫業務的統計、各地疫情的收集分析以及人員的進修培訓、舉辦主要會議、組織科研和技術引進等。

1932年淞滬抗戰爆發,上海霍亂此時正流行,全國其它省份也出現病例,近10萬人發病。伍連德敏銳地意識到上海防疫力量的薄弱,緊急成立了中央防止霍亂臨時事務所。同年8月18日,伍連德在《申報》上發佈《海港檢疫處霍亂週報》,申明“本管理處現編制1200尺長之霍亂影片,關於霍亂之病因及預防治療方法演述甚明,且親以上海市鄉之各種風景人物及衛生機關,如醫院化驗所,收羅靡遺,不久即可在各著名影戲院與各界相見”,對市民進行病情知識普及教育。並追究霍亂根源,標本齊治、防患於未然。海港檢疫所除了大力宣傳,還推廣疫苗接種,號召從源頭上提供清潔飲水。在伍連德的指揮以及海港檢疫所的努力下,霍亂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抗戰前,上海已成為全國衛生檢疫技術中心,檢疫所總務科長經常代表中國參加國際聯合會衛生組委員會議,學習國際最新的海港檢疫技術,以提高本國海港檢疫水平。另外,檢疫所的職員常常被邀請去作與公共衛生有關的演講。1934年,就曾應上海公共衛生學會、國立上海醫學院、中華醫學會及本埠其他學會的邀請作過多次演講,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知識。檢疫所還十分重視檢疫人才的培養。先後派出多名高級醫官赴西方國家學習檢疫技術。學成歸國即刻舉辦講座、撰寫文章,積極推廣國外先進經驗,為國內檢疫工作提供借鑑,如伍長耀的《考察歐美各國海港檢疫報告》等,並把每年各地檢疫所呈送的工作報告,彙編成集,為傳染病的檢疫、檢測工作提供可靠依據。

作為傳染病研究主要基地,上海檢疫所大力提倡學術研究,僅1931和1932兩年,就連續召開了17次學術討論會,由伍連德和一些高級醫官主講。檢疫所還攝製了影片《關於鼠疫疫源及防治方法》,製作了鼠疫、霍亂防治模型;燻蒸除蟲、鼠蚤標本。通過一系列科研活動與業務交流,大大加深了老百姓對疾病防治的認識。

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所長伍連德出國避難,其他人員也都因戰亂另謀出路,檢疫所自動解體。上海淪陷後,上海海關被日軍強佔;中國防疫醫院浦東部分場所被日軍炸燬;檢疫用船被日軍扣留。上海海港檢疫被侵略者攫取。1942年,上海海港檢疫所改名為江海關海港檢疫所,所址設在原江海關大鐘樓1樓,日本人古川實任所長,金乃逸任副所長,工作人員二十幾人,日本人居多。

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委派衛生署京滬區特派員姚克芳來滬接收江海關檢疫所,恢復上海海港檢疫所原名,歸衛生署防疫司領導,有職工130人。

根據衛生署制定的《交通檢疫實施辦法》等條例,海港檢疫所對來往疫區的船舶一律實施檢疫和開展天花、霍亂預防接種;對進口船舶查驗全部旅客、船員健康情況和實施預防接種,未經檢疫不能擅自進港。同時正式進行空港檢疫,上海龍華、江灣兩機場在1946年開始辦理航空檢疫手續。

1949年上海解放,6月1日市軍管會接管了上海海港檢疫所。1950年改稱交通檢疫所。1957年再改為上海衛生檢疫所,隸屬國務院衛生部管轄。

(作者繫上海紡織博物館特聘研究員)


文\\徐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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