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邢臺縣法院首次利用互聯網法庭審理刑事案件

邢臺縣法院首次利用互聯網法庭

審理刑事案件

2月25日上午,邢臺縣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法庭,對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劉某涉嫌犯尋釁滋事罪一案開庭審理,這也是該院首次利用互聯網法庭審理刑事案件。

法院視角

在疫情防控期間,該院刑事團隊借鑑民事案件網上開庭審理的經驗,同時協調邢臺縣人民檢察院,積極探索利用互聯網法庭審理刑事案件的新模式。開庭之前,主審法官電話聯繫被告人劉某,就互聯網開庭一事徵求劉某意見,在取得劉某同意後,又指導劉某安裝使用互聯網法庭APP,保障庭審能夠順利進行。

法院視角

上午九時,三方同時上線,互聯網庭審正式開始。2013年,被害人李某等三人在公園划船時,因瑣事與肖某(已判決)發生口角,本案被告人劉某夥同他人在肖某的指使下與李某三人發生打鬥,致三名被害人輕微傷,後被告人劉某積極賠償了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又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在主審法官的主持下,庭審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視頻、音頻傳輸清晰流暢,公訴方和被告人都能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見,最後主審法官根據案情當庭宣判,被告人劉某認罪認罰,當庭表示不再上訴,該案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檢察院視角

自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邢臺縣人民法院從疫情防控的大局考慮,為防止人員聚集流動造成疫情防控隱患,將互聯網庭審引入刑事案件審理,既保障了庭審參與人員的安全,又使得刑事審判工作能夠順利進行,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審判工作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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