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發酒瘋踢錐筒,拿出刀來恐嚇執勤人員!畢節首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宣判


發酒瘋踢錐筒,拿出刀來恐嚇執勤人員!畢節首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宣判


2月27日,都市新聞記者從有關部門採訪獲悉,畢節市赫章縣人民法院日前以尋釁滋事罪依法對妨害疫情防控的被告人張某某、安某某進行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8個月、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


發酒瘋踢錐筒,拿出刀來恐嚇執勤人員!畢節首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宣判

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據介紹,2月21日下午,赫章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9日凌晨0時許,被告人張某某、安某某酒後途經赫章縣興發鄉丫都村丫都組疫情防控檢查點時,安某某無故將設置在路上的警示錐筒踢倒,防控檢查點執勤工作人員文某等人向安某某詢問情況,被安某某、張某某辱罵、恐嚇。安某某又回家中,提菜刀到現場恐嚇文某等人。文某等人退到防控檢查點臨時帳篷內躲避,張某某又用腳踢踹帳篷。二被告人被村民勸離現場。當日,張某某在其家中被民警傳喚到案,安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赫章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安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酒後到疫情防控點滋事,隨意辱罵、持兇器恐嚇工作人員,嚴重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情節惡劣,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從嚴懲處。鑑於被告人張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被告人安某某有自首情節,二被告人均自願認罪認罰,法院遂作出前述一審判決。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張某某、安某某均表示服判不上訴。

張娟 王慶澤 都市新聞記者 張斌

校對 陳茜茜

編審 廖波 周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