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大慶龍鳳一女子通行證過期欲出小區被攔阻……結果被判11個月

2月26日,龍鳳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涉疫刑事案件,被告人張某因妨害公務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謾罵工作人員 踢踹民警

據瞭解,張某為龍鳳區某小區居民,女性。2月12日早上,她欲出小區大門,因出入通行證過期、次數用盡被社區防疫工作人員攔阻勸返。當時,張某強調自己要出門上班,卻無法出示單位證明,且拒不提供單位聯繫方式。工作人員耐心規勸無效,情緒暴躁的張某摘下口罩,並衝撞、謾罵工作人員,還倒打一耙報警稱工作人員對其毆打。

兩名民警到達現場後,要求張某先戴上口罩,準備帶其到公安分局進行調查。但張某拒不配合民警詢問,並踢踹一名民警,又將另一名民警手部撓傷,張某被依法強制帶離。到了公安分局後,張某繼續撒潑耍橫,又將值班民警的執法記錄儀給拽掉了,並躺在地上大哭大鬧……

同日,龍鳳公安分局向龍鳳區檢察院通報了這起涉疫案件,龍鳳區檢察院第一時間向大慶市檢察院彙報。

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據介紹,由於檢察官提前介入充分,2月17日,公安機關以張某涉嫌妨害公務罪提請審查逮捕,龍鳳區檢察院於受理當日依法批准逮捕。2月18日,公安機關以張某涉嫌妨害公務罪移送審查起訴,龍鳳區檢察院就案件事實、證據等情況向大慶市檢察院彙報。2月19日-20日,檢察官通過遠程方式兩次提審張某,告知其認罪認罰制度相關規定,在辦案同時釋法說理,耐心向張某講解其行為的性質和危害。最終,張某表示悔罪,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2月20日,龍鳳區檢察院就此案向龍鳳區法院提起公訴。

2月26日,龍鳳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2名公訴人遠程出庭。鑑於被告人張某認罪認罰,龍鳳區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大慶龍鳳一女子通行證過期欲出小區被攔阻……結果被判11個月

將重點打擊涉疫案件

大慶龍鳳一女子通行證過期欲出小區被攔阻……結果被判11個月

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提醒,疫情防控期間,請市民自覺配合各類聯防聯控等工作,切勿以身試法。

市檢察機關將重點打擊下列涉疫案件: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針對疫情防治產品、藥品等實施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案件;利用疫情實施的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非法經營犯罪案件;利用疫情實施的敲詐勒索、詐騙等犯罪案件;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有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疫情防治職能等妨害公務犯罪案件;編造、故意傳播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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