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責任不能“懸空” 監管必須“落地”

日前,市委編委會和市安委會聯合出臺《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清單》(以下簡稱《清單》),釐清了黨政54個部門(單位)和屬地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南京將據此打造“照單履職、照單監管、照單督查、照單追責”的“清單式”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構建安全生產責任共同體。

相較於2017年印發的《市直各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清單》,此次《清單》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由原39家政府部門調整至54家,增加了紀檢監察機關、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和市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等黨群部門,實現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全覆蓋。54家黨政部門(單位)將分為四個層面,具體包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支持保障單位等,並逐一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一直細化到部門(單位)裡面,具體承擔安全生產工作的內設處室;同時,承擔的相關職責也明細化、具體化、清單化,操作性大大增強。

“以前我們就遇到過下發了處罰通知,但企業一直拖著不執行的情況。”談及這一條新規,棲霞區邁皋橋街道安監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法院等司法機關加入進來了,以後執法效率將大大提高。”

2017年印發的《清單》,只界定了市直各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此次又在此基礎上再度延伸,進一步釐清了鎮街、社區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邊界,解決了監管責任的“懸空”問題。

陸幸晨是馬群街道11號應急格的網格員,他告訴記者,“以前清單沒有細化到街道、社區,我們雖然也在做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但是沒有具體的條條槓槓,心裡也沒底。比如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多長時間查一次,查到隱患除了上報之外,是否可以當場處理等等。” 此次新出臺的《清單》,從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委託執法、隱患排查、應急演練等多方面,對各區鎮街的安全生產職責進行了詳細界定。

此外,針對“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托育機構、“黑加油”“黑加氣”站(點)等新興業態和一些監管盲區,《清單》也做了明確規定。比如“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明確由市公安局負責監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則根據省市相關治理方案通知和相關管理條例,從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全流程著手,明確了應急、建設、交通、生態環境等各部門監管職責。

市安委辦相關人士介紹,此次出臺的《清單》結合了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最新要求,以及近年來工作實踐中發現的問題,通過對“責任邊界”的釐清,力爭有效解決安全監管責任的“交叉、懸空”問題,消除了監管漏洞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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