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批准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出台
《关于在全市开展长期停业不经营
企业集中清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
不仅挤占社会资源,增加行政成本。
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经济实情,影响科学决策。
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
既是落实“宽进严管”要求的重要举措。
也是加快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和企业年报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
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有利于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经营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
依据国家13部委 《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大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清理对象,建立工作台账。
①对有证据证明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依法进行吊销
②对不再经营的企业,引导通过一般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在清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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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
将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罚
并及时将处罚结果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
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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