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房貸晚還三個月,開發商把銀行貸款給還完了,退我首付款,要讓我一次性付33萬咋辦?

藍翅芳雲藍弦


三個月就可以黑名單了,誠信有問題還有什麼好說的,不打擊難道還支持哈!


華夏銀行楊經理138


我在做房貸經理的時候,曾經遇到過類似這樣的客戶。

他當時晚還了大概有兩個半月左右。我還給客戶打電話說如果你再不還款,我們就要採取一定的措施。客戶前幾次沒有接電話,最後一次接電話態度非常惡劣,說現在確實沒有錢,願意怎樣就怎樣吧!

對於新房來說,開發商要對客戶進行階段性擔保。也就是在房產證去抵押給銀行之前做一個保證,如果客戶三個月以上未還款,那麼開發商就要替這些客戶償還掉欠銀行的債務。

觸發這一情況之後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呢?

首先客戶的徵信上會顯示連續逾期三個月,還有一個“代償”的標誌,基本上只要有“代償”的標誌,以後這個客戶至少在五年以內就與銀行就無緣了。

其次,開發商把原來的房款退還給了銀行之後,就會向購房人索要剩餘房款,也就是題主面臨的這一情況。

到了這個時候,客戶與銀行的債務違約直接轉變為客戶與開發商的交易違約。在還沒有抵押之前,銀行是無權處理你的房子,但是現在開發商則有權不交付房子。因為,從貨款兩清的角度說,你並沒有把足額的款項支付給交易對手,交易對手就有權不交付商品。



那麼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呢?

我遇見的那個客戶最後的處理方式自然是要去找開發商。具體兩方怎麼協商的我就不太清楚了。但是最後的結果是,開發商把首付款退給了客戶,同時又收取了他相當一部分的違約金。

開發商的朋友跟我說:“因為那一段時間房子賣的特別好,我並不是一定要把房子賣給他,讓他去籌錢或者起訴怎麼樣?儘快的把房子收回來賣給另一個買家,是我們處理這種事情的原則。購房合同中約定,如果晚交購房款,需要賠付日息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這不和我約金,要至少能夠彌補我們公司的利息成本。”

其實除了讓開發商扣除違約金,把首付退還之外,還有另一個方案。這個方案就是由購房者自己將房子對外轉出,儘快收取一定的款項交付給開發商。

這個方案的好處是可以不用付過多的違約金。不好的地方在於,為了儘快出手,你需要降低房價,同時接你房子的人也不是很好找。

總結:

就目前題主描述的這種情況來看,題主理虧在先,違約在先。所以現在要積極與開發商進行協商,看看下一步的處理方式是什麼。開發商的員工如果願意的話,也會幫助題主去尋找,願意接手你房子的人。


銀行研究僧


銀行的房貸按揭是按期歸還(一個月為一期),三個月未還已經不能稱之為晚還了(三天還差不多),在銀行對於個人信用的考核有個標準,叫做“累六連三”(最近兩年內累積逾期6次或者連續逾期三次),達到這個標準的就是嚴重的個人信用問題,很明顯你就是連三的情況,對於出現這種情況的,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金。

為什麼開發商還款?

逾期三個月,銀行必定已經對你進行過多次催收,一般逾期的三天內就會有客戶經理聯繫你了(因為信貸系統會提示客戶經理,其名下的貸款客戶出現逾期),之後的三個月內都是銀行的催賬之期,如果說貸款人在三個月內均無還款行為,那麼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失去了還款能力;另一種根本無還款意願。

對於逾期的貸款,有抵押物的銀行會處置抵押物;有保證人的,會向保證人追償。理論上而言,你辦理的是房貸,由房子做抵押,銀行應該直接拍賣房子才對,而不是找開發商。如果該房子已經建設完畢,並辦證出來,那麼確實是拍賣你的房子;但是如果你的房子是期房,尚在建設過程中,銀行其實是無法拍賣的,這種情況下,只能向保證人開發商追償(你當初在辦理按揭住房貸款時,其實是辦理的預抵押登記,而簽訂的合同裡,會約定在產權證辦出來之前,該貸款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開發商為了銷售房子,也願意籤這個擔保責任),因此期房還款過程中如果你未按時歸還貸款,最終銀行找的是開發商來償還該筆貸款。

如下圖所示:個人購房借款合同最後一頁第一欄為貸款人(銀行)及其法定代表人;第二欄為借款人(你);第三欄為抵押人(也是你);第四欄為階段性的保證人(開發商)及其發到代表人。

退我首付款,要讓我一次性付33萬咋辦?

這點我沒看明白,正常情況下,開發商在替你繳納完剩餘的貸款本金之後,會按照原來購房合同約定的協議,要求你歸還開發商替你償還的資金本息,當做全款買房,而不會在退你首付款了。

如果你無法一次性歸還開發商替你繳納的資金本息,那麼你就構成了違約,違約的情況下,開發商有權收回房子並沒收你的個人首付款(部分有約定違約金額比例的,可能首付款會略退回一部分)。

也就是說一旦到這個地步了,除非你有能力一次性付款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否則構成違約後,你出現損失基本是妥妥的了,少則損失部分首付款,多則損失全額首付款。所以對於貸款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東拼西借湊足首付款,而不考慮以後還款的問題,否則最終的損失更大。


鯉行者


因為你的房地產證沒出來,所以開發商為你的房貸提供了階段性的擔保,產權證辦出來了,就抵押給銀行了,開發商的擔保就自動取消了。

現開發商代償,相當於你的債主從銀行轉給了開發商,開發商有權要求你償還代償的本息,但這於購房合同是無關的,購房合同是買賣雙方均無權單方面取消的,你只需歸還開發商代償的本金及代償日之'後與你還款日之前的利息。

如你無法還清欠款,可以出售期房、但須開發商配合變更購房人,開發商肯定會要求你還清欠款再辦理,所以你需出售給有全款支付能力的買家,且旡論你賣出價格的高低,房產總價不能變,這涉及到稅費,有較高的難度,待產權證出來,開發商先資產保全為法院起訴作準備,在未起訴前你均可以出售房產,但前提是要有錢先還清開發商的全部欠款,這樣就可以進行二手房交易,不影響你的買家按揭購房,以上均不到,只能待開發商法院起訴後進入房產司法拍賣流程,一般來說拍賣價格不理想的多,這個要有思想準備,拍買所得價款扣除你欠開發商的錢,交易的稅費、拍賣費等應你承擔的錢後,如有結餘款項應退回給你,不足款項你也得補足給開發商。

開發商代償後,如你與開發商雙方協商同意退房,可以解除購房合同,但按現房產交易,備案登記後視作交易,解約你也得承擔交易的稅費,一般情況房價上漲開發商最好你退房,反之,開發商不會同意你退房。

從你說的情況來看,開發商主動退你首付款,顯然房價己漲,但不知一次性付33萬是什麼費用?如是交易稅費、代償時及代償後的利息,則是正常的。


用戶1375338304210


你逾期三天說晚還可以說得過去,你現在逾期了三個月說晚還,這個就有點太過於牽強了,逾期三個月以上對於銀行來說已經非常嚴重了,你這種情況不是晚還這麼簡單,而是嚴重逾期了,你目前應該已經被銀行列入黑名單。

貸款逾期嚴重被銀行收回是很正常的事情。

你在辦理按揭貸款的時候,相關的合同肯定會有約定,如果你逾期的時間比較長,超過一定的期限之後,銀行是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你現在貸款已經連續逾期三個月以上,這對銀行來說風險是比較大的,所以應該觸發了銀行提前收回貸款的相關條例,因此銀行提前收回貸款也只不過是按合同辦事而已。

銀行之所以要求開發商還款,而不是要求你還款,因為開發商做了擔保。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購買的應該是期房,如果你購買的是現房,出現逾期之後銀行一般都會要求你自己償還,如果你自己不償還,銀行就會向法院申請把你的房子拍賣掉。

但是對於期房來說,銀行想賣你的房子是沒那麼容易的,因為你跟銀行之間的關係只不過是一種抵押預登記,而不是真正的房產抵押。目前很多銀行在辦理期房按揭貸款的過程當中,都要求開發商做階段性擔保,也就是說從你辦理按揭貸款到房子正式交付這段時間內,開發商必須為購房者的按揭貸款做擔保。

在購房人所購房屋辦理正式抵押登記之前,開發商為購房人所欠銀行債務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出現購房人不還款或者逾期時間比較長觸發了銀行相關條例,開發商就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你現在按揭貸款逾期三個月以上,這個對於銀行來說是比較嚴重的,所以銀行要求開發商履行擔保責任也是很正常的。這時候開發商只能先按照銀行的要求把你的按揭貸款全部還清,然後再跟你自己算賬。

至於現在你跟開發商應該怎麼處理,只能按照合同辦事。

你在跟銀行以及開發商簽訂三方協議的時候,肯定會有相關的條例規定如果因為購房者沒能力償還貸款,觸發了開發商代為償還的擔保責任之後,借款人應該怎麼做。

現在開發商已經幫你把欠銀行的按揭貸款一次性還清,至於你跟開發商應該怎麼處理,你要看具體的合同規定。

不過我認為你逾期三個月時間,開發商要你交33萬塊錢,這個就有點太離譜了。雖然住房按揭貸款是你跟銀行借的,但是這個錢直接打到開發商賬戶上了,你自己並沒有使用這個錢,這個錢是開發商使用的,現在開發商幫你還貸款了,只不過是把你借銀行的錢退給銀行了而已。

現在開發商把首付款退給你,相當於不把房賣給你了,卻要你一次性交33萬塊錢是沒有任何依據,除非是你想繼續買這個房,那你就必須全款買房,這樣開發商要求你把剩餘的33萬房款一致性付清也是可以理解的。

當然,如果你不想買這套房了,那你是不用支付這33萬塊錢的房款的,但與此同時你前期所交的一些定金還有其他費用開發商一般是不退還的。


貸款教授


由此可見,維護個人信用多麼重要!房貸逾期,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這裡有個常識,房貸晚還三個月,屬於嚴重逾期,只要超過90天的未還貸款,銀行認為貸款人可能出現資金斷流,存在壞賬的風險,因此會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追回損失。

從題主描述的情況分析,你貸款買房時,應該是開發商給你的貸款做了擔保,逾期後,銀行找開發商幫你把貸款還上了。然後開發商根據和你簽訂的購房合同,退給你首付款,收回房子,根據合同約定要你賠償33萬元的違約金。

這樣看來,由於房貸違約3個月,你的貸款被取消了,房子沒了,賠上33萬元違約金,個人徵信有嚴重逾期記錄,真的是得不償失,值得很多對房貸不重視的人好好學習。

這種情況下怎麼辦呢?

因為你的嚴重逾期,結果對你非常不利,只能是亡羊補牢,爭取儘可能接受的結果。

  • 首先,銀行貸款已經徹底沒戲了,因為開發商已經幫你把貸款全部還上了,這筆貸款對你來說已經徹底取消了,五年之內你將失去再貸款資格。

  • 其次,你要和開發商進行協商,態度一定要誠懇端正,因為現在你違約在先,如果自己再不主動承認錯誤,開發商完全可以嚴格按合同約定辦理,不理睬你你也沒有辦法。
  • 第三,儘量爭取到好的結果,這種情況下,有3種可能好結果:一是你如果有錢就爭取全款把房子買下來,不讓開發商收回房子;二是你如果沒錢就爭取全款把房子轉出去,把錢還給開發商;三是讓開發商收回房子,你只賠償開發商擔保損失和售房損失,免除33萬元的罰款。

如果爭取到上面的結果,應該說就不錯了,徵信記錄無法改變,經濟損失不可避免,所以,房貸一定記得按時還款,尤其是銀行提醒後必須儘快辦理。

總之,房貸逾期千萬不要認為是小事情,因為貸款買房本身就是利用了經濟槓桿,相當於用首付撬動整座房子。你貸款後相當於已經撬動了大石頭,如果這時候忽然放手,必然會砸了自己的腳。


互金直通車


斷供就說斷供,沒還錢就說沒還錢,哪有晚還三個月的?

首先晚還三個月這個說法令人匪夷所思,要說有事或者忘記,晚還3天能說的過去,三個月,你說忘了,誰也不信吧?

其次,你說開發商把銀行貸款給還完了,這也不符合常理,因為房貸的借款人是你,開發商沒有義務也沒有權利幫你還款,在具體來說, 即使開發商把錢存到你貸款還款的銀行卡中,銀行自動扣了貸款,也只能說明還款主體是你,開發商給你的銀行卡存款而已,你與開發商借貸關係不能影響你和銀行的借貸關係。

最後,從你的問題,看不出開發商讓你支付33萬元的邏輯和原因。

以我在銀行工作的多年經驗,我大膽的推測一下,銀行和開發商有約定,如果遇到這種逾期不還款的,由開發商墊付貸款,甚至結清貸款,再向購房者進行退房處理。

但這種處理方式合理合法嗎?我認為不。

首先,無論你房貸逾期多久,借貸關係是你和銀行之間的,銀行可以因為你逾期而一招貸款合同相關條款跟你接觸合同,要求你提前歸還所有餘下貸款,但都要跟你處理,不可能跳過你直接跟開發商就把這事辦了。

其次,即便是開發商替你提前結清了貸款,把首付款退給你,考慮到已經換了的貸款,以及提前還款可能產生的收付費,怎麼也不至於還讓你額外一次性支付33萬元,怎麼著,房價比買的時候降了這麼多?

最後,下次遇到這種情況,即使與銀行妥善溝通,才不至於出現現在這種感概的局面,我估計你徵信已經出現不良記錄,以後想貸款也難了。

建議嘛,據理力爭吧,銀行和開發商這麼操作肯定是非常規的,應該是站不住腳的,按照正常流程你逾期後銀行會拍賣你的房子,所得款扣除貸款本金利息和滯納金,以及拍賣費用,如有剩餘還會返給你,怎麼著也輪不到開發商問你要33萬元,不行就要走法律程序吧。


鑫財經


斷供就是斷供,何必用晚還來搪塞!

該情況銀行程序就是收回貸款,開發商給你交了,那就是開發商給你房貸做了階段性擔保,銀行在貸款戶不還款的情況下就會找開發商,開發商給你墊了款,這些行為都是合同所約定的,你總不能住著人家房子還不交購房款吧?

若是經濟困難,就很難解決了,當初購房的衝動後遺症,應該是錯誤的估計了自己的還貸能力,本來可以租房住的,也能好好生活,現在就得面對開發商的房款問題了,開發商可不是好惹的!

認真看看你的購房合同約定,應該會有被開發商收回處理的要求,若是能交足房款最好,看題主問題應該是做不到了吧?那就儘快自己賣掉房子歸還欠開發商的款,這個因為牽扯很多恐怕很難操作,首先要積極和開發商商量,他們只認錢不認人,好好想想辦法吧。

結果只有兩個,一是賣房,二是留房,具體如何選擇,題主還是要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老土豆芽


期房辦理房貸,晚還三個月,相當於已經斷供了!銀行找階段性擔保人(開發商)進行還款並繳納違約金,是很正常的!現如今,開發商給你的兩個選擇:1、退回首付款(可能需扣除部分金額);2、交齊尾款及違約金共33萬元,這也是合理的要求啊!誰讓過錯方在你呢,買房子辦按揭,沒事斷什麼供呢!

期房辦理月供,開發商需提供階段性擔保

現如今,全國商品房都採用預售制度,高層住宅未封頂、未竣工驗收,即開始售房回款。這種期房,並沒有產權證明,是無法辦理抵押按揭貸款。

因此,銀行就和開發商一“合計”,由開發商為業主按時還款提供連帶擔保責任,保證期限截止到辦理完房產證、他項權證,並交至貸款行為止!

在此期間,一旦業主出現斷供(停貸2個月),那麼銀行是有權要求開發商一次性支付貸款餘額及繳納違約金的。這也正是你所遇到的問題所在!

此時該怎麼辦

目前,你的債權已經由銀行轉為開發商了。而開發商給你的選項,說明房價已經有所上漲了,而且幅度還不低。如果,房價是下跌的,開發商只會要求你一次性補交尾款,怎麼可能會給你退首付款呢!


  1. 此時,如果你能一次性支付33萬元的購房尾款及違約金,那麼房子還是屬於你的,購房合同依舊有效!

  2. 如果,你無法還清欠款,那麼可事先徵得開發商的同意,出售期房,不過你得找到能全款支付的買家才行。這中間還會涉及到各種稅費、違約金及罰息,操作很是複雜!

  3. 實在沒有辦法的話,就拿會自己的首付款吧(需扣除一定金額)!不過,房貸逾期三個月,估計會形成個人信用汙點、甚至是被銀行納入黑名單,對你以後辦理各項銀行業務,影響很大啊!

綜上所述,期房按揭貸款,晚還三個月,帶來的後果還是蠻嚴重的!現如今,留房、還是賣房,該如何抉擇,還需結合自身的情況來綜合考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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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我在去年在一個三線城市也買了一套房,因為當時工作不太穩定,所以辦理貸款時候特意諮詢了下,你所說的斷供的情況。

房貸與其他商業貸款有所不同,在你的房貸超過兩個月未還,也就是認定斷供,這時候銀行會找第三方擔保人房產開發商。

一般處理就是讓你補齊所有購房款以及違約造成的利息和滯納金。像你這種退還購房款我估計是那套房漲價。開發商有利可圖。所以這種情況,一個收取首付款,房子給開發商,要不就是補齊購房款留住房子。還有就是把房子賣了把全款給開發商,這個有點難需要對方全款付。

如果你又想留住房子又想解決這個問題,建議你去找一些做短期資金拆借的機構。權衡好利益差

房貸拖這麼久不還,對個人影響還是蠻大的,現在徵信體系越來越健全。還是要好好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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