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父親離婚,兄弟三人,想把贍養權轉交給養老院,是不是要經過父親兩兄弟的同意和授權呢?

Q2

父親離婚,兄弟三人,想把贍養權轉交給養老院,是不是要經過父親兩兄弟的同意和授權呢?

父親癱瘓在養老院,父親已經與母親離婚。父親兄弟三人,小叔叔和大伯伯一直都不管他,只有我和母親出錢贍養。現在母親年齡大了,我又不在本地,我想把贍養權轉交給養老院,贍養的費用都會定期交納給養老院。想諮詢下,如果我想轉讓贍養權,是不是要經過父親兩兄弟的同意和授權呢?


A2:

你好,贍養父母是子女基於血緣關係產生的法定義務而非權利,不能私自轉讓;當你因工作等原因不方便直接履行贍養義務時,可以與養老機構簽訂養老服務協議,由養老機構代你照顧你父親;此種情況下,不需要徵得你叔叔和伯伯的同意和授權。

我國法律對贍養義務人的範圍有明確的規定。根據《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對老年人有贍養扶助的法定義務,但你父親的兄弟以及已與你父親離婚的母親都不是你父親的贍養義務人。你作為贍養義務人,對於生活不能自理的父親,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時候,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因此,你可以在徵求父親的意願後,與養老院簽訂養老服務協議並定期交納費用,由養老機構照顧父親,但這並非是贍養義務的轉讓,你仍然是贍養義務人。

你父親身體癱瘓,除了生活上需要照料外,更渴求的是子女的陪伴和精神上的慰藉。即使委託了養老院,建議你仍能時常抽出時間到養老院看望你父親,並且時常關心他的身體和情緒上的變化。


父親離婚,兄弟三人,想把贍養權轉交給養老院,是不是要經過父親兩兄弟的同意和授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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