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聽」嚴防野雞等“野味”流入餐桌!市場監管部門查處首例違法交易野生動物案

2月24號,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今天(26),閔行區市場監管局通報了一起違法銷售野生“黑斑蛙”案,這也是疫情發生以來,上海市場監管系統查處的第一起違法交易野生動物案。請聽本臺記者胡旻珏、周依寧發來的報道:

黑斑蛙是國家禁止捕殺的“三有保護動物”,有著重要的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閔行區市場監管局顓橋市場監管所近期檢查發現,在顓盛路220號老街生鮮超市內,有經營者違法交易野生“黑斑蛙”。經查,當事人魏某是從外區購入後,帶到店裡銷售,共計60只。顓橋所監管組長蔡名柳介紹,查獲時,並沒有發生實際銷售:“我們現場查到的黑斑蛙,是國家保護的“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同時也被列為上海市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目前上述的活體黑斑蛙,我們把它移交給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

與此同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啟動調查,依據相關規定,從重處罰。蔡名柳說:

“該店老闆擅自銷售黑斑蛙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有關規定,構成了擅自經營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將對當事人進行從重處罰。”

除了線下嚴查農集貿市場、超市、飯店、熟食店外,市場監管部門還嚴查網絡平臺上線上架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要求悉數下架,市 市場監管局網監處副處長謝雷說,截至目前,全市105家平臺累計下架相關店鋪1萬6千多家,屏蔽相關交易信息8萬多條:

“要求平臺落實責任,拼多多、美團、一號店等等。我們對一些敏感詞開展專項搜索,比如上海的燻拉絲,蛇類,蛙類,包括製品象牙,90多個關鍵詞,把源頭切掉。”

根據此次《決定》,即便是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也在禁止之列,但如豬、牛、羊、雞、鴨、鵝家畜家禽類除外;兔、鴿等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群眾已廣泛接受,也屬於家畜家禽,對其養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並進行嚴格檢疫。 同時,捕撈魚類等天然漁業資源是一種重要的農業生產方式,也是國際通行做法,漁業法等已對此作了規範,因此,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 。

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已經立法,大眾的食品安全意識也要上一個臺階。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營養與食品衛生教研室教授厲曙光說,“野味”根本不滋補,相反,人們在捕殺、運輸、銷售、加工和食用“野味”的全過程中,都存在致病風險:

“吃野生動物是有風險的,它伴有很多細菌、病毒、寄生蟲、真菌,都會對我們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根本不是我們人類這麼多年進化演變過程中可以吃的、相生相伴的食物。”

「听」严防野鸡等“野味”流入餐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首例违法交易野生动物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