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家外四十歲男人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兒子有權替亡父討債嗎?
首先拋出個人觀點:一般情形下,兒子是有權替亡父討債的。但是需符合法律規定。
其實這個問題也就是亡父的債權,能否由兒子繼承。法律上稱之為“債權是否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下面我們一起分析。
債權是否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一般而言,債權人死後,債權作為債權人的合法財產,可以轉移給依法繼承債權人遺產的繼承人。
但是一般債權作為遺產繼承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規定:
(一)在繼承開始前,債權已經存在
作為遺產的債權,如果想要能夠由被繼承人繼承,就必須要在繼承開始之前已經存在。如果在繼承開始後才發生的債權,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二)債權需要合法
合法的債權才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債權本身不合法,肯定無法繼承。
(三)債權履行的標的一般應當為財物
債權的履行標的一般應當為財物才能被繼承,如果屬於行為債權,則視情況而定。比如說被繼承人生前要求債務人履行特定的行為,這種類型的債權一般無法繼承。
(四)債權不具有人身專屬性
當債權不具有人身專屬性,才可能會被繼承。因為人身專屬性,意味著債權與債權人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一旦債權人死亡,其人身權歸於消滅,相應的債務就會消滅。但屬於財產性質的債權並不因此而消滅。
有哪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5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條規定:
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總結
回到題主的問題,兒子有權替亡父討債嗎?需滿足下列條件兒子有權:
1、兒子是合法的繼承人;
2、債權合法;
3、債權不具有人身專屬性;
4、在繼承開始之前,債權已經存在;
5、債權的履行標的為財物。
以上內容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兒子有權主張他人所欠其父的債務。
兒子主張的權利來源是繼承權,不是代理人的代理權,不需要其父親的委託書。
當然,要看約定的具體情況,債權是否到了償還期限,到了,就有權主張,未到,就需要債權期限到了在主張。
郭廣吉律師
當然可以。子女為父母的第一位序的繼承人當然我有權繼承債權,所以可以討債。
毋龍飛律師
兒子是父親的繼承人之一,有權繼承這份債權!但是,他必須按照所繼承債權的協議內容執行!還可以雙方協商,提前解除協議,前提是債務人你同意,並且有條件才可以!否則按原協議執行!
王立彬大哥
完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