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政策扶持!鼓励经营主体积极为稳产保供作出贡献

2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二十三场新闻发布会。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虞塞明、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徐海臣、黑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王淑葵、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张立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对黑龙江省 “惠农政策黄金十条”做详细解读,并回应大家对疫情防控方面的问题。

发布会直击 | 政策扶持!鼓励经营主体积极为稳产保供作出贡献

发布会直击 | 政策扶持!鼓励经营主体积极为稳产保供作出贡献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虞塞明

群众关心问题:

我们已通过媒体对《支持农业稳产保供的意见》和《实施细则》进行了广泛宣传。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同志、广大农业经营主体要认真领会有关要点,严格把握政策申报条件、操作流程等相关内容,对照自身条件,积极申请支持。具体来说,对申请一次性资金奖励的经营主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注意规模标准。生猪定点屠宰厂年设计屠宰能力要达到15万头以上;乳制品加工企业年处理生鲜乳能力要达到2万吨以上;生猪养殖场能繁母猪存栏和生猪出栏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在省内屠宰加工。

二是注意时间节点。重点把握两个时间节点:一方面,生猪定点屠宰厂、乳制品加工企业、生猪规模养殖场,需要在2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连续三个月正常生产。另一方面,在5月31日后,农业经营主体要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原则上在6月15日前完成申报。为发挥政策最大时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省级可能按月兑现奖励,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是注意材料准备。农业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要结合申报类别,备齐经营资质、收购合同、生产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佐证材料,确保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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