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如果演員同工人一樣,行使月工資制,是否可行?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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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本來就是月工資制度,只是獎金和提成偏高而已,

演員受僱於影視公司,拿影視公司的薪水,同時演員和影視公司還會約定演員片酬的分成比例,這與其他職業並無不同,其他職業也是有約定的工資水平,同時取得業績之後還會有一定比例的提成,拿業務員舉例,公司會有固定工資,業務員要是有銷售額會有約定比例的提成,這樣當業務員業績特別好,提成收入會遠遠超過工資收入,

演員也是類似的情況,普通演員因為名氣不大,以工資收入為主,明星則因為名氣大,商業價值更大,因此片酬更高,片酬遠遠超過工資,這樣明星的工資顯得微不足道,但是你不能說明星沒拿工資,

這個工資制恐怕是另外一個含義,就是明星收入固定,這不現實,只要明星具備商業價值,會有無數的方式獲取利益,


萬事皆空70


如果演員實行工薪制是完全可行的。

一,因為演員也是一種職業,稱之為:演藝業。演員與工人只有社會分工的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二,我國過去的人民藝術家,在當時都是實行工薪制。包括22位電影藝術家白楊、趙丹、秦怡、王丹鳳、孫道臨等。也包括戲劇、曲藝表演藝術家梅蘭芳等"四大名旦"、馬連良、杜近芳、常香玉、候寶林、常寶田、劉蘭芳等等。著名電影導演、戲劇編劇,也都是實行的工薪制。而他們的藝術成就和藝德藝風也都是令人讚歎不已的。

三,現在我國演員出現的高片酬狀況(且高得離譜),對於正確引導青少年的信仰與理想,對於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識的氛圍,對於促進科技、教育、衛生事業的發展,對於推動實體經濟的發展,都是不利的。李蘭娟院士最近所作的一番發自肺腑的"金玉良言",是值得每個國人深思的。

四,為了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演員高片酬的問題,可以在推行工薪制的同時,補充三個配套措施:1、根據演員的藝術水準、藝德好差、入行時間長短,評定不同等級,實行級差工資。2、演員可根據主演或參演的影視劇實際票房收入,按統一規定,提取一定比例的收入。3、對演藝成就突出的,可每隔三年至五年,評一次德藝雙馨的人民藝術家,並由國家對他們進行精神和物質上的適當獎勵。


玉堂行佛人


可行。很好。原來就是工資制。叫文藝工作者。那時只出優品,精品,極品,留下了很多經典。也出了很多藝術家。但不出廢品。可現在除了撈錢多以外,只出廢品,垃圾,小鮮肉,爛歌手。


張維全142


為人民服務就應該實行工資制


用戶9515600006591


國家一級演員,月工資1萬。二級演員七千,三級四千,群眾演員3000。


高243481939


當然可行,想當演員的人千千萬,都可以演好


手機用戶3151917414


制定工資制度,不演下崗失業。


趙慶亭


本來就該這樣。以前的演員就是文藝工作者,人民藝術家,那時候這個行業風清氣正,現在高得離譜的片酬,嚴重誤導了青少年的人生觀,價值觀,搞得這個行業烏煙瘴氣!


Lzg8039


以前就是如此啊


階上讀詩


完全可以我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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