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從猛安謀剋制度到八旗制度,談女真兵民合一制度走向衰落的必然性

在漫長的中國古代歷史中,很長時間內,位於東亞平原地帶以農耕為主的中原王朝,都面臨著北方少數民族(包括遊牧民族和漁獵民族)的侵襲,甚至多次出現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的例子,但很多時候都不過是曇花一現。要論入主中原國祚最長的少數民族莫過於女真族。起源於白山黑水之間的女真人,雖然萌發於生產力落後的原始社會形態,但是,憑藉勇武善戰,最終兩度問鼎中原,先後建立了金朝和清朝,享國合計超過四百年。在金朝和清朝起家壯大的過程中,“軍民合一”的猛安謀剋制度和八旗制度都曾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造就了“女真不滿萬,滿萬不可敵”的輝煌戰績,但是,隨著王朝承平日久、統治階級日益追求享受,尚武精神蛻化,猛安謀剋制度和八旗制度都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進而推動金朝和清朝走向覆滅。

“猛安謀克”制度與八旗制度之比較

“猛安謀克”制度是金代女真人軍民合一的軍事和社會組織單位。《金史·兵志》記載:“其部長曰孛堇,行兵則稱曰猛安、謀克,從其多寡以為號,猛安者千夫長也,謀克者百夫長也。謀克之副曰蒲裡衍,士卒之副從曰阿里喜。”,猛安和謀克脫胎於處於原始社會的女真人由於圍獵、征伐搶掠等需要而設置的軍事首領,後來發展為固定的軍事組織。最初,猛安謀克並沒有規定具體人數,“部卒之數,初無定製” ,直到金朝建國前一年(公元1114年),為了適應女真人建立政權和實施統治管理的需要,金太祖完顏阿骨打確定了猛安謀克規制人數,三百戶為謀克,十謀克為一猛安。

從猛安謀剋制度到八旗制度,談女真兵民合一制度走向衰落的必然性

完顏阿骨打


從猛安謀剋制度到八旗制度,談女真兵民合一制度走向衰落的必然性

女真騎兵

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謝十,始命以三百戶為謀克,謀克十為猛安。---《金史·兵志》

猛安謀剋制發展到後期,已經不僅僅是軍事組織,已經演變為地方行政組織,猛安相當於州,謀克相當於縣,但是因為其是軍事組織,所以猛安謀克的級別又分別高於州縣。猛安從四品,掌修理軍務,訓練武藝,勸課農桑,並同諸防禦州的防禦使一樣,負有“防捍不虞,御製盜賦”的任務;謀克從五品,掌撫輯軍戶,訓練武藝,並負有除不管理常平倉之外縣令所有的職權;謀克之下分設村寨,五十戶以上設寨使一人,以按比戶口,催督賦役。猛安謀克人戶平時參加軍事訓練之餘從事農業生產,戰時壯丁接受徵發,自置鞍馬器械出征,其家口仍留家生產。

從猛安謀剋制度到八旗制度,談女真兵民合一制度走向衰落的必然性

金朝巔峰時期疆域圖

明朝時期女真人大多還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等到明朝末年的時候,女真部落逐漸發展壯大,當時主要分為三股力量,分別為海西女真、葉赫女真以及建州女真。後來努爾哈赤帶領著建州女真整合了其他兩部,完成了對女真族的統一,建立後金。清朝八旗制度起於牛錄額真,牛錄是滿語(niru),本義為“大箭”,派生義為由大箭持有者自願結合的十人圍獵群體。明朝萬曆二十九年(辛丑年,公元1601年)前後,努爾哈赤對牛錄組織首次進行大規模改造與重建,參照女真人的猛安謀剋制,將所聚之眾每三百人立一牛錄額真統管,改編後的牛錄被分別隸屬於黃、白、紅、藍四旗,以純色為辨。明萬曆四十三年(乙卯年,1615年),努爾哈赤再次對牛錄組織進行改造,完善了牛錄—甲喇—固山的體制。並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黃、白、藍三色旗鑲紅邊,紅旗鑲白邊,合為八旗。八旗建立自此始,亦即為滿洲八旗的源起。此外,為了彌補女真人人數上的劣勢,女真建立的後金政權在不斷與明朝和蒙古各部落的交戰中,將俘獲和歸降自己的蒙古人和漢人,參照女真八旗,分別設置了蒙古八旗和漢八旗。

從猛安謀剋制度到八旗制度,談女真兵民合一制度走向衰落的必然性

八旗騎兵

猛安謀剋制度與八旗制度之間的異同

猛安謀剋制度與八旗制度存在歷史淵源,可以說,八旗制度在設置時在一定程度上參考了猛安謀剋制度,兩者存在一定的共同之處:

一是兵民合一。猛安謀剋制度和八旗制度設計的初衷就是將本民族的生產和作戰結合以來。“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由於女真人是漁獵民族,在長期的狩獵生產生活中,形成了很高超的作戰能力,但是女真人當時尚處於原始社會後期,狩獵是以家族為行動單位,不利於女真人大規模作戰,擴張自身勢力。猛安謀克和八旗制度很好地解決了這一難題。

二是軍政一體,有事抽調,無事歸位。金代政權設置勃極烈以下各級官職, “勃極烈——大官人,其職四忒母——萬戶,萌眼(猛安)——千戶長,毛毛長(謀克)——白夫長,蒲裡偃,牌子頭。勃極烈者糾官也,猶中國言總管雲,自五戶勃極烈推而上上至萬戶勃極烈,皆自統兵,緩則射獵,急則出戰。”;滿清八旗也“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作戰時絕無糧餉軍器之運轉,軍卒皆能自備而行。

三是猛安謀剋制度與八旗制度的官職大都可以世襲。根據金朝官制:猛安謀克之官號可以世襲。

“惜太祖皇帝撫定天下,誓封功臣襲猛安謀克,今若改為選調,非太祖約,臣謂猛安謀克,當明核善惡,進賢退不肖,有不職者,其第侄中更擇賢者代之。”

而清朝入關後,雖然隨著中央集權的不斷加強,八旗官職的政治地位有所削弱,但作為滿清賴以立國的根本,八旗的管理仍然受到重視,按照規定,八旗旗主的官職是可以世襲的,仍然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

但是,猛安謀剋制度與八旗制度之間也存在不同之處,主要體現在:猛安謀剋制度在實際情況中可以作為一級行政單位,類似於金朝內部的州縣,猛安相當於州,謀克相當於縣,但行政級別高於同級別州縣。反觀八旗,有相當一部分八旗官兵派駐到全國重要城市和戰略要地,雖然八旗自成一體,但是八旗無法取代州縣成為一級行政組織。

猛安謀剋制度與八旗制度走向衰落的成因

不可否認,猛安謀剋制度和八旗制度曾經在金朝和清朝發展壯大,入主中原的過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使女真人徹底擺脫了原始部落時期,短時間內完成了向封建時期的過渡,也曾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成為其立國的支柱,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內外因素的交織作用下,這兩大制度均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也間接地影響女真人建立的金朝和清朝政權趨於覆滅。下面就結合史料,分析一下猛安謀剋制度和八旗制度走向衰落的共同性因素。

一是兩大制度被賦予了經濟特權,使得女真人安於現狀,變得腐化懶惰。由於女真人入主中原時,與漢人比,人數處於絕對劣勢,為了凝聚女真人人心,維護女真人的統治地位,猛安謀剋制度和八旗制度被賦予政治和經濟特權。如在金朝天輔五年(1112年)二月,“遣昱及宗雄分諸路猛安謀克之民萬戶屯泰州,以婆盧火統之,賜耕牛五十”,“太宗的歲稔,官無儲積無以備饑饉,詔令來賦粟一石,為定製。”此外,女真軍戶有所謂“牛頭地”。牛頭地分配及賦稅最初規定為:每耒牛三頭為一具,限25口,受田4頃4畝,歲輸粟不過一石,官民佔田無過40具。到了 1127年(金天會五年),金廷又"詔內地諸路",每耒牛一具,只賦粟5鬥,此後為定製。這就是說,一個猛安謀克戶最多可有牛120頭,民(主人及奴隸)1000口,土地176頃。而且納稅微薄,四頃地僅納稅五斗米。無獨有偶,清朝政府也採取了類似的優待政策,制定旗餉政策,使八旗官兵向職業軍人的方向轉變。八旗兵丁的收入,以月餉和歲米為主,又視兵種之別而有等級之分,此外還有歲米,為每名每年24斛。清廷對八旗兵丁的一切採取“包下來”的辦法,用官費為他們建造房屋,凡遇紅白喜事均由官給賞銀,遷徙時由官給一切用度。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生活安逸的女真人日益漢化,女真人開始出現兩極分化。金朝時期,隨著大量軍戶遷入內地,上層貴族大量佔田,女真人本身又迅速腐化,導致女真軍戶兩級分化特別嚴重。一部分女真人把土地出租給漢人,自己只負責收租,然後坐享其成。一部分人因為兵役繁重,加上花錢無節制,結果貧困。

“往往驕縱,不親稼穡。不令家人農作,盡漢人佃蒔,取租而已。”

“參政納合椿佔田八百頃……山西田亦多為權要所佔,有一家一口三十頃者。”

“近都倆猛安,父子兄弟,往往析居,其所得得地不贍,日益貧窮。”

八旗子弟也存在類似問題。入關後建立了旗餉制度,斷絕了旗人務農經商等其他謀生來源,日久天長,逐漸形成為一個完全信賴朝廷豢養為生的寄生階層。清中葉以後政府有限的財力又無法供養日趨繁衍的八旗人口,從而產生了清朝特有的“八旗生計”問題。它首先出現於京師,然後波及內地各省駐防,最後危及邊疆,嚴重動搖了八旗這一“根本”的根基。使得清廷不得不一再下詔賑撫八旗子弟。

二是尚武之風不再,兩大制度難以成為國家的軍事支撐力量。女真人早期以武力著稱,女真鐵騎是金朝和清朝賴以起家和定鼎中原的立國之本,但是,隨著政權穩固,女真人完成了從開拓者到坐享其成的統治者的轉變,先看看猛安謀剋制度,到了金朝後期,世襲猛安謀克官職的官員早已不復先輩之勇,再加上猛安謀克編制不斷萎縮,金朝立國初期的猛安謀克編制是三百戶一謀克,十謀克一猛安。到金宣宗時,編制縮減到三十戶一謀克,五謀克一猛安,到了金哀宗時又遞減到二十五戶為一謀克,四謀克為一猛安,到了金朝末年,抵禦蒙古大軍的重任早已落到了金朝內部的地方武裝“忠義軍”身上。

“從來掌兵者,多用世襲之官,此屬自幼驕惰,不任勞苦,且心膽怯懦,何足依辦,宜選驍勇過人,眾所推服者,不考其素用之。”

“承平日久,今之猛安謀克其材武不及前輩,萬一有警,使誰御之?習辭之,忘武備,於國弗便。”

關於清朝八旗子弟不成器的慘狀,估計大家都略知一二。清朝皇帝們其實早就意識到金朝滅亡的原因與女真人喪失尚武好勝的民族特性和騎射的本領密切相關,特別是嘉慶皇帝之前的歷代皇帝都高度重視強化女真人民族本性,每年都率八旗官兵前往木蘭圍場狩獵,以示不忘祖訓。但是,正所謂“憂患可以興國,逸豫可以亡身”,入關不過幾十年,到了康熙朝“三藩之亂”時,八旗軍就已經不堪大用,需要以漢人組成的綠營軍擔當大任,此後,八旗子弟更是騎射荒廢,成為紈絝子弟的典型代表,再也無法重現當年八旗軍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的威風,等到了太平天國運動興起之時,連綠營軍都不堪大用,不得不依仗曾國藩、李鴻章等人興辦的湘軍、淮軍等團練武裝,直至清朝滅亡,八旗軍隊都是既不中看也不中用的軍事擺設,使得“辛亥革命”爆發時,清廷完全不能指望八旗軍隊,不得不將命運交與掌握新軍武裝的北洋系將領。

太宗徵藩部,世祖定中原,八旗兵力最強。聖祖平南服,世宗徵青海,高宗定西疆,以旗兵為主,而輔之以綠營。仁宗剿教匪,宣宗御外寇,兼用防軍,而以鄉兵助之。文宗、穆宗先後平粵、捻,湘軍初起,淮軍繼之,而練勇之功始著,至是兵制蓋數變矣。……以兵興者,終以兵敗。嗚呼,豈非天哉!

結語

“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這一論斷不僅適用於歷代王朝的興衰,同樣適用於性質類似的軍事政治制度,一脈相承的猛安謀剋制度和八旗制度也是如此。猛安謀剋制度和八旗制度很好地適應了當時女真部落從原始社會形態向更為先進的封建社會形態轉變的客觀要求,對金朝和清朝政權的壯大乃至入主中原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作為少數民族政權,女真統治者也給予了集聚在猛安謀克和八旗制度下的女真人以優厚回報,但隨著承平日久,女真人逐漸失去了尚武精神,變得腐化墮落,最終不僅不能成為拱衛政權的重要力量,反而淪為阻礙政權發展的障礙。

參考資料:《三朝北盟會編》、《文獻通考》、《金史》、《清史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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