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現在孩子沒訂婚呢,房產證名字怎麼寫,房貸應怎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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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孩子的婚房,在婚姻關係未確定期間,直接登記到兒子的名下,以此還款。以後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申請加名,由單獨所有登記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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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幫孩子準備婚房,有兩點務必注意:第一,房子是財產,誰出錢就算誰的;不應該和子女的婚姻感情牽扯太多;第二,幫子女準備婚房應量力而行,能幫孩子多少就幫多少。

所以,建議房產證一定要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並且提醒子女不要隨意加名。房貸可以子女的名義申請,至於是父母出錢還貸,還是子女出錢還貸,建議老人根據實際經濟情況決定,但不管是誰出資,都必須留好轉賬證明。

第一,房產登記在誰名下,產權應該如何劃分?

父母出資購房,建議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這樣房產就算子女的個人財產。即使未來離婚,房子也不會被對方分走。其實父母這麼做合情合理。中國人有個習慣,認為”談錢傷感情“。可是在購買高價值資產——特別是房產——時候不要參雜過多情感,別被“加名字”道德綁架,認為不加名就不是真心誠意結婚等等。所以建議“誰出資,寫誰的名字”,這樣才能避免因為財產未來引發更多的糾紛。

但如果孩子堅持要寫兩個人名字,應該怎麼辦?

父母婚前出資購房,登記在準夫妻倆名下,建議提前與孩子們約定清楚“買的房子是婚房”。看似這個口頭約定並不代表什麼,不過有了這個約定,就可以認定為“房子是父母有條件贈與給準夫妻的”。這就產生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準夫妻倆結婚了,那麼房子就屬於倆人的共同財產,相當於父母把房產的部分份額送給對方。

2、如果準夫妻倆最後沒結婚,那麼贈送的份額必須退回。

3、如果準夫妻倆結婚了,後來又因為其他原因離婚了,那麼是無法退回贈送份額的,只能夫妻倆一人一半、或者依據當時協商的方式分配。

所以可以看出,這種方法同樣存在“財產外流”的風險,只能在必須加名的情況下儘可能規避風險。

第二,貸款誰來還?

對於這個問題,有以下兩個建議:

1、根據目前銀行的規定,貸款人必須在產權人保持一致,這也就限制了必須以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

2、至於誰實際出錢還貸,建議看實際家庭經濟狀況。但建議仍然是父母量力而行,可以讓子女自己支付後續的貸款;如果子女確實有困難,父母也有能力的話,也可以適當幫助。當然無論誰負責,都必須留好支付憑證,以備未來不時之需。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可以幫您參考下,婚前登記的房子從婚姻法來看,誰出的首付算誰的,從物權法說屬於共同財產,如果只登記一個人名字,婚後產權證可以攜帶結婚證等其他基礎材料到房管局及貸款銀行申請增加配偶為產權人業務

大概意思就是可以先寫小孩名字,自己先還月供,到小孩結婚,小兩口拿好結婚證等資料去到房管局和貸款銀行申請增加產權人,最後小兩口一起還月供,我認為這個方法比較合適,雙方也都能接受。


涼涼腦殼痛


婚前購房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寫在自己孩子名下,如果有能力最好全款,後續房貸不牽扯。如果只是支付首付,那麼首付部分屬於孩子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由小兩口自行承擔,婚後的房貸部分是屬於婚後共同財產一半一半。現在的社會相對浮躁,但總還是有很多夫妻能夠很好的相互扶持經營好小家。不知道您是擔心自己孩子不安穩,還是擔心對方有異心,如果對方是個好孩子,而房子在二三線城市房價不是很高的區域,建議可以加上孩子另一半的名字,這也是一種極大的認可。也會讓對方更感恩老人們的幫助。如果一線城市房價特別高的區域,或者家庭經濟收入並不高的狀況就不建議冒險了。


風險規劃師—董董


現在的孩子結婚是父母的大事,我們時常被父母催著趕快找個對象結婚,那麼問題來了,現在結婚都要求至少有房子,那在還沒確定關係時,買了房,是要寫孩子雙方的名字還是單方?房貸怎麼還?下面聽我來細說:首先,在還沒訂婚的情況下,貸款買房,可以先寫孩子一方的名字,也可以寫孩子雙方的名字,因為在婚前財產中,貸款買房,只要雙方都有支付房貸,就有房租分配的權利;還有就是隻有一方支付房貸,或是單方全款買房,在婚前財產中,就算是寫兩個人的名字,都只有付款方有支配房屋的權利。

第二,房貸是由孩子還,還是父母還?首先,考慮到家庭條件一般,最好由孩子來還房貸,父母可以贊助一部分首付,因為在以後的生活中,要有一種壓力督促孩子懂得生活不易,要為結婚以後的生活做打算,要有責任。當然,要是家裡非常有錢,那就另當別論了。所以,父母在為孩子鋪好路的同時,也要讓他們知道婚後生活的重要性!以上是我買房的經驗,僅供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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