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長豐法院18小時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長豐法院18小時審結一起“口罩”詐騙案

在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爆發後,家住長豐縣雙墩鎮的被告人閆某某趁機在其加入的微信群裡謊稱自己有口罩出售,並配以口罩裝箱、銷售資質等照片,取得被害人信任後騙取口罩購買款。閆某某以此方式,通過微信分別騙得兩名被害人730元、12500元。因一名被害人發覺後欲報警,閆某某退還其4000元。2020年2月19日閆某某被長豐縣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案發後,被告人閆某某退賠了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

长丰法院18小时审结一起“口罩”诈骗案

2020年2月25日下午4時長豐法院受理該案並開庭審理認為,閆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方式,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騙取他人財物923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因其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虛構銷售防疫用品,騙取他人財物,應從重處罰。閆某某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罰;其退賠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 根據被告人閆某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和認罪態度,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七千元。(範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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