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農村有兒有女的人,會把家產都給兒子,由兒子生養死葬,女兒都會默認。你認為合理嗎?

盤錦陽哥


一碗水端平就好,

分給兒子和女兒一樣多,那麼女兒和兒子一樣供老於法於理都一樣。

如果財產留給兒子,養老又要兒女一樣,這個就於理不通,於法怎麼樣我就不好講了。

有的兒子不孝但又顧及臉面,扯什麼當初雖然多分了但(現在看)又不值錢,重新分就是,更有甚者還推給老人,說當初是老人分的,跟他無關,然後現在開始一副知識分子講法律的嘴臉讓姊妹平攤,就有點無恥了。

不過,話分兩頭,女子雖然嫁出去後不爭家產,但多少孃家是有嫁妝的,就算沒有,那至少也是養你長大的父母,敬孝是必須的,比如過去再窮也得背砣坐燈肉回孃家,孝敬孃家也是必須的,只是相對講責任沒兒子重而已,如果兒子確實困難甚至失去勞動力,而女子仍然是以嫁出去的女為由推讓兄弟就不成體統了。

更過分的女子就是即不行孝,還站著說話腰不疼,胡亂指責兄弟,挑拔父子兄弟關係,這種就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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