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關於有序開放恢復部分公共服務和經營性場所的通告(第5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會議精神,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遵照分類恢復、有序推進的原則,保障生產生活必須優先,最大限度減少對市民生活的影響,現就公共服務場所、經營性場所有序恢復營業通告如下(以下簡稱《通告》):

一、食品藥品行業。藥店、食雜店、便利店、糧油菜店、小作坊等。

二、餐飲行業。餐飲服務單位(不含音樂餐廳、酒吧、茶樓、咖啡廳、燒烤店、小飯桌)等餐飲業商戶,按照吳忠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2020﹞80號)開展餐飲服務。

三、批發零售行業。大型商場(商貿綜合體)、大型專業市場、農貿市場(不含早市和馬路市場)、二手車交易市場、日用百貨、建材家居、汽車銷售、小家電、電動車等。

四、住宿行業。各類酒店、賓館、招待所、旅店、民宿等。

五、倉儲、物流行業。快遞、物流、客運、貨運等。

六、農機、農業生產保障行業。種子、化肥、農藥、農機配件、農機維修等。

七、肉品生產加工行業。牲畜屠宰、肉品加工、運輸、銷售等。

八、文化服務行業。廣告裝潢、打字複印、書店、教輔資料、文具店等(不含教育、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電影院、健身房、檯球廳、KTV、網吧)。

九、其他服務行業。美容美髮、洗衣、洗車、汽車維修、家電維修、手機售賣、維修、電信服務、物業公司等。

十、公共服務場所。公園廣場、綠地遊園、露天文化體育設施等公共空間,但不得舉行廣場舞、團體操等人群聚集活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相關企業和經營主體要嚴格執行行業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內部防控、員工健康管理,每天按時對店內開展衛生清潔及消毒,做好員工體溫監測及記錄;要做好顧客預約服務、客源分流工作,提醒顧客進店正確佩戴口罩,對不帶口罩、不配合測溫的人員拒絕入內,對體溫高於37.2度有發熱症狀的人員第一時間報所在地社區,及時送就近發熱門診,並報告主管部門。對於不落實防疫要求,導致人員聚集造成疫情風險的,將嚴肅追究經營業主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經營性場所疫情防控的指導和監管,對於防疫要求不達標的,堅決不允許營業,切實做到全防全控、聯防聯控、嚴防嚴控,確保防護措施到位,不發生疫情傳播擴散。


吳忠市利通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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