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發生以來,陸川法院採取有力措施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保證了該院的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開展,同時也為該院的執行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2020年2月17日至24日,短短几天,陸川法院快速執結了38件執行案,執行標的13.8萬餘元,有力的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利。
申請執行人廣西陸川縣市場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梁某某等人追償權糾紛案件,申請執行人廣西陸川縣市場房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20年1月15日、16日先後申請執行共42件案件,陸川法院及時對該批案件辦理立案手續,並安排執行局副局長羅良彬辦理該批案件。鑑於該批案件被執行人均為陸川縣某小區的業主,考慮到白天小區業主可能不在家,晚飯過後去送達成功率更高,羅良彬副局長決定晚上親自上門送達執行通知書給被執行人,於是2020年1月19日晚8點,羅良彬副局長便組織執行幹警十餘人挨家挨戶敲門送達執行通知書給被執行人,當晚11點多,幾十個案件終於送達完畢。
執行通知書送達完畢後,被執行人在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履行義務,羅良彬副局長不停的打電話催當事人,同時在網絡查控平臺對被執行人採取查控措施,經過多天的努力,2020年2月17日至24日,陸陸續續有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加上陸川法院網絡凍結、扣劃的案件,僅7天時間陸川法院執結了38件案件,執行標的13.8萬餘元。
(梁珍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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