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否生孩子產生分歧為由,起訴離婚是否支持?

上海韓律師


您好,法院是否判決准予離婚的標準是:感情確已破裂。至於什麼原因造成感情破裂是多方面的,如果對方以不生孩子,導致感情徹底破裂為由離婚是允許的,至於第一次判不判離,要看綜合情況。


齊鳳說法律


以是否生孩子產生分歧為由,可以起訴離婚,但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九條規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01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