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對不滿工作安排的員工說:不幹就走人,員工走數天被按自離處理,你是員工怎麼辦?

職場三哥


遇到過這樣的員工,工作的時候懶懶散散堆一起聊天,還整天抱怨別人工資比他高,對領導安排的工作比較抗拒不服從,調換崗位還吵架威脅領導要辭職,填寫了辭職表了領導批他第二天走,又說辭職期不到公司辭退他要賠錢,也不知道這些二貨是怎麼想的。個人覺得出來打工先要端正態度,真有本事不想被人管就要提升自己做老闆去,別靠打工吃飯,否則就要接受管理。


半夜的酒和清晨的豆漿


如果我是員工,絕不會讓主管說出這句話;即使主管說了這句話,我也不會出現該員工的這種結局。

可以補一下當時發生的場景。

主管將員工招集起來進行工作安排佈置,當主管剛剛把工作佈置下去,這名員工立馬站起來說:為什麼要安排我去做這件事呢?你為啥又不安排其他人呢?反正我不願意……

其他的員工靜靜的看著主管,然後又看了看這名員工,主管臉色一下全變了,然後看著這名員工說:你不願意幹,可以走人。

於是,這名員工扭頭就離開了車間,一去就是好幾天沒來。很快主管將這名員工好多天,沒來上班的情況向領導反映了,領導要求按公司規章制度嚴格處理。

結果這名員工沒來上班的天數,達到了公司自離的規定,就直接給予他自離處理。當這名員工收到公司的處理,後悔不已。

如果我是這名員工,從一開始我就不會像他這樣做,而是像我下面講的這樣做。

1、我會讓主管將工作安排結束時,私下向主管說出我的想法。

我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們都知道主管在佈置工作時,他面向的是所有員工而不是個人。因此他不可能來聽每個人的意見和想法,更不可能給每個員工解釋自己安排的理由。

如果主管真要像這樣做的話,可能一半天時間都在安排員工工作。這可能嗎?如果要是領導知道主管是這樣安排工作,那立馬會讓其滾蛋。

主管在安排工作的時候,員工立馬跳出來反對,如果主管不堅持自己的分工安排,那後面的員工會接受主管的工作安排嗎?

該名員工在主管佈置工作的時候,當眾反對是一種很不理智的行為,根本沒有尊重主管的權威!毫無疑問主管會在當時那種特定的場合之下,對該名員工進行強勢的回應。

所以,我會在主管安排完工作時,立馬私底下與主管進行交流,說出自己的想法。

小結:該名員工表達意見的場合選擇有誤。

2、即使主管說了這句話,我也不會選擇離開,自己該幹嘛就幹嘛。

我們通過前面場景的重現,可以清楚的看到主管當時的這句話,其實是一種生氣的情緒表現。

主管並沒有希望我真的走人,他的這句話更多的是表達他的一種態度:必須執行安排的工作,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而該名員工卻錯誤的理解了主管的真實意圖,結果扭頭就走,一去數日。當然也可能是該名員工,為了個人的面子而賭氣。

這種忽視公司的規章管理制度的賭氣行為,其實是一種很不理智的做法。這樣做的結果,最終只能是員工受到傷害和處理。

所以我們在職場工作中,隨時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對自己帶來的不利影響。

小結:這名員工被自離處理,只因其太沖動缺乏理智。

3、提前私底下與主管說明自己的工作要求。

如果自己對主管的工作安排有什麼要求,將在主管安排工作之前,與其進行私下的交流溝通,說明自己的個人要求,從而好讓主管提前做好工作的安排與調整。

當然只有自已需要的時候,才去提前和主管交流自己的想法與要求,而不是每次主管安排工作之前,都去提自己的要求。

這種做法也不太合情合理,主管也不可能每次都能夠滿足自己的要求。

因此這種頻率不能太高,否則很容易引起主管的反感和不滿。

至於這名員工現在受到自離的處理,已經再也沒有迴旋的餘地了。如果是我,那就大方的收拾好東西離開公司,否則又能怎麼樣呢?

不過要從這件事情吸取經驗教訓,避免以後再犯類似的錯誤,那就有些不值得了。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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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如果我是員工,絕不會讓主管說出這句話;即使主管說了這句話,我也不會出現該員工的這種結局。

可以補一下當時發生的場景。

主管將員工招集起來進行工作安排佈置,當主管剛剛把工作佈置下去,這名員工立馬站起來說:為什麼要安排我去做這件事呢?你為啥又不安排其他人呢?反正我不願意……

其他的員工靜靜的看著主管,然後又看了看這名員工,主管臉色一下全變了,然後看著這名員工說:你不願意幹,可以走人。

於是,這名員工扭頭就離開了車間,一去就是好幾天沒來。很快主管將這名員工好多天,沒來上班的情況向領導反映了,領導要求按公司規章制度嚴格處理。

結果這名員工沒來上班的天數,達到了公司自離的規定,就直接給予他自離處理。當這名員工收到公司的處理,後悔不已。

如果我是這名員工,從一開始我就不會像他這樣做,而是像我下面講的這樣做。

1、我會讓主管將工作安排結束時,私下向主管說出我的想法。

我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們都知道主管在佈置工作時,他面向的是所有員工而不是個人。因此他不可能來聽每個人的意見和想法,更不可能給每個員工解釋自己安排的理由。

如果主管真要像這樣做的話,可能一半天時間都在安排員工工作。這可能嗎?如果要是領導知道主管是這樣安排工作,那立馬會讓其滾蛋。

主管在安排工作的時候,員工立馬跳出來反對,如果主管不堅持自己的分工安排,那後面的員工會接受主管的工作安排嗎?

該名員工在主管佈置工作的時候,當眾反對是一種很不理智的行為,根本沒有尊重主管的權威!毫無疑問主管會在當時那種特定的場合之下,對該名員工進行強勢的回應。

所以,我會在主管安排完工作時,立馬私底下與主管進行交流,說出自己的想法。

小結:該名員工表達意見的場合選擇有誤。

2、即使主管說了這句話,我也不會選擇離開,自己該幹嘛就幹嘛。

我們通過前面場景的重現,可以清楚的看到主管當時的這句話,其實是一種生氣的情緒表現。

主管並沒有希望我真的走人,他的這句話更多的是表達他的一種態度:必須執行安排的工作,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而該名員工卻錯誤的理解了主管的真實意圖,結果扭頭就走,一去數日。當然也可能是該名員工,為了個人的面子而賭氣。

這種忽視公司的規章管理制度的賭氣行為,其實是一種很不理智的做法。這樣做的結果,最終只能是員工受到傷害和處理。

所以我們在職場工作中,隨時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對自己帶來的不利影響。

小結:這名員工被自離處理,只因其太沖動缺乏理智。

3、提前私底下與主管說明自己的工作要求。

如果自己對主管的工作安排有什麼要求,將在主管安排工作之前,與其進行私下的交流溝通,說明自己的個人要求,從而好讓主管提前做好工作的安排與調整。

當然只有自已需要的時候,才去提前和主管交流自己的想法與要求,而不是每次主管安排工作之前,都去提自己的要求。

這種做法也不太合情合理,主管也不可能每次都能夠滿足自己的要求。

因此這種頻率不能太高,否則很容易引起主管的反感和不滿。

至於這名員工現在受到自離的處理,已經再也沒有迴旋的餘地了。如果是我,那就大方的收拾好東西離開公司,否則又能怎麼樣呢?

不過要從這件事情吸取經驗教訓,避免以後再犯類似的錯誤,那就有些不值得了。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文心薈


這個事情已經沒有轉圜的餘地了,你只能根據工作的時間長短決定要不要向公司討要工錢,然後重新找工作,沒有其他更好的做法。

如果你剛入職這個公司,做的時間不長,比如也就幹了兩三天而已,你因為對主管安排的工作不滿意而被主管說了一句“不幹就走人”的話,你生氣的走了,幾天後公司對你按自動離職處理,這種情況下,你只有兩三天的工資,估計還不夠曠工的錢,所以你肯定也沒辦法去問公司要工錢了。你只能就此了結此事,算是白乾幾天,然後跟沒事一樣重新開始找工作。

如果你入職有一段時間了,比如你已經做了幾個月了。因為主管給你安排的工作你不滿意,還說了你“不幹就走人”的話,你一氣之下就走了,過了幾天後公司對你按自離處理。這種情況下,你只能去公司辦理離職手續,然後公司扣除你曠工的那幾天工資,剩餘的工錢結算給你,估計也沒有多少了,之後你只能重新找工作。

你這個事情,主管有做的不對的地方,但你自己也有錯,你不該不辦理離職手續就自動離職,給了公司扣錢的理由。通常情況下,很多公司都會規定曠工一天扣兩三天的工資,一般都是按照曠工3天按自離處理的。所以即便你回公司要工錢,你至少會被公司扣除6到9天的工錢,起碼損失上千塊。所以對於員工來說,任何時候都不能意氣用事一走了之,就算對領導和工作都不滿意,也要按照公司的規定辦理離職手續,這樣起碼不會損失工資,除非你不打算要這個工錢了。

總之,對於我們員工來說,工作中遇到領導安排的工作不想做,被領導說幾句一定要忍住,不要負氣出走,這對自己很不負責的,吃虧的也只有你自己,公司一點損失都沒有,反而會從你的身上扣錢,這多麼的不划算啊。所以,就算你不想幹了,你也要走正常的離職手續,分文不少的拿到工錢再走不遲,千萬不能領導一說你就立馬走人,離職手續也不辦,這樣公司就會按照曠工來對待你,你就盡吃虧。


Sir聊HR


第一,《勞動合同法》裡面沒有關於自動離職的規定;第二,“不幹就走人”這句話,並不能證明(或說明)是公司主動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你處在一個極其不利的位置,要想扭轉局面,則必須緊緊抓住《勞動合同法》裡面的規定。

那麼,你究竟要做什麼呢?其實,你需要做的僅僅是,對你“出走數天”做出合理的解釋,並表達你本人沒有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真實意思。這樣你才可以保全自己。

為什麼要這麼做(說)呢?因為在《勞動合同法裡面》對於解除勞動合同幾乎是“誰提出誰負責”,如果用人單位提出,那麼用人單位就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由勞動者提出,在勞動者想要經濟補償的前提下,就必須由勞動者拿出或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存在過錯導致勞動者辭職。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你必須迫切地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你“出走幾天”,不是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而是因為出於義憤,調節情緒,在不與公司主管打招呼或書面申請的情況下,離開用人單位幾天。

這才是對你有利的。

那麼如何取證呢?這個就要看你自己的悟性了。你可以拿著手機拍攝視頻,就拍你與主管理論的視頻,你可以直接問他,為什麼在不與你協商的情況下,賺擬一份所謂的離職報告,你甚至可以質問他,你自己並沒有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訴求,為什麼公司要按照你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來處理?

取得這樣的視頻,將會是對你有利的證據。


夢裡瀾濤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無論對下屬,對朋友,或者家人說話,做事都應留有餘地,不可以說絕,做絕。常言道;多一個朋友多條道,少一個仇人少一把刀。不能做個小領導就六親不認,得意忘形到忘了自已姓啥,做領導要有藝術和手碗,讓人心甘情願為你鞍前馬後努力工作才是雲彩眼兒裡伸出個胳膊一一高手。才是飛機上的暖壺一一高水平。唐朝有位將軍腑身跪下地上為一位少年士兵吸膿療傷,滿營官兵無不動容落淚,暗喑發誓誓死效忠將軍。就在這時,一位前來尋兒子的老婦人號陶大哭,眾人紛紛上前詢間老婦人為何哭得如此傷心?好人道:當年我丈夫就是將軍的兵,將軍也是這樣為他療傷的,結果,丈夫戰死沙場並把兒子送來跟著將軍從軍當兵。這個少年便是我兒,今日將軍又是為我兒吸膿療傷,我知道再也別指望兒子活著回家,,,,,,


張國富150139119


只有三條路:1.回來認錯,請求主管給個機會重新入廠那個。2.領走剩餘工資,如果公司不給可以走法律程序。3.有脾氣有個性可以工資不要,另謀高就。

作為員工,你不是學校的學生,公司更不是學校。主管也不是你的老師。

你因為主管的一句批評的話,或口氣重的言語就扔下工作走人,你就必須承擔相應的代價。

作為職場過來人,談幾點看法:

一,工作是我們普通人賴以謀生的最基本方式。辭職,跳槽,乃至更 換工作事關自己的成長和生存狀態,不可一時衝動憑意氣行事。

沒有人在工作中不受氣受委屈,從一線員工到高層管理都一樣,只是程度和內容不同。都需要我們有一定的隱忍胸懷,理性客觀的對待批評,指責,誤會或甚至不公正的待遇。就事論事的面對問題,有想打意見可以主動交流。

辭職的動機應該是有更好待遇的機會,對原公司的前途沒有信心,希望學到更多知識和更專業的技能等。絕不要因為領導的某句話語就自砸飯碗。

二,對於自離後的工資問題,一般公司對自離曠工會有一定天數的規定。通常為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扣除三天曠工的罰款後,其餘工資應該正常結算。

如果公司拒絕發放其餘工資。你可以先和公司的人事部門溝通,說明情況。

也可以在網上搜索相關的勞動法規定,我不在這裡重複。當然,最好能在當地諮詢有關律師,出具你在這家公司的所有證據例如:工號牌,考勤卡,工資單,請假條,生產記錄,處罰通知單等。他們會幫你指點和給出決策。

三,特別忠告你,千萬不要有過激行為,聚眾鬧事,砸廠破壞公共財物,甚至威脅或動手傷人。

一份工作丟失可以再找,工資要不回來可以再賺,因為情緒衝動觸犯法律就是得不償失,就是跟自己過不去了。切不可為。

希望我的回答✓你有幫助(完)

我是職場三哥。歡迎朋友指點評論加關注,一起分享管理經驗和話題。

職場三哥


直接找主管要工資,既然他能做主炒員工魷魚,應該可以為公司貼付被炒員工的工資的。


用戶6086578302


要根據用工合同而定,如果你是籤專業用工的,主管應該也有權調配一下你幹一些臨時性的活兒幹,如果是經常性的叫你幹,你可以申辯或者拒絕執行,別義氣用事,說走就走,辭退和自動離職,雙方都存在風險,大了而以,如果合同沒有標示工種的,那你必須服從主管的調配,不然一個企業單位還設立部門主管幹什麼用,事事都由董事長,廠長安排嗎,如果主管事事叫你幹,不安排其它員工(與你一樣的)幹,你可以申辯,他實在配調不動你,你可以由他辭退你,如果你乾的時間長久了,他辭退你,單位必須要給你補償,一年補一個月的工資,如果不給就去勞動監察隊舉報他們,或者向勞動仲裁委仲裁,最應該走的就是勞動監察隊,要確切是單位違法的情況下才走此路,因為勞動監察隊有權責罰單位違法的行為,仲裁委是無權責罰單位違法行為的,


肖6210


我的觀點非常簡單,又非常明確:作為主管,不幹就走人,這話儘量別說,這是管理無能的表現。作為員工,被主管懟幾句就賭氣離開,這是不理智的表現。

職場中,作為一個準則,員工往往被要求服從管理,這個沒有問題,但作為管理人員,在管理上也不能肆意妄為。

作為管理人員,作為主管,對下屬員工進行工作上的合理安排,這是管理工作的一種具體表現。作為下屬員工,接受主管領導合理的工作安排,這也是服從管理的一種具體表現。


兩個“合理”缺一不可,接下來我們就詳細談一談。

第一個“合理”:主管安排工作要合理。

職場中,主管給下屬安排工作,這是正常的操作,但一定要合理,拍著腦袋的安排,只會引起員工的反感甚至牴觸。那麼工作怎麼安排才算合理?

  • 根據下屬當前工作職責與範圍。

每個下屬都有自己比較固定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範圍,這個職責與範圍和自己目前的崗位有關係,也和最開始進公司時的約定有關係,並且這個職責與範圍已經成為一個共識,伴隨著下屬延續下來。所以主管在安排工作的時候,儘量不要安排超越這個職責與範圍的工作。

  • 根據下屬的能力。

團隊中,不同的下屬,能力肯定不同,有高有低,這是正常情況。而這裡的能力,主要就是工作上的能力,還包括經驗、技能等。我們常說,有多大的能力就做多大的事情。所以主管在安排工作的時候,一定要考慮下屬的工作能力,一定要安排他力所能及的工作,如果給他安排超出他能力範圍的工作,他也做不了。

  • 根據下屬的特長優勢愛好。

職場中,我們一直提倡,用人就是要用他的優勢與特長,用人所長,量才使用,這是用人的黃金準則,這樣不僅能留住人,還能發揮他的最大作用,愛好是同樣的道理。所以主管在安排工作的時候,下屬員工的優勢特長愛好一定要考慮到,儘量要兼顧到,只有這樣,主管安排的放心,員工工作的開心。

  • 根據下屬的意願。

都說強扭的瓜不甜,職場中也如此,如果違背一個人的意願,他肯定不開心,不願意,那麼他估計就會有牴觸情緒,即使勉強接受,或許也會敷衍了事。所以主管安排工作,下屬的意願不得不考慮,你強行把工作給一個不願意做的人去完成,你放心得下工作的質量?與其提心吊膽,還不如給其他願意做的人去完成。

  • 根據下屬的工作強度。

工作強度有兩個關鍵的度量指標,一個是工作時間,另一個是工作量。工作時間長,工作量大,這就意味著工作強度大,而工作強度大勢必會造成員工身心俱疲,進而會影響員工情緒態度等。所以主管分配工作的時候,一定要考慮下屬當前工作的強度,如果本身工作已經夠多了,那就沒必要在額外增加了。

第二個“合理”:員工要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

服從管理是職場中對員工的一個硬性要求,服從工作安排就是其中的一個具體體現,但這裡的服從工作安排指的是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

何為合理的工作安排?我們前面提到的5種都可以算是合理的工作安排,但這都是從主管角度而言的,而且這是廣義上的合理的工作安排。

其實從員工的角度看,合理的工作安排只有一種,那就是在自己當前的工作職責與範圍之內的,這才是真正合理的,這才是自己可以接受的。

我個人常說,職場中一個蘿蔔一個坑,每個人都有自己明確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範圍,這個都是根據崗位,根據能力,在最初入職時所約定的,一般來說,不會輕易更改。當然,主管會根據具體情況有權進行變更,隨時進行變更,這也肯定沒問題,但一定要和員工充分溝通,同時重新安排工作時還要參考前面提到的原則。

也就是說這些工作職責內容範圍在某段時間中還是相對固定不變的,如果經常變化,只能說你是打醬油的。


當合理的工作安排被員工拒絕,主管應該如何應對?

職場中,主管把控全局,有權對員工的工作進行分配與安排,包括一些固定的工作以及臨時的工作,而且有權隨時進行靈活的安排,這是公司賦予主管的職權,這個沒問題。

不過當主管合理的工作安排被員工拒絕的時候,主管應該如何去應對?

  • 建議的做法是溝通。

一定要和當事的員工進行充分的溝通,瞭解他拒絕執行你安排的原因,因為有些時候,主管認為的合理,在員工眼中不一定就是合理。所以一定要通過溝通,讓員工說出他的想法以及建議。

  • 建議的做法是換位思考。

主管要換位思考,員工不接受工作安排,是工作強度的問題嗎?如果是,是不是適當減少其他的工作,他就可以接受呢?

是不是超出了他的能力範圍?如果是,那儘量不要安排給他,如果只能安排給他,必須要和他說明風險,不要給他壓力,要給他時間,給他鼓勵,給他指明提高能力的方法。

是不是超出了他的工作職責與範圍?如果是,同樣要對他進行鼓勵,鼓勵他的進步,鼓勵他的成長,鼓勵他的優秀,並說明要給予他更重要的擔子。

  • 不建議的做法是強制。

不溝通將工作強加於員工,不建議。溝通無果將工作強加於員工,不建議。因為強制,勢必會違背員工的意願,最終會導致結果不可預料。這個結果有可能是工作搞砸了,有可能是員工不堪重負辭職了。


當對主管的工作安排有異議時,員工該如何去做?

員工對於領導的工作安排,通常意義上有兩種處理方法,一個是接受,一個是拒絕。

如果你對領導的工作安排沒有任何異議,欣然接受,這沒問題,如果你對領導的工作安排有異議,你依然接受,其實這種做法並不好,因為:

  • 會給領導一個錯覺,讓領導覺得你沒問題。
  • 會給你自己帶來一些麻煩,影響到你的工作。

如果你拒絕,這種做法肯定也不好,因為:

  • 給領導不服從管理的印象。
  • 把自己推到和領導的對立面。

建議的做法,依然是溝通,有異議要溝通,拒絕了也要溝通。

  • 你要說出自己異議的地方,你要說出自己拒絕的原因。
  • 這個異議與拒絕,一定和工作有密切關聯。
  • 要說出自己的訴求、顧慮,你甚至可以和領導討價還價。
  • 你可以針對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議。
比如,你可以和領導說,這工作超出你能力,你如果做會導致工作出現問題,讓領導有心理準備。比如你可以和領導說,你現在的工作本身強度就比較大了,如果接受其他工作,會忙不過來,會耽誤工作進度。


職場中,聰明的人喜歡充分的溝通+換位思考,而不是一味的對抗。

這是本文的關鍵所在,無論你是領導還是下屬員工,在工作安排上,在接受工作時,有必要進行充分有效的溝通,有必要站在對方立場考慮一下,這有這樣,才能周全才能皆大歡喜。

而強制、強壓、拒絕、賭氣都不是有效的解決問題的態度,相反會讓原本簡單的事情變得更加複雜,最終不歡而散,不可收拾。

最後談談本問題,員工該怎麼辦?

“主管對不滿工作安排的員工說:不幹就走人。員工走了幾天後被公司按自動離職處理,員工該怎麼辦?”

主管本來說的是氣話,目的就是讓員工接受工作安排。當然,一個合格的管理人員是不會說氣話的,氣話代表你無能。

而員工卻把氣話當真話,真的起來走人了。要走你就走的乾脆點,既然走了,不管是幾天,對公司而言,公司會認為你是曠工,或者乾脆認為你自動離職,這都沒任何問題。而你走人也應該想到這個結果。你現在返回來問怎麼辦?能怎麼辦,公司是你家開的啊,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世間沒有後悔藥,自己造成的結果,自己就要承擔。

只能給你建議:

  • 重新找工作。
  • 以後儘量少衝動。
  • 遇事要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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