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父妻子繼,兄死娶嫂”是惡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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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妻子繼,兄死娶嫂,對遊牧民族的匈奴人來說當然不是惡俗了。那麼為什麼呢?歷史漫談君帶大家來一起了解一下。

一、匈奴女人肩負著聯姻的重任。

對匈奴人來說,他們生活在大草原上,逐水草而居,一個部落一個部落的各自生活著。而他們的婚姻是通過部落與部落之間的聯姻而達成的。

由於部落和部落之間容易發生戰爭,他們自然都想找自己的盟友。而這種盟友大多就是通過聯姻的方式來找到的。



比如我們最熟悉的孝莊皇太后就是在他的哥哥吳克善作主下嫁給皇太極的。吳克善的部落屬於比較弱小的,而皇太極的部落是他的父親努爾哈赤建立的後金汗國,可謂是兵強馬壯,勢力盛極一時。

而且在孝莊之前,吳克善的姑姑哲哲就嫁給了皇太極。由於哲哲生了幾個女兒,沒有誕下兒子,所以孝莊又嫁了過去。而後來孝莊的姐姐海蘭珠又嫁給了皇太極,更是得到了皇太極的盛寵。

試想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嫁過去的女性來說是肩負著家族與部落的重任的,是維持好雙方關係的紐帶與橋樑。即使是丈夫死了,也不會回到原來的部落。她們還要繼續完成自己的使命,那麼最好的方法就是嫁給本部落的人。於是就有了父妻子繼,兄死娶嫂。



二、為了保證財產的不外流,勢力的不削弱。

在男人死後,如果女人不是父妻子繼,兄死娶嫂,那麼勢必會嫁到別的部落去。去的時候自然不會孤零零的一個人,可能會帶著孩子,還會帶著自己的財產。

那麼這樣就變相的使這個部落的財產外流,人丁減少,勢力得到減弱。對一個部落來說,人丁和財產都是非常重要的,為了整體的利益,他們自然不願意看到這種現象,於是就出現了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現象。



三、匈奴人思想比較開放。

在歷史上包括匈奴在內的少數民族思想都比較開放,沒有受到儒家思想的約束。

比如李世民,他的奶奶和他的母親都是少數民族,李世民在玄武門之變中殺死了他的弟弟齊王李元吉和他的哥哥太子李建成。後來他又把李元吉的王妃納入了自己的後宮,而且給他生了一個孩子。這在我們漢人看來非常不可思議,但是在他看來無所謂。

再比如,武則天本是李世民的才人,但是後來還是跟了李世民的兒子李治。當皇上他們都是如此,那麼對平常的,匈奴等的少數民族的老百姓來說,他們又有什麼顧忌呢?



對少數民族來說,搶婚現象還非常正常。比如成吉思汗的老婆孛爾貼後來就被別的少數民族部落蔑爾乞人搶了去了。因為在少數民族有搶婚的習俗,結婚的時候你自己沒有守住老婆,被別人搶了去了,那隻能怨你倒黴。

等到孛爾貼再被成吉思汗搶回來的時候,可憐的孛爾貼挺著大肚子,已經有了幾個月的身孕。而成吉思汗雖然被戴了綠帽子,但是對此毫不介意,對他的老婆孛爾貼依然非常好。等孛爾貼生下了兒子後,成吉思汗給他命名朮赤。朮赤在蒙語中是客人的意思,朮赤雖然不是成吉思汗親生的兒子,但是驍勇善戰,非常得成吉思汗的喜歡。



綜上,匈奴人因為上述原因所以才會父妻子繼,兄死娶嫂。


歷史漫談君


在咱們看來,這是亂倫,絕對是惡俗,但匃奴卻不這樣認為

事實上,除了匈奴,幾乎所有北方的遊牧民族,都在傳承著這種“惡俗”。朱元璋坐上江山後,認為這種習俗太傷風化,特意下昭嚴禁。

這是為什麼呢?咱們姑且深入交流一下。

先研究一下“父妻子繼”。

意思是:父親的老婆,也可以給兒子當老婆。當然,不是同時啊!如果一個女人能同時給父子倆當老婆,那就真亂套了,咱不知道其他星球有沒有?反正地球上是真沒有,即便有個把人也可能會冒天下之大不韙,但絕對不為倫理所接受!

實際上,匃奴的“父死子繼”,是父親沒了之後,兒子能娶的,是除了生母之外,父親其他的女人。

也就是說,一個母親,是絕對不會嫁給親生的兒子的。嫁給兒子的,是後母。看到這裡,有人會鬆口氣,有人會失望。鬆口氣的,我敬重;失望的,就失望吧。匃奴人也是爹生娘養的,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人家明白!

就是一點啊,這後母和父親生的孩子,在母親嫁給自己同父異母的哥哥後,這倒黴孩子該怎麼稱呼自己親媽的新丈夫呢?以前叫哥,現在叫什麼?真是亂了套!

再看“兄死娶嫂”,哥哥沒了,哥哥的媳婦再嫁給弟弟。這個倒不稀奇,解放前的特困地區,兄弟幾個娶一個媳婦的也不是沒有。只是到了晚上,可就熱鬧了。

有點扯遠了,咱們言歸正傳,說說匃奴有這惡俗的原因吧。

其實原因也簡單,就兩字——為生存!

一、為了本家族的繁衍昌盛。

眾所周知,遊牧民族人口太少,原因是生存環境惡劣,女人生孩子像過鬼門關,生不好就母子雙亡。一個家族,如果人丁不興旺,便意味著無法生存。所以,女人很金貴!是熊貓級的的社會資源,

按常理,父親沒了,母親會改嫁到別的家族,還會帶走一些牛羊。這是絕對的肥水流到了外人田。匃奴人不能答應啊!

所以匃奴人為了生存,選擇這種為人不恥的再嫁方式,也是迫不得已。試想,如果連命都保不住,何談禮義廉恥?生存發展是第一大要義啊!

二、為了孩子能活下去。

娶了繼母和嫂子的男子們,不是光得到,還要付出。他們除了照顧這些繼母與嫂子們,還要要養著跟過來的弟弟和侄子。畢竟還是有血緣關係,總比外嫁後,讓無血緣關係的男人們來撫養要好一些。

怎麼樣?匃奴人是不是把“肥水不流外人田”做到了極致?這種看似亂倫的惡俗是不是也有一定的道理?歡迎下方留言,共同探討。

反觀如今高居不下的離婚率,再婚後,雙方孩子在無血緣家庭的生存危機,再婚夫妻對伴侶的孩子的教育輕重問題,是多麼的令人揪心?!怎麼樣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法?讓孩子們健康成長,快樂成長,相信已成為社會問題。

如果您有好的主意,請知無不言。助人便是助己,福往才會福來!今天就聊到這,有說的不對的地方,請幫忙指出來,我謝謝您了!


小熙為人人


任何風俗,存在即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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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父妻子繼,兄死娶嫂”,即父親死後,兒子會繼承除生母以外的庶母;兄長死後,弟弟會繼承所有的寡嫂。


“匈奴父子同穹廬臥。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盡妻其妻。無冠帶之節,闕庭之禮。”

這種習俗在我們漢人看來,絕對是“敗壞”道德,不和倫理。

當年漢朝和親為何被認為奇恥大辱?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一個文化習俗的差異性太大!

事實上,不僅僅是匈奴,整個北方的遊牧民族,還有一些發展落後的地方都有著類似的傳統。朱元璋趕走元朝之後,還特意下令禁止這樣的習俗。

“若收父祖妄及伯叔母者各斬,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婦者各絞,妾各減二等。”


但是咱也不能就此說其是“惡俗”,其存在一定道理的:

第一點原因,該民族的整體文化程度不高。

早在春秋時期,中原和“蠻夷”國家就站到了文化的對立面。在中原人的觀念之中,除了中原地區以外的民族都近乎處在“原始”階段,平時沒有什麼固定的居住地點,吃東西也非常粗野,道德倫理什麼對於他們來說更是“多餘”。

中原人這樣理解他們倒不算特別冤枉,因為包括匈奴在內的一眾遊牧民族,都在歷史上保持著持續的文化落後現象。

文化落後就意味著道德體系不夠完善,在我們看來娶庶母和娶嫂子是有悖人倫的事情,但是他們就像是“不知者無罪”一般,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有什麼不合適的地方,家人在一起也方便照顧。

不然留下母親和嫂子也會非常孤單,綜合考慮來看,這樣的“傳娶”方式不但解決了年輕人的婚姻問題。還能讓庶母和妻子不活活守寡,所以是一舉“兩得”的事情。

第二點原因,財產保護意識。

古代的遊牧民族都有共同的特點,他們不但沒有固定的住所,連財產也會經常處於“流動”狀態。

妻子身上的穿戴以及掌管的一些錢財,再加上妻子本人,這三個方面都屬於男主人的私人財產。如果說某位女子的丈夫突然死去,他的妻子也算被“孤立”了出來,。

過這樣的孤立會帶走一部分財產,妻子在離開家族以後,家裡的財產也會損失不少。

還有一些年紀輕輕就做了寡婦的女子,她們在離開先夫家族以後並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憑藉著年輕靚麗的容貌可以很快的開始生活,這樣一來先夫家族的財產就成為了別人的,這是他們不情願接受的。

所以直接把母親和嫂嫂“過繼”回來,可以很好的守住家族財產,這樣一個家族才會具有凝聚力,在未來的時期也會不斷壯大。第三點:生產條件所限

古代遊牧民族,生活條件惡劣,人口缺乏。特別是在外奔波的男人們,平均壽命都很短。為了確保家族的繁衍續存,讓育齡婦女在夫君死後留在部落是最好的辦法。而且在那樣的環境之下,如果沒有男人的庇護,這些寡婦們如何自己生存?所以這也算是對於父兄的責任,娶了她們就得肩負起照顧她們的的責任,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另外,這種“風俗”並不是只有匈奴等少數民族有,我們中原地區也出現過類似的現象,其產生原因跟匈奴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只不過隨著後面禮儀宗法制度的約束加強,人們對倫理道德這一塊更加看重,這才有了區別。

可文化發展緩慢的匈奴以及北方的遊牧民族一直保持著這個“習俗”,所以人們才會以為這種過繼模式是匈奴的“專屬”,但實際上這種有違道德的繼承風俗只不過是落後的體現罷了。

綜上所述,這種婚姻模式雖然有悖人倫,但卻比較實際,本質上是文化落後的體現。


白話歷史君


類似的事情小時候曾看到過,沒什麼好奇怪的。人類把生息繁衍作為要緊之事,在各方面條件惡劣時,為了種族延續而採取類似的做法,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時間倒退回幾十年前,農村生活條件不好的時候,就有類似的情況,就發生在舅舅家所在的屯子裡。那戶人家姓張,一共有兩個兒子,老大結婚後,家裡實在沒有錢再給老二娶妻了,老二一直到二十四、五還沒結婚,這在當時的農村已經算大齡剩男了。按照他們家的情況,很有可能要打光棍!


老大結婚後有了孩子,日子過的雖然不富裕,但也算安穩,誰知道人有旦夕禍福,沒幾年居然得了火痢拉(病毒性痢疾),治療不及時,沒到一個月就病故了!等處理完後事,他老婆帶著孩子,去留就成了問題!

孃家的意思是把孩子留下,然後她趁著年輕改嫁,婆家本來老兩口就歲數大了,還有個孩子沒結婚,再養個小孩,壓力可想而知。於是老婆婆就算她,希望她能留下來嫁給老二,一起過日子,這樣既讓孩子不失去母親,還能結果二兒子的婚事,兩全其美。


後來事情就這樣決定了,雖然屯子裡有人說三道四,但人家一家人的日子過的挺好,後來兩口子又生了兩個孩子,也算是其樂融融。

但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我相信他們會有另外的選擇,這和當年部分少數民族的做法,原因是相同的。

人口稀少,生存條件惡劣,想要部族生息繁衍,採取“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收繼婚制度,就成為最佳的選擇,這並不是什麼“惡俗”。

提起收繼婚制度,就讓人不禁想起歷史上大大有名的王昭君。她在漢元帝時遠嫁匈奴的呼韓邪單于,為漢匈之間換來了和平。呼韓邪單于去世後, 王昭君希望能迴歸故鄉,結果漢朝的皇帝競讓她“從胡俗”,也就是遵守收繼婚制,於是王昭君又嫁給了呼韓邪單于的長子復株累單于。


我們不應該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去看歷史上曾經實行的收繼婚制度。正所謂“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連起碼的生存和繁衍都面臨困難的時候,這種做法是無可指責的。


李飛叨


都別搶,我來答。

其實可以說這是一種惡俗,當然這是當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後的評判,但在部落制的遊牧民族內部,這種名為“收繼婚”的制度卻是一種基於現實考慮出發的制度。

《史記·匈奴列傳》記載說:

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但是這裡需要注意一點,父親的妻子並不是指自己的母親,而是指父親其它的妻子,並不說父親死了以後,他就把自己的母親給娶了。這種情形即便是在遊牧民族內部肯定也是不允許的,所以《史記》裡面寫的很清楚,叫“妻其後母”。

按照倫理,父親的所有老婆都是兒子名義上的母親(庶母),譬如像父親的第二個老婆,雖然不是自己的母親,但也要按照禮儀稱呼其為母,但他們之間並沒有血緣關係,那麼當父親去世以後,兒子就可以把這個女人娶過來。

從倫理上來看這是一種落後的制度,但由於雙方之間沒有血緣關係,因此除了道德上不能接受,倒不會再生理上創造出畸形的後代。而兄弟死亡以後,把他的妻子娶過來這就很常見了,在唐朝尤其是最為常見。

譬如玄武門之變以後,李世民就把自己哥哥李元吉的妻子楊氏佔為己有,而李治也把李世民的才人武則天納入後宮,唐玄宗直接把自己的兒媳楊貴妃霸佔了。

以上這些事例其實都屬於慾望作祟,而匈奴人的“收繼婚”制度則有它的現實考慮,譬如《史記》中描述他們的生活方式說“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匈奴人屬於遊牧民族,這些民族最大的財產就是牛羊馬匹以及人口。

所以在歷史上我們會經常看到這些遊牧民族侵擾變成,掠奪人口、牛羊馬匹,在自然經濟時代,人口、牛羊馬匹就是最大的也是最基本的生產力。因此當父親去世以後,他的妻子肯定不會像中原王朝的太后一樣被供養起來,也不會像普通民眾那樣守寡。

由於遊牧民族依然還停留在部落制,基本上都是一個族群一個族群的分散在大草原上,為了避免本族的人口流失到其他部落,也為了促進人口的繁榮,父親的妻子就會被沒有血緣的兒子繼承,實際上是以財產繼承的方式被他的兒子們繼承了。

譬如我們最熟悉的王昭君,她起初嫁給了呼韓邪單于,後來呼韓邪單于去世,王昭君曾經向漢成帝上書請求回到內地,但是漢成帝為了漢朝和匈奴之間的和平,最終選擇把她犧牲,所以回覆說“從胡俗”,於是王昭君迫不得已只好下嫁給呼韓邪單于的長子復株累單于。

及呼韓邪死,其前閼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書求歸,成帝敕令從胡俗,遂復為後單于閼氏焉——《後漢書·南匈奴》

而這些女人還將繼續承擔為族群生育的作用,已經繼續參與部落內部的生產活動。

另一方面,除了遊牧民族存在這種“收繼婚制度”,其實在中原地區也存在相似的“轉房婚”,不過由於中原地區已經孵化出較高的文明,自然不會娶自己的庶母,但是娶兄弟叔伯之間的妻子卻在民間依然存在。像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乃至於說子娶庶母的情況也並非不存在,這些人可能受制於經濟條件的緣故,因此只能相互將就拉扯過日子。

應該說民間會出現這種現象,主要由於迫於生活困難,而像唐玄宗那種統治者高層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則完全是生活糜爛,慾望作祟的緣故。


圍爐談史


匈奴“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習俗來自於《史記匈奴列傳》:

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父親死了,兒子則以後母為妻,兄弟死了,活著的兄弟就娶死去兄弟的妻子為妻,看上去很難理解,其實史記沒有說的是,這裡有一個前提,就是沒有血緣關係,才能這麼做,有血緣關係是不能娶的,必須要了解這個前提。

不要用現代的眼光看兩千多年前的匈奴人,也不要用兩千多年前漢人的眼光看匈奴人,因為各自的發展歷程不一樣,生活環境不一樣,導致了生活習性也不一樣,要知道匈奴人的祖先是夏朝遺民,與華夏同宗同源,要想了解匈奴人為什麼有“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習俗,就必須瞭解匈奴的歷史。

《史記匈奴列傳》: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維。

匈奴人的祖先來自夏朝最後一任帝王夏桀的妾生的兒子,名字叫淳維,夏朝滅亡前後,淳維帶領一部分夏朝遺民向北逃入草原深處,夏朝可是正宗的華夏子民,他的遺民自然與華夏人同宗同源,只不過生活的地區與環境不一樣。

這之後,淳維以及夏朝遺民就一直在北方的草原深處生存,與中原的華夏政權為敵,中國歷史上的北方草原,可不是隻有匈奴人,還有其他的遊牧民族,每個朝代的叫法都不一樣,史記記載,堯舜時期北方就有山戎、獫狁、葷粥等外族生存,這些逃亡在北方的夏朝遺民為了生存,就不斷地與這些胡族開始融合、兼併、同化,以至於自身的習俗與胡族並無二致。

草原上沒有耕地,只有茫茫草原、河流與沙漠,匈奴人就養成了遊牧的生活習俗,逐水草而居,完全依靠大自然而生存,不僅要面對惡劣的自然環境,還要面對草原上的猛獸、敵對勢力的侵擾,於是匈奴人養成了弱肉強食的生活習慣,因為這本來就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則,只有強大才能生存。

所以史記也記載了匈奴人的部分生活習俗:

《史記匈奴列傳》: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

這話的意思就是說:強壯的人吃肥美的食物,老年人則吃剩下的食物。匈奴看重強壯的人,輕視老弱病殘的人。這就是弱肉強食。

這簡直和動物界的行為是一模一樣的,動物世界同樣是如此,在人類社會漫長的發展歷程中,尤其是早期原始社會,人類的生活習俗大多都是與動物是一樣的,比如母系社會時,原始部落所有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這是當時社會環境所侷限的,再比如弱肉強食,你不強大,大自然就會滅亡你,這都是大自然逼出來的生活習俗。

在人與自然,以及人與同類的搏鬥中,什麼是最重要的?

答案只有一個,就是人口。

想要保持本部落,或者本宗族,或者本民族恆久不滅亡的唯一原因就是保持眾多的人口,現在叫“科技以人為本”,在古代叫“生存以人為本”,沒有人,啥也沒有,華夏族能夠一直保持發展,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斷增加的人口。

有了人口,就能增加力量,在對抗大自然環境和來犯之敵都能從容面對,有了人口 ,就能發展壯大,搶佔更多的地盤,那麼人口從哪裡來?

人口自然是需要母親來生育的,也就是育齡婦女,換句話說,只要育齡婦女越來越多,理論上人口就越來越多。

匈奴人在北方原本生存環境就非常惡劣,要面對大自然、猛獸、敵人,經常會發生戰鬥減員,有大量的人戰死,匈奴人是崇拜強者的,一般來說,打仗或者對外搏鬥都是強壯的男人出征,既然是出征就難免會有人戰死,這些男人一旦戰死,他們就會留下孤兒寡母。

這裡又回到匈奴人的習俗上來,匈奴人是天生崇拜強者,看不起弱者的,不論原因是什麼,男人去世後留下的孤兒寡母家庭,成為匈奴人巨大的苦惱,於是匈奴人想到一個辦法,就是“父妻子繼、兄死娶嫂”,前提是沒有血緣關係,只要沒有血緣關係,他們沒有這個倫理之說。

別說匈奴人沒有,早期的華夏人也照樣沒有倫理之說,華夏政權進入周朝才有禮儀制度,之前的朝代雖然比原始社會好一點,也經常會出現所說的倫理之事,文明進入到一定程度,這些的習俗就會發生改變,但是匈奴人生存的那個時代,他們還處於原始社會,有這種“父妻子繼、兄死娶嫂”並不奇怪,反而有巨大的好處。

因為“父妻子繼、兄死娶嫂”這種習俗的好處是:既能通過再次婚嫁增加人口,又能照顧到孤兒寡母,增強整個部落的實力,這是一舉三得的好事,換了誰當部落首領都願意這麼做,這不是惡習,而是特定歷史時代的特定產物。

匈奴人之所以有這種“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習俗,其實史記早已經告訴我們答案,這就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導致,也就是史記上說的: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


一國之君歷史研究


在中原兒子與庶母通姦叫做“烝”,歷史上著名的烝了庶母的皇帝有很多。例如武則天就是李治的庶母,李治與武則天通姦就做“烝”。

這不是一個好詞,對中原文化來說這是大逆不道,是對父親的不尊重。庶母也是母,這是亂倫;可是在北方遊牧民族卻有著另外一種孑然不同的風俗習慣“父妻子繼,兄死娶嫂”。

繼承庶母與寡嫂是一種責任。

中原諸侯是富饒的民族,至少他們的統治階級是不愁吃穿的;可是北方遊牧民族卻沒有這些優勢。他們需要每個勞動力都為家庭付出,才能滿足生存的基本需要。

鐵木真在很小的時候,由於父親的去世他和他的家人都被家族的長輩拋棄;他幫助母親一起在草原上生存了下來。

鐵木真和他的兄弟姐妹,能獨自在草原上生存下來被視為一種奇蹟。如果當時鐵木真的叔叔輩們能夠承擔起照顧寡嫂的責任,那麼鐵木真一家的生存或許會容易很多。

繼承演變為一種風俗,肥水不流外人田。

後來遊牧名族的生產力也有所提高,至少他們的統治者開始擁有大量資源。這時候繼承庶母、寡嫂就不只是一種責任了,更多的是一種慾望與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

昭君出塞帶來了和平也為少數民族帶去了中原文化;在歷史上擁有很高的評價。

可是一個女人千里迢迢遠嫁塞外,人生地不熟。在丈夫死後又要嫁給下一任可漢,作為一個受三從四德教育的女性來說是種煎熬;也是一種思想觀念的衝擊。

作為可漢,能夠得到中原大國的承認得到他的公主是種榮譽。



風俗的形成有其歷史原因,但是隨時時間的推移曾經的合理變成了現在的傷害。

在古代生產力底下的情況下,繼承寡嫂、庶母是一種責任;在生產力提高之後就應該給她們自由選擇的機會,如果一味的強迫她們被繼承就是一種佔有一種慾望。

曾經各地葬禮都有自己的風俗,北方遊牧民族直接暴死荒野,讓野獸將死者分而食之;南方地區或許直接放在河排上漂流而下,中原地區入土為安。這些風俗在當時都有特定的意義,但他們都不再適合現在的實際情況(現在只能火化)。

我想所謂惡俗就是指以前的風俗不在適合現在的實際情況,一味的遵從之前的風俗給現在的人帶去了痛苦。


蟻史為諫


父妻子繼,兄死娶嫂這種惡俗,據說是古代遊牧民族匈奴裡面的一種習俗,事實上不只是匈奴,在其他一些遊牧民族也有這種事情發生。事實上很多遊牧民族都出現過這樣的習俗,這是因為他們生活環境惡劣導致的。



按中國人的倫理來講,夫妻子繼這個恐怕有點太違背倫理道德了,不過兄死娶嫂這個在北方倒是比較常見,即使按照中原文化倫理,也不算太違背。最有名的就是漢朝的美女王昭君了,她作為公主嫁給匈奴的單于,但是匈奴的單于死了之後,王昭君兩度改嫁,分別是嫁給那個單于的兩個兒子,這個在中原人看來有點接受不了,但是在匈奴實在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在漢武大帝這部電視劇裡的有所體現,當時南宮公主是嫁給了匈奴的老單于,老單于死後繼任的單于向漢朝要求再嫁一個公主給他,結果漢朝嫁過去的只是普通的宮女而已,所以小單于一路之下就把父親的公南宮公主據為己有。對於匈奴的這種做法,匈奴的解釋是為了保持血統的純正性。



事實上這只是表面的說法而已,真正的原因是因為遊牧民族的生活條件非常的惡劣,所以在遊牧民族之間的爭鬥非常的頻繁,男子的死亡率非常的高。而他留下的妻兒還需要人照顧,如果是外人的話很難照顧他的後代,所以由自己的弟弟或者是後代來照顧。



我是平安讀歷史,期待您的關注與點評!


平安讀歷史


不但是匈奴,蒙古、女真都存在的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風俗。


漢朝宮女王昭君嫁給匈奴首領單于。後來單于去世,單于的兒子即位。王昭君依照匈奴的習俗。又嫁給了自己的兒子新一任單于。

匈奴首領之子去世後,新首領可以娶除生母以外所有的父親嬪妃。

後金皇帝努爾哈赤曾經對太子代善交待,自己去世後,讓他娶了自己的寵妃阿巴亥。努爾哈赤年老體弱。阿巴亥認為自己遲早是長子代善的女人。就捷足先登。二人暗地裡發生了關係。

努爾哈赤得知後,廢除太子代善。努爾哈赤認為,代善和阿巴亥雖然亂倫有錯。但自己給太子預訂了自己的嬪妃為妻。自己做的也有不妥。女真人父妻子繼的習俗確實是有悖人倫的惡俗。女真人入關後,逐漸廢除了這一陋俗。


楊朱學派



所謂的“父妻子繼、兄死娶嫂”就是說:當父親死後,他的兒子可以娶除生母之外的其她後媽;當哥哥死後,他的弟弟可以娶哥哥的所有妻妾。這種做法叫收繼婚。

收繼婚俗稱轉房。轉房的“房”並不僅僅指房子,還有婚姻的含義。

例如:大房、二房、三房……所以轉房就有改嫁的含義,而且轉房不是普通的改嫁,而是專指女方在丈夫死後,改嫁給夫家其他男性的行為,其中就包括父死子繼、兄死娶嫂。

匈奴是否有收繼婚的習俗呢?

答案自然是有的。

例如,《史記·匈奴列傳》中就談到:

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妻妻之。

再比如王昭君。王昭君遠嫁匈奴呼韓耶單于,呼韓耶死後,按照匈奴的習俗,王昭君需要嫁給呼韓耶單于的長子復株累單于,兩人共同生活了11年,生有兩女。

一種習俗的誕生,自然是有其原因的。

收繼婚是惡俗嗎?

誠然,匈奴的收繼婚制在漢人看來或許有些荒謬,屬於所謂的亂倫行徑,違背了傳統的倫理綱常,但卻有著諸多的現實因素。

漢文帝時期,有個叫中行說的宦官,因漢文帝強迫他陪送公主到匈奴和親,中行說便記恨在心,轉眼就當了漢奸,投靠匈奴。而中行說是個“匈奴通”,通曉匈奴習俗。有關匈奴的收繼婚制,中行說也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按他所說:

匈奴生產資料匱乏,逐水草而居,所以沒有必要像漢人一樣建很多房子,而父母和成年的兒子兒媳婦睡在同一個氈房裡也是極為常見的事情。匈奴人這樣做,固然會使生活上的私隱會少一些,但因為條條框框的限制少了,生活就變得更加簡單方便。


至於“父妻子繼,兄死娶嫂”的行為,固然違背了傳統的倫理綱常,實際上卻有助於種族的延續。這個不難理解,匈奴人口相對較少,而古時候人口是最重要的資源,所以此時具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就顯得尤為重要。倘若嫡子不娶後母,後者則可能為了生存改嫁他人或者被外姓的男丁搶走、抓走。

換句話說,所謂“父妻子繼,兄死娶嫂”或者說收繼婚制,其實更多是為了種族的延續而存在。而且,除了匈奴外,古代的少數民族大多有收繼婚現象,比如蒙古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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