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條煤礦井下人員安全標準站位管理

一、採掘工作面作業站位管理


1、安裝或拆除錨索托盤、錨杆托盤、鋼帶、錨索梁等巷道頂部支護材料時,身體應處於支護材料及工具下落的範圍以外,嚴禁其他人員及作業人員身體任何部位(必要時除手以外)處於支護材料或工具下落範圍內。


50條煤礦井下人員安全標準站位管理


2、採煤機割煤時,人員應站在滾筒前後3架範圍以外操作,(15°以下時可以站在機身後操作,15°以上時不得站在機身後方操作),嚴禁站在採煤機滾筒甩矸、機身滑矸或運輸機竄矸的範圍內。


3、採煤機割煤至距兩端頭5m位置時,端頭處及前後5m範圍內除設備司機及監護人以外的其他人員應提前撤出,並拉設警戒,嚴禁其他人員站在警戒線內。


4、拉移支架時,應站在當前架頂梁下上底座面向煤壁操作,嚴禁站在推拉桿、下底座、架間或背對煤壁操作。


5、推溜時,所有人員應撤至人行道側,站在支架底座等安全地點,嚴禁站或坐在推拉桿上、運輸機上或煤壁側。


6、打單體液壓支柱掐接鏈條、調架,人員應撤至單體柱3m以外的安全地點供液,嚴禁人員站在單體柱3m範圍以內供液。


7、拉移轉載機時,人員應撤至破碎機後或轉載機頭以外,拉移皮帶尾時,除操作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撤至破碎機後或老樁以外,嚴禁拉移轉載機時站在破碎機與轉載機頭之間,嚴禁拉移皮帶尾時其他人員站在破碎機至老樁之間。


8、綜採回撤面回棚時,人員應站在回撤棚梁3m以外的安全地點放棚,嚴禁人員站在回撤棚梁3m範圍以內放棚。


9、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運行時,人員應在設備上無煤矸時快速通過機頭前方,嚴禁在機頭正前方停留。


10、縮拔加長節升降柱時,手應離開大立柱明柱及卡塊,嚴禁手觸碰大立柱明柱及卡塊。


11、採掘面爆破、貫通、耙矸、移耙矸機、綜掘機割煤時,無關人員應撤離至警戒線以外,嚴禁除設備司機以外的任何人員站在警戒線以內(爆破、貫通警戒線內不得有任何人員)。


12、側卸式剷車運行時,除司機和拖電纜人員外的其他人員應撤離至設備後方拉設的警戒線以外,需平行作業時要在措施中明確規定,並在前方拉設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站在警戒線內。


13、掘進面拉移皮帶尾時,人員應站在警戒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站在皮帶尾與綜掘機之間。


14、對頂幫進行支護或其他作業時,應站在頂幫支護良好、無片幫掉矸危險、後路暢通的安全地點作業,嚴禁在後路不暢通處、無有效支護的煤幫及頂板下作業。


二、設備安裝、回撤、維護作業站位管理


15、對接設備、管路、軌道時,應站在設備、管路、軌道移動、墜落範圍外,需要對對接部位進行調整時,應採用工具輔助,嚴禁使身體任何部位處於設備、管路、軌道的眼孔、對接部位或移動、墜落範圍內。


16、支架回撤磨架時,除監護人以外的其他人員應站在警戒線以外,監護人應站在當前架3架以外的支架內,嚴禁站在鋼絲繩波及的範圍及支架3架範圍內。


17、支架安裝卸支架時,指揮人員應站在回採煤壁側支架上方3m以外,嚴禁其他人員站在警戒線內。


18、安裝支架卸卡具時,操作人員應遵循先下後上、先裡後外的原則在支架側方操作,嚴禁人員站在支架車下方。


三、運輸作業站位管理


19、斜坡運輸時,所有人員應立即撤離斜坡或撤至躲避硐中,平巷運輸時,應在巷幫距軌道的寬度不低於1.0m處等待車輛通過後再行走或作業。


20、人力推車時,應站在車輛的後方,手扶礦車扶手、框架或物料末端,嚴禁站在軌道上、車輛兩側、手扶在物料的突出部位推車。


21、無極繩絞車運輸期間,如需要跟車的,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並且跟車人員應站在梭車上方側5~15m的地點跟車(平巷為後方),其他人員不允許在絞車鋼絲繩運行的範圍內。


22、處理車輛掉道時,應站在車輛上方側、車輛傾倒及移動範圍外操作,嚴禁站在車輛下方側、車輛傾倒及移動範圍內處理。


23、皮帶打料期間,巷道中人員應在硐室中躲避或撤至警戒線以外,嚴禁在運輸通道內人行道行走或逗留;皮帶、刮板運輸機運行期間,不允許從其上邊拿取或放入任何東西,必須拿取或放入東西時要先採取停機措施。


24、物料卸車時,人員應站在物料前行及下落範圍外,嚴禁站在物料前行及下落範圍內。


25、需要跨越有車輛停放的軌道時,應繞過礦車,摘掛車輛插銷時,應側身摘掛,嚴禁跨越臨時停放的車輛或將身體除手臂以外任何部位伸到礦車之間摘掛插銷。


26、大巷行走過程中有車輛通過時,應站在距軌道寬度不低於1.0m的巷幫側等待車輛通過,嚴禁在大巷中與車輛同行或逆行。


四、鑽孔施工作業站位管理


27、液壓鑽機鑽進、拔鑽、處理塌孔等作業時,人員應站在鑽機兩側操作,嚴禁任何人員站在液壓鑽機正後方。


28、風動鑿岩機打眼時,人員應在鑽機左右兩側作業,嚴禁騎跨在氣腿上或在鑽桿下方作業。


29、拔鑽桿、封孔器時,其他人員應站在鑽桿、封孔器兩側,嚴禁站在鑽桿、封孔器正後方。


五、起吊拖運大件作業站位管理


30、起吊時,應站在起吊重物上方側及手拉葫蘆鏈條彈出範圍外,嚴禁站在起吊重物墜落、擺動可能波及的範圍內及手拉葫蘆鏈條彈出範圍內。


31、人工拖運重物時,應站在重物前方2m以外作業,嚴禁站在人工拖運重物兩側及前方2m範圍內。


32、使用絞車、油缸拖運重物時,應站在重物與絞車或老樁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站在運輸通道範圍內。


六、地面作業站位管理


33、砂輪機、拋光機、切割機運行時,人員應躲避至側方或旋轉方向2m以外的安全地點操作或站立,嚴禁站設備的旋轉方向2m範圍內。


34、車削、鑽削、銑削作業時,需要調整工件或設備時,應在設備轉動部位完全靜止的狀態下進行,嚴禁觸碰轉動的工件或設備部件。


35、刨削作業時,人員應站在刨床、鋸床的側方,嚴禁站在刨床及鋸床工作部件的行程範圍內或正對刨床頭站立。


36、電氣焊、鍛造、錘擊等作業時,除操作人員外的其他人員應站在飛屑波及範圍外,嚴禁靠近電氣焊、鍛造、錘擊作業地點。


七、其他作業站位管理


37、登高作業時,應站在專門架設的平臺、架子、梯子或凳子上操作,嚴禁站在礦車幫、花車幫、三用閥、油桶、電纜線等不可靠地點作業。


38、作業人員應在採取了可靠的防護措施後方可進入煤、矸倉上口護欄以裡,嚴禁非作業人員私自進入煤、矸倉上口護欄以裡。


39、敲擊螺釘或其他物件時,應先定位後砸入或用鉗子等工具輔助操作,嚴禁用手扶被敲擊物件。


40、落底、刷幫、清矸等使用手鎬、鍁、釺子作業時,其他人員應站在工具、矸石甩出範圍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站在工具、矸石甩出的範圍內。


41、需通過有巷修、架棚或其他作業的地點時,應在徵得現場作業人員同意後或等待作業完成後再通過,嚴禁私自從正在巷修、架棚等作業地點通過。


42、處理管路堵塞或對設備、管路卸壓時,應站在液、氣體噴出的範圍以外,嚴禁正對眼(管)孔或閘、閥口處。


43、人員行走時,應繞行打柵欄的巷道,嚴禁私自進入柵欄以裡。


44、煤倉、溜煤眼放矸、放煤時,人員應站在倉口下方周圍3m以外安全地點,嚴禁站在煤倉、溜煤眼放矸(煤)口下方周圍3m範圍內。


45、注錨、裝藥吹眼時,人員應站在眼孔的側方,嚴禁正對眼孔觀察。


46、注漿、水力壓裂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高壓膠管甩脫範圍外,其他人員應躲避在拉設的警戒線以外,嚴禁人員站在高壓膠管易甩脫傷人的地點。


47、敲幫問頂時,人員應用長柄工具站在煤矸墜(片)落的上方側進行操作,嚴禁站在煤、矸石墜(片)落的範圍內。


48、行走時應選擇底板平整的地點,跨越運輸設備應走過橋,嚴禁在託繩輪等不可靠的設施上行走、跨越或站立在未按規定停電閉鎖的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等設備上。


49、需穿越或在設備下方作業時,應在採取了防護措施後才可進入,嚴禁穿越、作業於未採取防護措施的設備下方。


50、抬運管路、鋼樑等長材時,應用手托住長材,在底板平整的地點行走,底板溼滑不平整時,應採取拖運方式,嚴禁抬運長材時人員在溼滑的底板上行走,嚴禁將手放在長材末端或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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