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訊】西藏司法行政系統多個集體和個人榮獲全國先進榮譽稱號

​近日,司法部下發《司法部關於表彰全國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 先進個人的決定》(司發通〔2020〕9號),我區山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等3個集體被授予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歐珠多吉等6名個人被授予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拉薩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等8個集體被授予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白瑪德吉等10名個人被授予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個人。

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者要向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學習,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開拓創新、紮實工作,奮力推進新時代公共法律服務事業改革發展,不斷提高公共法律服務知曉率、首選率、滿意率,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先進集體(3個)

西藏自治區山南市法律援助中心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定日縣法律援助中心

西藏自治區林芝市米林縣法律援助中心


先進個人(6名)

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3名)

歐珠多吉 西藏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師

米瑪潘多(女)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薩迦縣司法局副局長

毛勝永 西藏自治區那曲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科長

律師(1名)

陳柯材 西藏尼洋律師事務所(林芝)

法律援助志願者(2名)

黃華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司法局(原“1+1”志願者律師)

鄭繼強 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左貢縣司法局(原“1+1”志願者律師)


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先進集體(8個)


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管理部門(4個)


拉薩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日喀則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林芝市波密縣司法局

阿里地區司法處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

那曲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律師事務所(1個)

西藏方諾律師事務所


公證機構(1個)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珠峰公證處


司法鑑定機構(1個)


先進個人(10名)


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管理人員(5名)

白瑪德吉(女) 西藏自治區司法廳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處副調研員

米瑪普赤(女) 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主任科員

阿旺次仁 日喀則市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普布卓瑪(女) 山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科長

次仁卓(女) 林芝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副科長


律師(1名)

袁溥鈺 北京市北斗鼎銘(西藏)律師事務所


公證員(1名)

次珍(女) 西藏自治區山南市公證處副主任


司法鑑定人(1名)

其美次仁 西藏雪鷹司法鑑定所司法鑑定人


仲裁員(1名)

龔德江 拉薩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仲裁委員會工作人員(1名)

郝明成 拉薩仲裁委員會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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