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空白補償協議後悔一輩子!最高院認可空白合同簽字效力

導讀

實踐中一方面出於交易方便的考慮,另一方面容易受“甜言蜜語”的誘惑,部分被拆遷人會選擇簽訂空白的補償安置協議。該行為其實隱藏著巨大的法律風險。一旦發生補償不滿意、補償不支付等糾紛,會讓自身陷入有理說不清的處境。空白合同的效力究竟如何?律師通過最高院案例為你講解空白合同效力。

本案中,最高院認可空白合同的效力,其認為合同一方將留有空白內容的合同交於合同相對方的,應視為對合同內容的無限授權,合同相對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寫相應內容。

籤空白補償協議後悔一輩子!最高院認可空白合同簽字效力

案情簡介

2015年11月20日,老王的合法宅基地被納入拆遷範圍,拆遷方找到老王,拆遷方跟老王說:按照規定應當分配給你和你老伴兩個拆遷安置名額,但是都是鄉里鄉親的,我們會幫你把戶口遷出本村的女兒納入安置名單範圍,同時也為了儘快完成拆遷任務,當即拿出了一份空白協議,要求老王籤。

老王對空白協議也有所疑慮,但是拆遷方說,都是這麼籤的,你快籤吧。老王也就簽了安置協議,第二天房屋就被拆除了。後來拆遷方負責人找到老王,說你家的安置名單有問題,上面審批不了,需要對你家的拆遷安置人選進行重新確定。此時選房已經開始了,由於先到先得,大的可選平方及好的戶型都被選完了。老王心裡很惱火,說好的多一個安置名額也沒有,大的可選平方及好的戶型也被選完了。

一氣之下老王將拆遷方告上法庭,要求將其遷出戶口的女兒納入安置名單,該案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均駁回了老王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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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點

最高院也對空白協議的效力是認可的,最高法院認為,“是老王將留有空白內容的合同交於合同相對方的,應視為對合同內容包括《安置補償協議》中約定事項的無限授權,合同相對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寫相應內容。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實務經驗總結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為避免未來發生類似敗訴,律師提出如下建議: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內容應當填寫完整,並儘量採取面籤的方式,儘量避免在空白合同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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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白合同上簽字後將合同交給對方,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即無論對方在空白合同上填寫什麼內容,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如果有任何人恐嚇、逼迫或者誘惑、自己簽訂空白的補償安置協議,及時諮詢專業律師,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 婚姻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各類法律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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