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萬份裁判文書告訴你教培行業亂像、痛點

一直以來,教育作為一項面向未來的事業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尤其是最近一段時間,在一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侵襲下,教育行業作為受疫情影響最為嚴重的行業之一,整個行業、尤其是線上教育板塊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據德勤的預計,2020年教育行業的市場規模在3.36萬億元,培訓機構高達數百萬家,但在紅火的背後作為傳統行業的新型形式,教育培訓機構身份定位模糊、准入門檻偏低、市場監管缺位、品質良莠不齊,而公眾的法律維權意識越來越強烈,使得教育培訓行業的糾紛也越來越多。

贏法匯作為長期關注教育行業的律師團隊,將通過大數據檢索挖出教育行業在法律合規問題上踩過的坑,並就教育行業典型案例,尤其是在線教育領域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

本文您將看到以下內容:

01 13萬份訴訟大數據報告挖出教育行業的“坑”

02 教育行業的典型痛點問題

03 在線教育想說愛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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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萬份訴訟大數據報告挖出教育行業的“坑”

這部分內容我們藉助Alpha行業雷達的工具,檢索了中國裁判文書網2015年至2019年所公開的全國範圍內教育行業涉訴的133,827份裁判文書,藉助大數據思維反映教育行業涉訴風險高發點。

一、檢索條件及結果

數據來源:Alpha數據庫、中國裁判文書網

裁判時間: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行 業:教育行業

地 區:全國

標本數量:133,827份裁判文書,

機構當事人數量:38,625個

涉案金額:5,183,289萬元

備註:因各地法院上傳裁判文書有時間差,加之各仲裁機構的案件並未納入統計。因此,實際糾紛數量應高於上述。

二、大數據分析

(1)糾紛數量整體上升

從分析結果看,與大部分行業一樣,教育行業的糾紛數量也呈逐年上升趨勢,反映了教育行業爆發背後暴露的諸多問題。該趨勢與中國消費者協會的數據所反映的投訴情況也是吻合的。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2020年1月份的統計顯示,2019年教育培訓類投訴問題驟升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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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培訓行業較易被對手提起訴訟

13萬份裁判文書告訴你教培行業亂像、痛點

上述數據看出教育行業作為守方(被告方、被上訴方)的比例高達77.69%,在列入對比樣本的全部18個一級行業當中,教育行業是僅次於衛生和社會服務行業(以各級醫院為主要構成),被訴比例第二高的行業。

(2)教育行業敗訴風險相對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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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裁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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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裁判結果

教育培訓機構主要作為被告或者被上訴人的地位,在一審案件中,法院判決全部或部分支持原告的比例為55.2%,而全部駁回即認為被訴一方不應當承擔責任的比例僅為8.87%。

在二審中,教培機構作為被上訴一方,二審法院維持原判的比例高達64.3%,改判的比例僅為15.71%,反映出在教育行業在訴訟中的風險較大,行業整體法律風險防控迫在眉睫。

(3)教育行業前十大訴訟案由及簡析

民事案件在教育行業的整體比重為92,52%,其中前十案由類型如下:

13萬份裁判文書告訴你教培行業亂像、痛點

● 金融借款違約問題嚴重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同其他行業一樣,教育培訓行業也同樣存在著發展壯大、擴大規模而帶來的資金需求,卻因各種原因違約而被借款人起訴。

● 學員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賠償問題頻發

教育培訓機構的學員年齡分佈廣,並且對於託兒所,幼教機構和中小學課外輔導機構來說,其學員幾乎全是未成年人,但教學場所大多是租用的開放性的寫字樓或商用房,在安全性和封閉性等方面存一定的缺陷,因此教育培訓機構未履行管理義務,或履行不到位而導致學員產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校方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教育服務質量與宣傳不匹配導致服務合同糾紛居高不下

為了吸引生源,一些教育機構在招生廣告中做虛假宣傳或不實承諾,比如名師教學、包過考試、包就業等形式的承諾,但在實際教學中,存在承諾的師資無法到位,學員考試或就業未達到宣傳或承諾的標準,最後引發學員對學校的不滿和責任追究。

在一些情況下, 培訓機構還可能被起訴要求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判決“退一賠三”,最終也可謂損失慘重。

●勞動用工風險不容小覷

由於教育培訓機構在工作時間上的特殊性,和一般公共教育相比,教育培訓行業處於相反時間段進行工作的狀態,以至於在教育層面的特殊角色更易導致勞動糾紛頻發。

圍繞著聘用合同的簽訂、解聘、經濟補償金的支付、社會保險的繳納、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等問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新出現的糾紛層出不窮。

●知識產權問題值得重視

一是著作權風險。在有些教育培訓機構在教學或宣傳過程中,很容易未經他人許可,將他人作品或其他機構、學校編制的教材、課件等進行擅自使用,很容易構成對他人著作權的侵犯。

二是商標權風險。一些新設機構因自身知名度不高,可能有模仿、仿造其他知名機構的商標、標識等搭便車的行為,更會構成對他人商標權的侵犯或不正當競爭。

(4)案件地區分佈情況

發生糾紛數量前五的地區依次是:河南省、廣東省、山東省、安徽省以及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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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城市來看,糾紛數量排在前十位的城市如下,其中重慶市、北京市、深圳市的糾紛數量位居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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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北京市的案件律師代理率較高

就全國範圍來看,一審、二審、再審階段教育行業的律師代理率平均為44.47%,北京市的律師代理率高達67.47%,其次為深圳市52.94%、上海市50.02%,而糾紛高發的重慶市的律師代理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為38.77%。

其中一審階段的律師代理率為40.76%,隨著訴訟難度的增加二審階段的代理率上升至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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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業的典型痛點問題

一、主體資格需合法,否則將承擔民事責任、同時面臨行政、甚至刑事風險

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取得包括培訓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辦學許可證》,線上機構還應同時辦理:

● 《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許可證》,即ICP備案;

●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即如果公司將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經過選擇和編輯加工,登載在互聯網上供公眾瀏覽、閱讀、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應申請辦理;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公司如果自主製作在線教育課程,學員可以在線點播動畫類的視頻內容,該模式可能含有以計算機為接收終端,通過移動信息網絡從事開辦、播放(含點播、轉播、直播)、集成、傳輸、下載視聽節目服務等活動,應申請辦理。

(1)產生民事糾紛,已籤合同無效,已提供服務折價、未提供服務退費

例如上海某培訓機構,開展初中及高中階段的課程輔導培訓服務,一名家長為兒子報讀了該公司四門“一對一VIP”課程,完成後又續報了相應的課程,總共支付了培訓費544,600元。

同年,學員參加高考,成績為220分。該名家長以培訓機構未取得辦學資格,不具備從事教育培訓業務的資質。要求法院判令培訓合同無效,返還全部培訓費544,600元。


13萬份裁判文書告訴你教培行業亂像、痛點

最終法院認為該機構在明知其無從事教育培訓業務資質也未向審批機關申請並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對外簽訂涉案合同並提供教育培訓服務,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涉案合同應屬無效。已提供的培訓服務應予以折價補償。酌定按照合同價款的40%折算服務價款,即217,840元,其餘培訓費326,760元退還。

(2)可能會產生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並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珍惜品牌聲譽、合規經營是任何行業的立足之根本。

二、涉及虛假宣傳,行政罰款、民事責任一個都跑不了

部分教育培訓機構為了招攬生源在廣告、招生簡章或入學協議中印有可為學員推薦入學、保過、就業或保證就業。

例如,在2018年5月,新京報日刊發的報道《起底尚德機構三大招生套路》中,曝光在美股上市的教育培訓機構北京尚德在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尚德機構”)利用多種“套路”招生,涉虛假宣傳、學員退費難等問題。

我們在天眼查中看到2018年7月4日,北京工商部門就向尚德開出了90萬的罰單,處罰事由正是虛假商業宣傳,即尚德機構在提供自學考試諮詢服務的過程中,宣稱“錯過2018年上半年自考報名時間後可以學籍補錄成為老生學籍、早報名而不用考數學跟英語、晚報名考試科目比現在多,難度比現在高”等虛假及誤導性用語。

13萬份裁判文書告訴你教培行業亂像、痛點

以上圖片來自天眼查

除了行政責任之外,教育培訓機構因宣傳的服務內容與實際提供的服務質量在內容、形式、提供人員、效果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導致的退費、甚至被要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承擔三倍賠償責任的不在少數。例如我們代表消費者起訴的一個案件:

例如某英語培訓機構,其通過官方網站宣傳的內容中包含“母語為英語的外教,豐富的教學經驗……任教資格均通過嚴格審查,有XX國際認證認證證書·····”等描述。

但學員發現有的外籍教師雖來自英語為母語的國家,但僅是留學生或短期在華旅遊的外國人,於是訴至法院。

最終法院認定該培訓中心為該消費者實際提供培訓服務的H某等外教不具有教學資質,存在虛假宣傳,判令退還原告教育培訓費貨款4萬元,並支付三倍賠償共計12萬元,共計16萬元。

這不是個案,各類中小型英語培訓機構存在此類現象的不在少數,只是有些僥倖沒有被消費者投訴或訴訟。並且此類案件極易引發集體訴訟,而一旦引發群體訴訟,聲譽和品牌這兩樣服務機構最重要的無形資產無疑將極大貶損。

因此,提供高質量的教學是每個教培企業應該放在重要地位的,在市場推過中遵守誠實守信原則,避免不實的宣傳,也儘量避免在宣傳中用絕對化用語,在尊重事實的前提下考慮使用“大部分”、”部分“、”教研團隊由某某老師領銜"等用語。

三、核心教研人員、老師跳槽引發的知識產權保護和不正當競爭問題

我們在跟一些教培客戶第一次接觸的時候,經常會聽到客戶抱怨,老師心思太活絡,跳槽到其他機構把機構花了很多心血研發的課程都洩露出去了。

跳槽之後會產生至少兩個負面後果,一是核心知識產權洩露,另一個是知名教育機構的老師跳槽到一些中小教育機構還經常被用來做宣傳,引發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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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知名教育培訓機構學而思訴某培訓機構著作權侵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案號:(2015)徐民三(知)初字第1324號)。

主要案情為學而思某任課老師跳槽至新的培訓機構後,該機構以“原學而思頂級老師”“原學而思頂級小升初名師”等內容宣傳,並在教材編寫的參考資料中包含有“學而思思維彙編”的陳述。

法院認為該機構通過虛假內容的宣傳導致相關公眾按照日常經驗錯誤地將其與學而思建立聯繫,從而獲得自身競爭優勢,損害了學而思的利益,最終被認定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40萬元的賠償責任。

防範上述問題,我們建議一方面各教培機構應當與核心教研人員、老師簽訂《競業限制及保密協議》,對附有競業義務人員的義務以及違約責任進行明確約定,並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在某種程度上會增加被競業人員的違約成本。

同時,對於侵犯了自身知識產權或做不正當宣傳的企業,也應當通過法律手段堅決保護自身權益。

而對於苛求人才的教培企業來說,在老師入職前要對其是否簽訂過競業協議進行調查,如聘用了該類員工,應對利用其掌握的前公司的核心技術或內容而進行盈利的法律後果清楚的知悉,並且避免不當宣傳導致的賠償責任。

四、不具備從事特許經營的資質,卻誇大宣傳,對外招商,成為特許經營糾紛的高發領域

實踐中,不少在線教育機構積累了一定的管理經驗、形成自己的課程體系,有了一定的口碑後,都急於對外招商,吸引外部人員加盟,收取加盟費用。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簡單來說,就是具備1年2店的條件,且在商務部門進行過備案。

根據2019年北京海淀區發佈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審批白皮書》,可以看到教育培訓機構成為這一糾紛的最高發領域,涵蓋早教教育、科目輔導、課外興趣班、外語輔導、動手體驗課程等各類細分服務領域。多數產生糾紛的案件中,教育機構並不具有相應的特許經營資質。

13萬份裁判文書告訴你教培行業亂像、痛點

(1)合同被解除、返還加盟費的風險。

作為特許經營方,從業者們需按照法律規定,具備兩年一店的基本條件,對外簽訂協議後,應及時在商務部門進行備案。同時要注意,在招商宣傳過程中,切記誇大宣傳,比如”最具影響力“、”最具品牌力“、”最具推薦價值“等字眼。

根據我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法律允許被特許人在一定合理時間內可以反悔,根據實踐經驗,通常半年以內居多。如果教育機構在招商過程中,誇虛假宣傳,被許可方完全可以在靜默期內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加盟費。

作為被特許經營一方,從業者們在加盟品牌前,一定要進行深入的考察調研,法律層面可以就品牌方的辦學資質、特許經營資質、機構的經營年限、規模、已有的加盟店等內容進行確認。

商業層面,要考慮品牌的知名度、所在細分領域,師資、系統、培訓、運營管理並結合當地的教育行業的飽和度進行更優的選擇。

(2)行政處罰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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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教育想說愛你不容易

根據艾媒諮詢的調研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在線教育用戶量到達2.61億,市場規模是4041億元,預期2020年中國在線教育市場規模將達4538億元。

13萬份裁判文書告訴你教培行業亂像、痛點

以上來自艾媒諮詢

今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教育部規定各地大專院校、 中小學、幼兒園推遲開學以及各類培訓機構的線下課程和集體活動統一取消,線上教育再次成為全民矚目的焦點,甚至不少諮詢公司認為,傳統教育轉線上是大勢所趨。

我們上面分析了教育行業整體的法律風險,下面我們結合線上教育的特殊屬性,再談兩點在線教育更容易遇到的法律風險。

一、相比較線下教育,在線教育更是知識產權侵權的重災地

根據我們梳理大數據案例,在線教育平臺涉及的著作權侵權糾紛,一般來源三個方面:

第一,發生在機構和老師之間的教學視頻和講義的權利歸屬問題;

第二,向終端消費者銷售或贈與(未經授權)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教學視頻和講義;

第三,網絡交易服務平臺提供方(天貓等平臺)的合理注意義務。

我們首先來看港股上市公司新東方在線訴美股上市公司51talk的侵權糾紛。

13萬份裁判文書告訴你教培行業亂像、痛點

2016年至2017年間,北京大生知行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大生公司”)利用其在天貓平臺上的“51talk官方旗艦店”以1元價格銷售英文視頻課程,包括《雅思詞彙大全》、《20天攻克雅思詞彙》等(以下簡稱涉案視頻課程),賺取利潤。

原告北京新東方迅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方公司”)主張自己是上述視頻課程的著作權人,要求法院判令大生公司向其賠償經濟損失1264960元以及賠償合理開支22001元。

後經法院審理查明涉案視頻課程的權利歸屬為新東方公司,新東方公司對涉案視頻課程享有錄像製作者權。大生公司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天貓店鋪出售該課程,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涉案視頻課程,系對新東方公司對其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判決大生公司賠償新東方公司經濟損失24萬元。

因此,如果在線教育機構的課程視頻或講義被其他機構使用,我們建議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互聯網侵權需及時固定證據,用攝像機錄製課程視頻在侵權網站上播放的視頻、或者打印網頁、截圖保存等,但是自行保全在真實性或完整性上都有著一定程度的瑕疵,建議去公證處進行網頁公證,出具公證書。

●向網絡平臺發出通知,要求採取刪除、屏蔽等措施,減少損失的擴大。

●行為保全,要求法院進行訴前、訴中行為保全,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實踐中,訴中行為保全居多。)

●申請法院調查令,向第三方網絡平臺提供商調取相關銷售數據,由此查明侵權規模並確定賠償數額。

二、在線學習類App運營商為了搶佔市場,擴大份額,易忽視APP衍生內容的合法性和大數據隱私保護

13萬份裁判文書告訴你教培行業亂像、痛點

一直以來,在線學習類App的開發、運營缺乏明確的審批、監管體系,部分APP內容涉嫌侵權、盜版、色情、低俗等,導致面臨被查處或下架的風險。2019年教育部印發《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對排查學習類APP提出了要求:

例如教師不得隨意向學生推薦使用任何APP;凡未經備案審查的學習類APP一律禁止在校園內使用;涉及色情暴力、網絡遊戲、商業廣告等內容,要立即停止使用。市場的監管力度才開始加大,混亂現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對於學習類APP的運營商,我們的建議是: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在近日印發《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中的要求,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兩項內容,並及時在公共服務體系上傳、更新信息。如果在2020年2月1日之前未完成,應用備案不僅面臨撤銷的情況,還將被通報處理。

●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審核APP內容,去掉杜絕色情暴力、網絡遊戲、商業廣告及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等內容。主動配合各級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督。

●信息安全方面,保障學生信息和數據安全,防止洩露學生隱私。不得以默認、捆綁、停止安裝使用等手段變相強迫用戶授權,不得收集與其提供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洩露、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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