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發佈13號通告:實行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分類防控


景洪市發佈13號通告:實行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分類防控


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

通 告

第13號

關於景洪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分類防控措施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依法依規、科學嚴密、精準施策的防控策略,結合景洪市當前風險等級暫評定為全省“中風險地區”的客觀實際,特制定分區分級分類疫情防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分區分級分類原則

(一)科學評估原則。以累計確診病例數、近期疫情發展趨勢及二代病例數、聚集性疫情等要素為評估依據,以各鄉鎮、街道、農場和兩區(西雙版納旅遊度假區、景洪工業園區)為單位將疫情風險分為低、中、高3個等級。

(二)精準施策原則。各鄉鎮、街道、農場須根據本防控措施,細化防控方案,實行一地一策。

(三)分類劃分原則。根據來返景洪市人員的來源地疫情風險程度等因素,實施分類管理。

(四)動態調整原則。市指揮部根據疫情發展態勢,動態開展疫情風險評估,適時調整防控措施。

二、分區分級標準

依據當前景洪市疫情情況,將2個街道、10個鄉鎮、4個農場和兩區(西雙版納旅遊度假區、景洪工業園區)分為低、中、高3個疫情風險等級。

(一)低風險地區。具體為:勐龍鎮、勐罕鎮、勐養鎮、普文鎮、大渡崗鄉、勐旺鄉、景訥鄉、基諾山鄉、景哈鄉、大渡崗農場、橄欖壩農場、東風農場。

(二)中風險地區。具體為:西雙版納旅遊度假區、景洪工業園區、允景洪街道、江北街道、嘎灑鎮、景洪農場。

(三)高風險地區。我市暫無高風險地區。

根據疫情變化,景洪市疫情防控專家組將對各地風險等級作動態調整。

三、分類標準

對來返景洪人員,按來源地等因素分3類管理。

第一類:湖北等重點疫區入景人員以及治療出院的確診病例、醫學觀察期滿的密切接觸者、發熱門診篩查移交的重點人員。

對湖北等重點疫區入景人員,原則上予以勸返。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勸返的,統一到指定地點進行14天集中隔離觀察,費用自理。對治療出院的確診病例、醫學觀察期滿的密切接觸者、發熱門診篩查移交的重點人員,進行14天居家隔離或者集中隔離觀察,費用自理。

第二類:省外入景人員(不含第一類人員)。

人員自入景之日起,須及時向單位、社區或居住地管理人員報告。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要求,費用自理。原則上:有固定居所的,採取居家隔離;無固定居所的,安排到指定地點集中隔離。

第三類:省內州外入景人員。

人員自入景之日起,須及時向單位、社區或居住地管理人員報告,如有異常要及時就醫就診,並向居住地或單位管理人員報告。網格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動態跟蹤,督促個人做好自我體溫檢測和自我防護。

四、分區分級管理措施

(一)低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做好以下12項工作。

1. 開展動態排查。按照“存量及時清零、增量動態清零”的原則對所有外來人員繼續實行網格化排查和管理。各鄉鎮、街道、農場、社區(村組)以及網格單位,要落實包保責任制和群防群控,對所有外來人員,特別是湖北省和其他疫情高風險地區人員,繼續實行網格化排查和監管全覆蓋,加強村組(居民點)、城鄉結合部、廠礦、工地等重點部位的疫情監測,及時發現報告防控隱患;對排查到的來返景洪人員嚴格按分類管理,第一時間妥善處置。

2. 做好健康教育。通過微信、短信、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將疾病防治等健康知識普及到每個家庭、每個人;督促公共場所進行清潔和通風;做好家庭開窗通風,日常清潔,個人自我防護。

3. 做好環境治理。結合登革熱防控工作,繼續開展“大清掃、大消殺”活動,嚴格對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改善環境衛生狀況。組織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治,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4. 做好醫學監測。醫療機構繼續落實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對所有發熱和咳嗽病人及時進行排查。

5. 有序復工復產。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儘快有序復工復產,積極幫助企業解決難題。

6. 規範餐飲服務經營。繼續倡導餐飲企業實行外賣式、訂單式服務,“無接觸”式送(取)餐,暫停提供現場就餐服務、聚餐服務。

7. 有序開放經營場所。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除負面清單(附後)之外的行業,其餘經營場所全面開放。

8. 嚴防輸入風險。加強入境口岸和邊境線、港口、機場管控,所有入景人員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並接受體溫檢測,如有發熱、咳嗽等情況,就地隔離排查,實施人員分類管理。

9. 規範重點場所防控。重點針對人員流動性大、相對不固定的公共場所和住宅小區、學校、辦公場所等,繼續做好“雲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掃碼登記。

10. 取消居民小區(村組)封閉式管理。恢復居民小區(村組)外來人員和車輛通行。

11. 保障交通暢通。不得封路、封村、封小區、封市場,各鄉鎮、村(社區)組、自然村設置的檢查點一律撤銷。思小高速沿線鄉鎮、農場要重點做好外來人員掃碼登記工作。

12. 恢復活禽交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繼續暫停特種養殖交易。

(二)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在繼續實施1—8項措施基礎上,做好以下5項工作。

13. 實施封閉式管理。所有居民小區(村組)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登記、檢測體溫,嚴控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對有確診病例的疫點採取隔離封閉措施,對出現聚集性病例的居民小區(村組)實行區域封鎖。

14. 加強重點場所防控。重點針對人員流動性大、相對不固定的公共場所和住宅小區、學校、辦公場所等,繼續嚴格做好“雲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掃碼登記及人員進出登記、檢測體溫等工作。

15. 加強重點區域管理。按照人員分類管理標準,在入城掃碼登記點繼續加強人員掃碼登記工作。

16. 暫不開放活禽交易。

17. 規範3類人員管理。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全部收入定點醫院隔離治療,對無症狀感染者按確診病例管理,減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嚴格追蹤管理,全部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控制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對湖北等重點疫區來員,分類做好勸返、隔離等工作。

(三)高風險地區: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根據疫情態勢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在繼續實施1—8項及第13—17項措施的基礎上,做好以下2項工作。

18. 實施區域交通管控。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嚴防疫情向周邊地區輸出、擴散,把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依法按程序審批後,可實行區域交通管控。

19. 規範企業生產經營。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正常運轉。指導其他企業採取靈活方式安排員工工作。出現確診病例的企業應立即停工停產,直到評估合格後方能復工。

五、工作要求

(一)分類指導分區施策。按照“行業統籌,屬地負責”原則,實行分區分級分類精準防控,市級各部門要牽頭,分級分類制定行業差異化防控工作方案。各鄉鎮、街道、農場要依據職責分別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制定差異化防控工作方案,由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重點防控轉變。

(二)強化網格責任落實。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在各網格顯眼位置公示“網格圖”,織密疫情防控工作網,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讓網格長、網格員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全面壓實網格化管理責任,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三)統籌兼顧促進發展。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做好重點項目建設、企業復工復產、群眾生活保障、穩定就業等工作,千方百計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今年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各類學校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四)堅持依法依規防控。堅決糾正偏頗和極端做法,不搞“一刀切”,不搞層層加碼。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施行。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此前發文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景洪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24日 

附件

負面清單行業

一、網吧、遊戲室、影劇院、遊藝廳、歌舞娛樂場所、棋牌室、KTV、演藝場所、美容店、足浴洗浴按摩店等休閒娛樂經營企業。

二、農村自辦宴席、婚宴、旅遊接待類餐廳、會議用餐、夜市、趕擺場、燒烤攤、夜間旅遊休閒綜合市場等人員聚集類餐飲場所及企業。

三、文化藝術培訓機構、技術培訓機構、補習班(幼托機構)、室內健身場所、室內游泳館等文化體育類人員聚集場所及企業。

四、遊船、易造成人員聚集的封閉景點景區、農家樂等旅遊休閒經營類企業以及其他人員集聚場所。

五、市內公交車企業和個體私人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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