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疫情防控期間全面推行“非接觸式”訴訟服務

四川:疫情防控期間全面推行“非接觸式”訴訟服務

四川新聞網成都2月24日訊(記者 文驥)2月24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日前,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律師協會下發《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面推行“非接觸式”訴訟服務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為貫徹落實有關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減少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的聚集和流動,將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非接觸式”訴訟服務貫穿於審判執行全過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訴訟權利,全省各級法院、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共同推進“非接觸式”訴訟服務開展。

《通知》分別從八個部分進行了要求。全文如下:

做實做優網上登記立案。各級法院要大力推進網上實質性立案,除確有必要提供紙質材料外,一律接收電子材料;進一步規範工作流程,加強技術保障,落實專人對網上立案申請及時進行審核,符合法律規定的,及時登記立案;暢通12368訴訟服務熱線,在提供包括立案等全方位查詢、諮詢服務同時,增加網上平臺使用指導服務,提升服務對象滿意度。有條件的法院要積極開展網上閱卷、網上保全、網上鑑定等訴訟服務。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積極引導律師、當事人通過四川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http://www.scssfw.gov.cn)、四川法院網上訴訟服務APP、四川移動微法院等在線方式提交立案申請。

有效延伸訴訟服務半徑。各級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加強溝通協調,在離法院、法庭較遠的鄉鎮司法所設立“訴訟服務點”,在案件量較大的本地律師事務所設立“訴訟服務站”,為當事人就近提供網上立案輔導、訴訟材料代為審查、材料收轉等前端訴訟服務。司法所和律師事務所要為訴訟服務站點的建立和運行積極創造條件,法院要全面提供服務標準、人員培訓、業務指導等支撐,切實發揮訴訟服務站點的作用。

規範有序開展在線庭審。各級法院要加強互聯網法庭建設,綜合考慮技術條件、案件情況和當事人意願等因素,按照有關規定有序開展民商事、行政案件在線庭審。對法院、看守所、監獄建有遠程提訊室、遠端科技法庭,並具備互聯互通等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刑事案件在線庭審。省法院將盡快升級完善四川微法院網絡開庭模塊,確保當事人能夠更加方便快捷的參加庭審活動。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積極引導律師、當事人積極配合、參與在線庭審,確保庭審效果。

推廣運用在線執行系統。各級法院要進一步加強執行信息化建設,強化執行案件網上辦理,優化升級“陽光執行系統”,深化執行公開。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積極引導律師、當事人通過四川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四川移動微法院等線上方式辦理執行立案申請、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執行申訴信訪等涉執行事項,並通過線上瞭解執行進展。

強化電子送達平臺使用。各級法院要加強電子送達的技術保障,整合現有電子送達平臺,不斷優化電子送達的操作流程,提升電子送達的效率。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積極引導律師、當事人選擇電子送達方式,通過四川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移動微法院、傳真、電子郵件、即時通訊賬號等接收程序性訴訟文書,並按有關改革試點要求接收電子送達裁判文書。

積極開展網上信訪答疑。各級法院要建立完善硬件設施和工作機制,為群眾通過網絡、視頻、語音熱線等方式信訪提供便利條件;依法處理、及時反饋群眾網上投訴和來信反映事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要及時通過網上訴訟服務中心、司法公開等平臺,開展遠程判後答疑和線上信訪工作,促進服判息訴、案結事了;推動完善律師代理申訴制度機制。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積極引導律師、信訪群眾通過網上、線上、信件等方式進行信訪,提交信訪、申訴材料。

大力推行在線多元解紛。各級法院要不斷完善線上訴調對接機制,加強在線調解的培訓、指導,大力優化司法確認程序,積極推廣在線司法確認,推動、保障矛盾糾紛在線化解。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積極整合匯聚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律師調解等糾紛化解力量,及時接受法院委派、委託,利用在線調解平臺、四川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端)開展調解工作,化解矛盾糾紛。

切實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宣傳推廣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非接觸式”訴訟服務,展現、介紹其方式、流程、特點、優勢,鼓勵、輔導人民群眾選擇自助服務、線上服務、遠程服務,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各級法院要通過推廣運用“非接觸式”訴訟服務充分展示近年來智慧法院和互聯網司法建設成果,推動訴訟服務轉型升級,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針對基層法律工作者參與訴訟活動的,通知指出,其可參照相關內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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