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的兒子35歲,啥也不幹就啃老,每月還要一萬生活費,合理嗎?

成說陳事


這就是典型的社會巨嬰。

35歲啃老不工作,究其原因是父母溺愛的結果,由於家庭條件好,有個孩子被視若寶貝,本身無可厚非。但是凡事都有個度,一旦過了就純害無利了,相信熟人家庭條件是相當不錯,孩子在家要星星不給月亮的,每天不知道怎麼疼好了,時間長了嬌慣成性。什麼都不會做,心裡沒有一點兒壓力,因為只要他想要,父母都會想辦法給,從來不捨得讓孩子做事情。不教孩子做人的道理,從小自私,不知道尊重父母,更不會心疼父母,替父母做事,以至於35歲還啃老,沒有一點兒擔當。

這時候父母還在一味的慣著他。這不是疼孩子,二十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等年齡大了,真的做不動事,需要孩子撐起家的時候,孩子能不能經得住生活的壓力?能不能工作?一旦融入社會,能不能被周圍人接受這都是問題。

如果他父母能現在狠心放手還不算晚。一萬元生活費對於啥也不幹的人足夠了。普通家庭條件一般的,一萬塊夠3/4月的了。不過也看他在哪兒。就算北上廣也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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