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永靖县法院:疫情防控不松懈 执行工作常“在线”

原标题:永靖县法院:疫情防控不松懈 执行工作常“在线”

  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法院执行工作也面临诸多困难。永靖县法院执行干警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决贯彻上级法院部署和院党组对执行工作提出的创新执行方法,推进执行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建设优势,以线上执行代替传统的面对面执行,执行工作如往常一样保持“在线”,既极大地减少了聚集性病毒感染发生的可能,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甘肃永靖县法院:疫情防控不松懈 执行工作常“在线”

  网络查控 及时高效控制财产

  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干警充分利用网络查控优势,对新收执行案件提起网络查控,并及时对查询的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支付宝、微信存款进行冻结,并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告知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相应义务。

  李某在孔某处借款7000元用于生意周转,同时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到后,李某未偿还借款,孔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到期后李某又拒绝偿还借款,孔某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宜将李某传唤到法院,遂转变工作思路,先是电话联系李某。在电话中,执行法官告知李某应积极履行法院生效文书,而不是一直规避执行,同时告诉他如果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采取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随后执行法官按照联系方式添加了李某的微信,利用微信视频继续释法明理。经过多次电话、微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主动将钱打到法院执行款专户上。

甘肃永靖县法院:疫情防控不松懈 执行工作常“在线”

甘肃永靖县法院:疫情防控不松懈 执行工作常“在线”

  “没想到在疫情时期,我足不出户就拿到执行款了,太感谢你们了!”2月3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孔某在收到微信转款后又打电话向执行法官道谢,案件顺利执结。

  这起案件仅仅是永靖县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的一个缩影。据统计,执行局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发放案款5件9.43万元,通过微信转账发放案款1件7000元,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发放案款8件3.99万元。

甘肃永靖县法院:疫情防控不松懈 执行工作常“在线”

  网络拍卖 提升案件执结效率

  执行干警充分利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优势,成功拍卖2套房产,执行到位金额102.7万元。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阶段内,虽然不能和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案件,但是在信息化的帮助下,实现全程网上拍卖,不仅避免了交叉感染的风险,同时也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2套房产拍卖成交后,执行干警通过微信和当事人沟通,双方当事人及买受人都表示在疫情结束后积极配合法院办理腾房过户等手续。

甘肃永靖县法院:疫情防控不松懈 执行工作常“在线”

甘肃永靖县法院:疫情防控不松懈 执行工作常“在线”

  网上办公 发挥网络办公优势

  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干警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网上在线办公,接收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相关申请,并通过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相应义务,有效避免了当面沟通的交叉感染风险。由于春节假期延长,很多银行没有正常办公,但被冻结的执行款是有期限的,一旦有一些被冻结的执行款冻结期限到了,没有被及时发现并处理的话,很可能会被被执行人将执行款转移,就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权益受损。为避免这一情况发生,执行局每天安排专人在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网络时时查控,如果能够在网上续行冻结扣划的,立即在网上操作,避免财产流失。遇到不能在网上操作的,及时与各大银行进行沟通,查询当天值班营业的网点,进行线下冻结,不让疫情绊住了执行的脚步。截止目前,利用网络查控进行线上续行冻结账户14个,与银行沟通进行线下续行冻结账户2个,共计执行完毕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481万余元,其中劳务报酬案件8件3.99万元。

  执行工作刻不容缓,疫情防控更重于泰山,法院执行干警练就分身之术,一边夜以继日防疫情、守一线,一边线上办案提质效、促执行,做到了疫情面前,执行工作不停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