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員工以扣押公司財物為手段,索要不合理報酬,是否構成敲詐?

神奇的魔咒


1、如果還未與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員工扣押公司財物的,財物數額達到六萬元,則員工涉嫌職務侵佔罪;

2、如果已經與員工辦理了離職手續,員工不辦理交接手續,扣押公司財物達到五千元,則員工涉嫌侵佔罪;

3、員工以毀滅公司財物相威脅,索要不合理錢財,數額達到三千元,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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