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多年來,“焚書”、“坑儒”一直是秦始兩大罪狀,史載亦云,已成定論。然而有人卻依據事實認為秦始皇曾“焚書”們並未“坑儒”。
秦始皇真的是“坑儒”嗎?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坑殺460餘人不假,司馬遷說得明白,那些人是“方士”,而不是儒。“方士”和“儒”不能混為一談,“方士”是指古代求仙、煉丹、自言能長生不死的人。這種人不學無術、專以雕蟲小技和玩弄騙術蠱惑人心,“儒”是指有學問、有教養的知識分子,是指學者、專家。
秦始皇三十五年,以候生、盧生等為代表的方士去拜訪神山,尋仙人、求仙藥的鬼語破產、騙術敗露,耗資鉅萬計,一事無成,無法向皇帝交代,於是轉而對秦始皇進行攻擊和誹謗。秦始皇知道自己上當受騙、被人戲弄,就命御史嚴厲懲處方士、御史殺了460名方土,坑埋於咸陽。
可見秦始皇坑殺的對象是方士,根本不是“儒”。
既然如此,“坑儒”的罪狀,又是怎樣加到秦始皇頭上,以致使他長期承受不白之冤的呢?
這同儒學的發展有關。
在西漢前,尚無秦始皇“坑儒”之說。到西漢中葉,董仲舒提出: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的主張,為武帝採納。從此開了封建社會的以儒學為統的先河,儒學的核心是一個“仁”字,用“仁”字作為標準去衡量和評價歷史,秦始皇所為顯然過於殘暴,與“仁”字所不容,屬於“異端”,不合“禮法”。而當年方土對秦始皇的攻擊之辭,如“剛戾自用”等,與儒學的主旨相一致,於他們的真實面目被掩蓋,堂而皇之地被披上“儒”的外衣。秦始皇的坑殺方士就變成了“坑儒”了。漢代以後,儒學一直被奉為封建社會的統治思想,儒學信徒們對秦始皇素無好感,故而誰也不想去辨別真偽,索性以訛傳訛,終使秦始皇長期揹著“坑儒”的黑鍋,鑄成千古奇案。
但是多數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秦始皇“坑儒”之事歷史上確曾有過,這是誰也否定不了的。至於所“坑”之人是方士呢?還是儒生呢?兩者均不能否定。也就是說既有方士、也有儒生。持這種法的人認為,引起“焚書坑儒”事件的因素之一,就是秦始皇對儒生們的反感。
始皇31年(公元前213年),在官宴上大肆攻擊郡縣制而主張回到分封制的淳于越,就是一個博士(秦朝時承問答、備顧問的官職),是一個有名的儒生。因此,在“坑儒”中然包括一些對秦始皇統治心懷不滿、思想保守的儒生。何況這事件本身也冠之以“坑儒”之名,要說所坑無一儒生,於情理也是說不通的。
總結:“坑儒”一事已過去兩千多年了,“坑儒”真正“坑”的是方士,也可能有一小部分是反對秦始皇的儒生,或兩者均有之,還需要更進一步論證才能得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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