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肅省醫療保障脫貧攻堅目標明確 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制度全覆蓋

2020年是我省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為進一步明確我省醫療保障脫貧攻堅工作目標和重點,近日,甘肅省醫療保障局制定2020年醫療保障脫貧攻堅工作要點,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制度全覆蓋。

農村三類人員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

2020年,持續將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制度覆蓋範圍作為醫保扶貧的硬任務和底線性指標。以扶貧辦大數據平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基礎,對參保繳費期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參保,參保繳費期結束後扶貧系統新增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時納入參保。

嚴格落實參保資助政策。對農村低保一類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城鄉低保差額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資助。

及時實施參保資助。農村貧困人口參保繳費後次月內參保資助到位。各地在做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參保的同時,動員各類民政救助對象積極參保並落實參保資助政策。其中,全額參保資助對象由縣級醫保部門在繳費期內直接辦理參保手續並將全額資助參保對象信息推送稅務部門。

同時,繼續在資金撥付上向“兩州一縣”和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予以傾斜。

三類人員大病保險起付線較普通居民降低50%

2020年,按規定標準全面落實基本醫保待遇政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所需資金統一由省財政予以撥付。

全省參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城鄉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大病保險起付線較普通居民降低50%,分段補償比例較普通居民提高5個百分點。

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的個人自負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照不低於70%救助比例實施救助。

要進一步規範醫療救助起付標準、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額,並做好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銜接,通過綜合施策,使得了大病、重病的貧困人口基本生活有保障。

此外,做好市域內具備住院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一站式”結算工作,將具備住院條件的醫療機構實現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功能作為納入定點醫療機構的必備條件。

對未摘帽的8個貧困縣實行掛牌督戰

2020年,持續改善基金收支平衡狀況,通過強化基金運行分析、推進支付方式改革、規範市級統籌配套政策和繼續保持打擊欺詐騙保高壓態勢,多措並舉、持續發力,努力改善基金收支平衡狀況。

堅決落實脫貧攻堅新部署,對未摘帽的宕昌縣、西和縣、禮縣、通渭縣、岷縣、東鄉縣、臨夏縣、鎮原縣等8個貧困縣、未退出的394個貧困村、未脫貧的17.5萬貧困人口以及影響脫貧的重點地區和突出問題實行掛牌督戰。

新甘肅·掌上蘭州·蘭州晨報記者:歐陽海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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