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房東亂收水電費(水4元/噸,電費1.3元/度)是否合法?你是怎麼看的?

平安v和諧


出外打工必須要租房子住,與房東建立了合同關係必須要遵守,國家立法沒有指定房租水電費的標準,所以不存在是否違法。打工不容易,辛辛苦苦用血汗換來的工資淨房租水電每月需要付20%~30%左右,除去生活開銷以外所剩無幾。我在上海打工,孩子在這裡上小學,相對來說開銷也就稍微多一點,我每月工資七千但淨收入只佔到工資的20%左右,假如回鄉下種地我的收入會更少。


王正大閱


上海正常的電費是階梯電費,居民樓民用,半夜三毛,白天六毛,我去看了一個出租的居民樓,電費他要一元,水免費,我現在租的公寓也看了幾個公寓,最貴的電費一塊五一度,水費五塊五一噸,我住的這個是電費一塊三毛五一度,水費是五元一噸,上海閔行浦江。


吃東西就是幸福


我也曬一下上個月的房租水電費。



落塵壤


你房東還算良心,你看看我的寶安區松崗



相識2008SZ


一噸水4塊多嗎?收4塊都要虧,下面是自來水公司給的賬單,自己算吧!!租房子也應該承擔些維修費用吧?水管壞了房客出錢嗎?要是樓層中間壞了,叫人維修,一次吊蘭就五六百,租住的房間,電線燒了,是不是租房子的願意承擔?不要只算別人收你多少,一旦遇到事情還不是房東自己掏!每噸水收你6塊,才多1塊多錢,你一個人住一個月用不到4噸水,一年收多你70塊錢。有一天水管壞了,誰出?



滴滴滴下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毫無疑問,房東加收水電費是違法行為。第六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准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租客只能默認房東加收水費,心裡不悅但只能接受。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是,租客在租賃關係中處於被動地位,如果不接受水電加價,就需要付出更多的租金。如果不想接受較高的租金,就只能找到更加偏遠的房子,上下班通勤付出更多的時間成本。

實際上,除了加收水電費,還有一些不合法的情況。例如地下室、群租房都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各地的政策法規都禁止這種行為。但是還是有房東將地下室出租、房子隔出了很多小間,同時也還有很多租客在尋找價格便宜的地下室、群租房。每一個在城市裡奮鬥的人都不容易,希望早日購房置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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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路過,水費6元,電費1.3元,這種非常期,不多收已經不錯了,更別想房東會減租。各位仔細看看這個房租有問題嗎?



桔子哥153970233


我們還不是一樣,押金壓一千出租房裡,除了一個空調啥也沒有,廚房就是個檯面還在陽臺上,廁所也是陽臺上,啥也不說了,打工的就沒有容易




豆芽兒的春天


那些靠外地打工人賺錢的房東不在少數,為了吸打工人的血汗錢,處處刁難,電費水費也不放過,5毛多一度電非得收你1塊5角一度,還有的房東把電錶效的很快,這類缺德事雖是少數,但影響極壞,必竟世上還是好人多,有的房東按國家標準收電水費,同情打工人,對於那些靠租房高額收取水電費的房東,是良心出了問題


道德被金錢綁架


水費,電費都有三個擋次,水費最高4:3元自來水公司收,住戶多了收5元一噸還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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