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人,來看衡陽市人大常委會立法的過去、現在和將來

衡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興文柯 記者邵俊傑報道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月20日,衡陽市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計劃出臺,市人大常委會一名工作人員在微信上發了一篇短消息《今年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兩部法規》,有人給其留言:能不能說詳細些?

看來,大夥對立法很關注。不僅想知道立法工作的“是什麼”,還想知道立法的“為什麼”“怎麼樣”等深度信息。法治時代,每個人須臾離不開法律。不論是立法工作的過去時、現在時,還是將來時,都值得大家關心關注。

@衡阳人,来看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過去時:已經制定六部法規,法治衡陽按下“快進鍵”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總方針。科學立法是第一步。

以前,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是沒有立法權的。轉機發生在2015年。當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對《立法法》作出修改:原來49個較大的市才有的地方立法權擴大到284個設區的市。旨在用更多的地方性法規來規範、保障、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彌補國家層面的有些法律在實踐末端的空白和缺位,打通法治的“最後一公里”,提高基層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據悉,設區的市並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立法。法律規定,它們只能在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規。

2015年12月,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獲准行使地方立法權。四年多時間裡,先後制定了《衡陽市南嶽區綜合管理條例》《衡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衡陽市森林防火條例》《衡陽市三江六岸濱水區域規劃條例》《衡陽市愛國衛生條例》《衡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六部地方性法規。

這些法規已經和正在發揮著積極作用。以《衡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為例,市城管執法部門透露,這部法規從2018年3月開始施行到2019年8月,全市開展了11個方面的專項整治,執法1.9萬餘次,糾章教育4.4萬餘人次,責令改正違法違章行為2.2萬餘起。

法無授權不可為。一位執法者感嘆:“這個條例彌補了上位法的不足,為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推動解決了一批多年想解決而沒解決好的棘手問題。”

@衡阳人,来看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現在時:正在制定兩部法規,為建設最美地級市護航

助力衡陽建設最美地級市,是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主旋律。2020年,又有新動作。衡陽不像北方某些城市那樣揚塵密佈,不見天日,但近年來,生產生活導致的揚塵汙染呈加重趨勢。

改善大氣質量,讓衡陽天更藍,必須治好揚塵!制定《衡陽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成為市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務,目前法規草案正在起草中,計劃在今年4月、6月、8月完成三次審議,9月報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審批。

這部法規將致力於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細化上位法部分條文的相關內容,解決上位法條文過於籠統不利於執行的問題;進一步明確職能部門職責,解決部門執法職責不明確的問題;針對建築揚塵、渣土清運、垃圾堆存、秸杆焚燒、城區燃煤、機動車尾氣、工業廢氣治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拆舊建新,城市 “鳳凰涅槃”“長大變美”的必經之路。在這個過程中,總會有些人為了謀求私利,千方百計搞違法建設。

違法建設的防控和查處是全市目前問題複雜、難度很大、影響範圍很廣的工作,而有關法律規定過於原則籠統,操作性不強。正在謀劃制定的《衡陽市違法建設防控和查處條例》將會對此進行明確和細化,給實際工作者提供“尚方寶劍”。計劃今年10月出臺。

@衡阳人,来看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將來時:調研論證三部法規,為今後立法打基礎

事非經過不知難。一部法規,看起來就那麼一些條文,僅從文字寫作來看,似乎不難。其實,從醞釀、起草,到修改完善、審議通過,要經歷很多次的打磨錘鍊,其中的利益博弈、措施確定尤為艱難。重要的事情重點對待。因此,人大立法者們堅持“兩手抓”:一手抓立法,一手抓準備立法。做好當下的,準備將來的。

改善鄉村環境是一項重要工作。農村改廁、垃圾處理、汙水治理、空心房拆除和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有許多盲點。今年,市人大常委會將對《衡陽市農村人居環境管理條例》進行調研論證,期望將來用法規的力量紓解困境,建設美麗鄉村。

@衡阳人,来看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早在1987年,全市就被確定為全省首批4個省級歷史文化名城之一。出臺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是我市申報全國曆史文化名城的“必修課”。更為重要的是,如果申報成功後,很多現實問題都會接踵而至。儘快調研論證,為下一步制定《衡陽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做準備、打基礎,是今年立法工作的又一任務。

此外,還要開展《耒陽市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的前期準備工作。2015年,中央在全國22個省的138個城市開展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耒陽市就是其中之一。耒陽市通過改革實踐,很大程度上解決了以往因分散執法、重複執法、多頭執法而引發的執法力度不夠、執法效果不佳、執法擾民等問題。為鞏固改革成果,有必要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把耒陽市的改革經驗固定下來,確保改革成果的規範運用。這也是中央“重要改革於法有據”精神在衡陽的落地生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