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規:駕照可提升至18分,2020.3.1起實施,喜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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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不喜歡!因為分多了,開車人就不在乎開車違章!違章開車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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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北京實行12分,我一個月就夠啦,因為當時自己覺得太油了,結果,闖紅燈,3分,中關村違規停車,3分拖車,逆行,3分,走錯路,當時沒有手機導航,3分,一共12分,完蛋。學習了一週,看到了視頻,都是血淋淋的教訓,太震撼啦,自那以後開車就老實啦,一直開到今天,我再沒有超過12分,連續好幾年都是0分,我的秘密就是尊紀守法,按規矩行車,有沒有警察一個樣。相信很多交規是血的教訓換來的。所以,每次看到交通標誌,自覺遵守。開上車,就要有責任心。以前的駕駛員每週都要學習,完了還要考試,現在有人管理嗎?所以,自律,是很重要的。每次出車,都要檢查證件,車況,師傅教的。開上車,要省油省電。小心使得萬年船。這就是老司機的一點經驗,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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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18分 因為大多數人還是比較遵紀守法的 誰也不願意扣分 但是有一種情況 如果你去陌生的地方 即便有導航 對當地的標識線路不清楚 很容易被電子眼拍下來 我很少去石景山 有一次陰差陽錯去了一次石景山家樂福 由於不熟悉路況和那裡家樂福不合理的停車場導致同一路段被電子眼拍了兩次闖單行線 6分沒了 像這種非主觀故意違章不可避免 所以我認為18分更合理 12分也不是不可以 每次扣分低一些 也行 所以重點不在於12分18分 重點在於每次扣多少分 如果每次扣分多 就是180分也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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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我1994年就拿了駕照,開車一直比較小心,感覺現在越來越難開了,一不小心,就會被扣分,有時感覺莫名其妙。有一次我轉灣過路口,本來就避讓了行人,結果還是被扣分罰款。我看了錄像,認定我未避讓行人,其實,他們離我還比較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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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酒駕,闖紅燈,超速屬於危險駕駛行為應該重罰,但是像違章停車應該適當減輕處罰,去年在一個黃線畫在內馬路上還不清不楚,中間隔了個非機動車道還有柵欄,我在那連續停了三次,每次都在五分鐘內,而且車上還有我老婆孩子,三次下車都是去對面藥店買一下藥,處罰消息是過了一週才發到我手機上,三次違章扣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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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還是贊成的,不贊成的呢一般一年也開不了多少公里的人或者很少開車的人對吧!還有說12分都多的人,說什麼多6分出來慫勇司機酒駕違章等等,政策對酒駕闖紅燈可一次扣18分呀!實例我是公司售後維修司機19年違章扣分情況,二次載維修人員某小區公交站停靠下車維修人員及工具,被扣六分,一次去高鐵站誤開進非出租車道進口處,馬上倒車出來被扣三分,現在還有三分,要到今年八月才更新。心裡提心吊膽的別在中招了,你覺的我這是故意違章嗎?提高分數對這些人確實有用,但對酒駕闖紅燈超速提高扣分數也是一樣的,主要是看怎樣扣分條件執行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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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支持12分制,不贊成提到18分。交通部明確不是提高到18分,是可以申請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理由如下:現行的駕照12分制已經應用多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生命的作用。有效提高了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駕駛意識,有效防止了很多交通違章,最重要的是使駕駛員最交通法規有了足夠的敬畏意識。

現行的12分制,幾分檔次人1-2-3-6,定格12分,能夠在一個很合理的範圍之內限制個人交通違章同時,也在時刻教育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12分的跨度,對於違法行為的分佈歸類較為合理。5種記分值分別對應輕微、較輕微、一般、嚴重、很嚴重的違法行為。

12分已經允許了一次闖紅燈或高速超速50%一次,及一次一般的交通違章等其他違章現象。如果提升到18分制容易給駕駛人員違章成本低的誤導,不利於交通秩序的維護和駕駛員自我安全駕駛素養的養成。最重要的是12分制更容易引起駕駛員的危機意識,起到對交通違法行為的震懾效果。

法規已入千萬家,非不得已勿更章。所以現有12分制完全合理,為了維護交通法規的嚴肅性,不宜輕率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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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說不贊同的應該是不怎麼開車,真正對自己負責對別人負責的其實不管多少分都是一樣的。現實情況是很多不切實際的限速,不合理的交通指示給駕駛人帶來了很多麻煩。現在扣分機制比以前要更嚴苛,動不動就扣3分6分。高速限速一下子100,一下子120,很容易不小心超20%,一超就是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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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駕照一個週期可扣分數升至18分的細則並沒有看到。僅就升為18分這一點而論,我實在是揣摩不透有關部門的心思,尤其是陡生兩個疑問:莫非是要對交通違章行為施以“仁政”?還是準備嚴格交通違章執法,先把分漲上去然後再讓違章者的分耐扣一些?對於第一個疑問,我的擔憂是:那些嚴重危害道路安全的違章者一次扣不滿分了,駕照不被暫扣,比如嚴重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醉駕、肇事逃逸、超速50%、高速公路倒車等,新規之下都將得以“續命”?第二個疑問,嚴格說是揣測:今後探頭越來越多了,有一些違章,比如說違停,探頭會讓違停車輛無以遁形,即使是司機留在車內也難逃處罰。而一次違停會扣掉三分,四次違停就會滿分(當然這個可以用別人駕照代扣)。增加到18分,可以讓司機們的“輕微違章”面對更嚴格的處罰時能多抗一會兒。對於第一個疑問,我不知道有關部門在給駕照漲分的同時,是不是也把醉駕等嚴重違章的扣分漲到18分?如果不是,那麼我是反對這個新政的,因為對嚴重和惡意的交通違法行為的寬恕,就是對守法守序者的傷害。對於第二個疑問,如果真是我揣測的那樣,那麼還是能接受的,只是,今後開車一定要更加小心,因為現在的探頭是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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