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1700多公里!海鹽和貴州遵義聯手“雲審判”

“我是貴州省遵義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楓香派出所所長楊述慶,我受海鹽法院委託,擔任本次庭審的值庭,核對我轄區的被告人程某某的身份信息,並向法庭報告......身份確認無誤。”

身在貴州的民警楊述慶、任華和被告人程某某,此時正在“線上”參加一場遠在1700多公里外的案件庭審。

相隔1700多公里!海鹽和貴州遵義聯手“雲審判”

2月21日,為避免疫情防控期間人員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海鹽縣人民法院使用“雲間網上庭審系統”對一起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依法進行“雲間”開庭。

相隔1700多公里!海鹽和貴州遵義聯手“雲審判”

海鹽法院院長黃歡擔任審判長,縣檢察院代理檢察長柏屹穎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程某某取保候審在貴州遵義市,此次在當地轄區派出所參加庭審。

相隔1700多公里!海鹽和貴州遵義聯手“雲審判”

相隔1700多公里!海鹽和貴州遵義聯手“雲審判”

10時許,審判人員、公訴人、被告人準時進入“雲間”法庭,在審判長主持下,通過視頻連線,完成了身份核實、權利告知、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當庭宣判等所有過程。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法庭當庭宣判。判決書將電子推送給被告人,同時,紙質判決書也將委託當地派出所予以送達。

相隔1700多公里!海鹽和貴州遵義聯手“雲審判”

最終,被告人程某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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