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綠波居民未戴口罩,防疫人員竟報110預拘留,有法律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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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疫情期,基本相當於戰時狀態,戴口罩雖然不是什麼大事但涉及公共安全,事其實很大,你如果是確診癧例不戴口罩外出,報警是一定的了,還得判刑,你所在區域所接觸的人員全部封鎖隔離,別矯情了,配合一下能死嗎?


朱工499


買不著口罩,我家裡有口罩用是因為工作需要,兩個月前自己買的,老婆說不喜歡藍色,她自己又買的粉色的,有這些存貨都不夠用,一天一個有多少都不夠用。後來聽說一次性口罩可以多帶幾次。也不知道社區哪位高人說的也是無語了。外面根本買不到口罩


九戒168938944


對於拒不配合還胡攪蠻纏的人,防疫人員確實可以報110來處理,之所以自己不處理是因為防疫人員沒有執法權,但目前疫情控制的這麼好,和防疫志願者有很大的關係,因此對於他們的工作我們應該支持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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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囂張不聽勸,多數都會被拘留



目前在緊張疫情的同時,每天都居民被拘留的新聞出現。前幾天我們本地有個女同志,歲數挺大了,出門非要去親戚家,因為都封堵了,不讓進,這傢伙,來勁了,非要去串門。志願者咋說都不行,還叫囂著不行就抓我,正好沒地方吃飯。

結果吃飯的地方確實有了,但伙食費自己出不說,還被嚴格控制起來了…

目前只要不聽勸,非和志願者對著幹,肯定是討不了好,畢竟疫情是全民的事,大家都不方便,不都容易,為了自己和家人著想,也不要這樣做。

當前疫情時期不聽勸,拘留確實有法可依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特殊時期,在緊急狀態下頒佈的所有條令都需要居民嚴格服從,如果態度蠻橫,可以處罰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不停勸告造成了很重的後果,可以拘留5到10天,罰款500元。

舉國都在抗疫的時期,如果非要做出頭鳥,後果真的很慘,我們這邊有個叫張松的,10天前火爆全網,當時態度極其惡劣,那股囂張勁就別提了,不戴口罩不說,還要把人眼睛打瞎,結果下午就老實了,現在還拘留著呢…

疫情期間,聽話,少出門,出門也要戴上口罩,對自己好,對家人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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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拉布拉多的老中醫


我覺得這樣的事情需要分情況考慮。

現在是防疫期間,出門是必須戴口罩的。如果目前在中國不戴口罩,進不了商店,坐不了公交車。如果個人只是出門後忘了戴口罩,經志願者或者防疫人員勸解和提醒後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馬上就改正了,那麼,何必非要打110將此人拘留呢?

說句實在的,畢竟出門戴口罩還是不習慣的,我今早出門上班時就忘戴口罩了,我覺得呼吸很順暢,有點兒不對勁,所以,就馬上回家取口罩戴上了,然後再出門。

假如此時我碰到防疫人員,看到我沒戴口罩馬上撥打110把我拘留的話是不是太過分了?人家可能只是忘了而已,難道還不讓人家改錯?

還有,1月末有一天我在大連市內坐505路公交車,那時大連已經開始實行“上公交車戴口罩”這項防疫措施了。那天,車到富民東路車站時上來一位阿姨沒戴口罩,司機馬上勸阻其下車,阿姨也沒胡攪蠻纏,很識趣地下車了。

這樣的情況,難道司機還非得撥打110把這位阿姨拘留麼?是不是有些小題大作了?甚至可以說涉及公權濫用了?要知道,全國目前在防疫期間,出現了不少公權濫用的情況,比如某些地方以防疫為名封路,隨意扣押防疫物資,這就是我們國家在管理上“一刀切,缺少智慧的表現”,甚至可以說“終於有權力了,得用一用”,給人一種“拿著雞毛當令箭”的感覺。

還有,假如面對沒戴口罩的群眾,志願者或者防疫人員稍微勸勸,對方就認識到錯誤服軟了幹嘛還找警察啊?這不浪費警力麼?


目前,什麼樣的人需要報110拘留?

防疫人員或者志願者發現其未戴口罩,多次勸阻仍然不聽勸告,甚至辱罵毆打防疫人員的,對於這種人是完全可以報110進行拘留的。截止目前,全國已經有極少數人因為不配合防疫被拘留。


有法律依據麼?

對於忘戴口罩馬上就改正的人不應該拘留,拘留這樣的人也沒啥法律依據。

對於不配合防疫人員工作,不聽勸阻的人是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進行處理的,從目前的情況看,也基本按照這樣的法律條款去處理的,一般拘留8-15天不等。除此之外,如果你經常看法制節目,你會聽到一種比較熟悉的罪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防疫期間,嚴重不配合防疫措施者,這條罪名比較適合。因為,在目前,防疫已經不是個人的事,而是事關公共安全了,如果你是隱性新冠肺炎患者,因為你的不聽勸阻,沒戴口罩,出門一個噴嚏,把你方圓10米左右的人都傳染了,那麼,你就是危害公共安全了,這和“酒駕後撞死多人”的性質是一樣的。


所以,目前我國處於防疫關鍵期,我們各位一定要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做好個人防護,不要不配合防疫人員的合理要求,否則,是會被拘留的。同時,也希望相關防疫人員不要在防疫期間濫用權力,把握適當的管理力度,別太神經過敏,別太離譜。


大連的雜家


有關戴口罩的事現在是特別重要的問題了。這幾天央視節目天天播放的公益廣告中鍾南山院士和李蘭娟等數位國家頂級專家已經說了:如果不在疫區,在自己家裡,在室外通風,人員不聚集的地方,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是可以不戴口罩的。經查看,各地政府部門的有關防疫法規,也和科學家講的基本一致。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過,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戴口罩!過度防疫只會過度恐慌,也可能會對防疫病毒有不利的方面。至於這個地方的因戴口罩發生的衝突,因不清楚具體事實,只能想想。如果防疫人員好心勸阻,還是應該聽的,畢竟人家是為大家好,也為你好,心意是好的,根本沒有必要吵鬧,最後吃虧大了去了,如果據此發生攻擊打鬥,報110,警察 出面解決問題,合法合理。如果是帶個袖套就粗暴行動,惡語相向,估計起碼也是不文明行為,應該這樣呢?大家知道該怎樣,我也不知道。任何行為都必須在法律法規的規定內進行,即使有多大的理由。


shbyao98


首先,我本身就是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我在工作中遇到沒有佩戴口罩進入小區的人員時,都是好言相勸,讓其佩戴口罩,於人於己都負責任。遇到張口就罵,出手就打的人我才選擇報警,畢竟我們沒有執法權,受到不法侵害我們自然會報警求助,親身經歷



你呀說的都對


網友您好:很高興回答您問題,各省市啟動一級響應,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其中就有這麼一句話,單位或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不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佈的有關決定、命令或者依法採取的措施,構成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所以說在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出門不戴口罩,工作人員提醒後拒不配合,是違法的是有法可依的。



飛波揚帆


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要拿危害公共安全來說,聽個名詞到處亂用,只有他是感染者,並且仍然主觀上到處去感染別人才是危害公共安全。也不要拿地方規定說事,下位法不能違背上位法,更何況一個規定而已,還未必有法律效力。當然,現階段我們提倡公共場所戴口罩,也僅僅是提倡。


Vincenteye


……………………!



我愛臺灣菜


照現實的執行情況來看,基層防疫人員大多以勸說為主。嚴格來講,不戴口罩的就應該拘留。為應對這次新型肺炎,我們國家付出了太大代價。7萬多人患病,10倍的人隔離,上百人死亡。工廠停工,商場停業,學生停課,經濟損失、社會代價、國際影響不可估量。採取最嚴格的措施就是要儘快消滅病毒,讓疫情儘快過去,讓各方面都恢復正常,如果理解不了這一點,枉為一個現代人,一箇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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