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的一個延期函就能延期,我想請問給業主帶來的損失誰負責?

人隨心聲


按道理來說幾天就沒關係,多對少都會出現一些問題,但是如果時間就了還沒交樓,就可以按合同的去告開發商! 有什麼不懂可以關注我,每天會發些關於地產信息


FlickJJ房哥


如果購房合同約定了交房時間,那麼,開發商單方發一個延期函延期交付房屋是違約行為,依合同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此違約責任如果在合同中有約定,則應按約定追究其責任,如違約責任不足以彌補業主實際損失的,還可以追究其造成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但實際損失數額,業主要擔舉證責任。以上問題,雙方可以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可以申請仲裁(要有雙方的仲裁條款),如雙方沒有仲裁條款約定,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方俊律師


非人力不可抗的延期函,如違背購房合條約,不具法律作用。


四川蔡斌


自己,沒人可憐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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