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第9號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我市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湖北及省外疫情重點地區以外的其它地區入閩人員,由企業用人單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實行14天監督性醫學觀察。
二、企業用人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做好監督性醫學觀察工作,早晚監測體溫和身體狀況並做好記錄,全面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三、外來人員(需要集中醫學觀察的人員除外)和外來車輛,按規定檢測體溫後可以正常進出小區(自然村);小區內各類工程施工須經小區物業同意後進行。
四、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疫情防控為由在市政道路上設卡攔截、阻斷交通,阻攔人員進出。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21日
廈門日報社新媒體中心出品
廈門日報社全媒體編輯:盧婷雯 審核:楊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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