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點耗子藥拌在熟食裡,放自行車上,車丟了,小偷吃死了誰的責任?

用戶5950935794


做法肯定不對,對社會安全造成風險,如發生後果,存在過失殺人罪的法律結果!


濱弘


買耗子藥,肯定是在地攤上或遊走的賣藥人處購買,已經是違法。拌在熟食中,放在自行車上,不認真保管好毒藥,任意棄置,造成毒餌同自行車一起丟失。沒有造成後果就沒有責任,如果是小偷將自行車偷走,見到熟食,貪嘴誤食,造成毒發人亡的嚴重後果。你要負法律責任,明知耗子藥要毒死人,你伴入熟食,做成毒餌,知道誤食造成的嚴重後果,不認真履行自己的保管職責,應該是過失殺人罪。


夏天有雨894


熟食拌上耗子藥,放在自行車上,本意是帶回家毒殺耗子的,自行車(和熟食)放在路邊或店鋪前,並無過錯,自行車並非車主丟棄,是被小偷非法偷走,錯在小偷。如果硬要說小偷吃了有耗子藥的熟食至死要人負責,那麼賣熟食的、賣耗子藥的、種養熟食食材的、加工熟食的、生產耗子藥的、管理耗子藥生產與售賣的、提供場所售賣熟食和耗子藥的、生產自行車的、售賣自行車的(沒自行車熟食不會放車上)等等那麼這一大圈人都要負責小偷的死。

真的這樣,天理何在?


尚龍420


現在經濟條件越來越好了,為什麼小偷還越來越多了呢?



當一個人不想出賣自己的勞動和智力來換取生存的資本的時候。

當一個人拋棄了自己的尊嚴的時候。

隨著環境、受教育以及其他種種因素的不同,也形成了各種各樣的人,這時小偷出現了。

小偷就像過街的老鼠一樣人人喊打,可謂是非常的可惡。

近日就發生小偷偷東西的事件,買點老鼠藥拌在熟食裡,放在自行車上,車丟了,小偷吃死了到底誰負責呢?

小偷入室盜竊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況且小偷偷東西的地方是的私人場所,是人家自己家裡面。

那麼自己家不同於公共場所,當然,自己的東西想放哪就放哪。

而且放老鼠藥也只是用來嚇耗子,又不是專門為小偷準備的。

對於與自己家無關的人是不需要承擔安全保障義務。而且小偷也不是主人請來的客人,所以我認為責任應該由小偷自己承擔。

因為房主又不知道小偷會來偷東西,還會吃放了老鼠藥的熟食,一切都是小偷咎由自取,這就是古話說的惡有惡報吧!


秘語相傳


買點耗子藥拌在熟食裡,放在車上,車被小偷,小偷吃死了誰負責任?可以肯定的說,你不用負任何責任,首先你是在你自己家裡所做的這一切,只是一時活忙於其他,或暫且擱置,不會造成其他的後果。小偷私闖民宅,而且是是犯罪行為。而導致死亡,與你沒有任何關係,你不負法律責任,也不用有任何的愧疚。假如小偷家屬或法院非要要你承擔法律責任的話,只能按照“無過錯責任”象徵性的賠償小偷家屬,以作安慰。(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王萬東法律服務


這還用問嗎?當然是你負責啦!不但是你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買熟食的目的就是拿來想害人的,帶有“謀殺”的可能

試想一下,誰買來熟食後拌上耗子藥,故意放在自行車上,“等著人偷走吃呢?”用熟食做“誘餌”讓人家偷自行車,我看你夠缺心眼兒的。

現在人們的健康意識普遍增強,沒人再把“偷來”的熟食隨便放進嘴裡

你貌似說人家是因為偷了你的自行車,而吃了拌有耗子藥的熟食死亡,跟你沒關係,那我問一下,假如沒人偷,你自己拿回家吃嗎?!

現在三歲孩子都知道,撿來的東西不能吃,何況是成人。

像這種偽命題最好以後不要出了,拿人家當傻子的人,其實自己才是最大的傻瓜。


晨風絮語


小偷故然可惡,但不足以死,你故意投毒那是犯罪,一是二,二是二。根據中國法律,公民沒有權利行駛罪犯處罰


煤海之貝


我國刑法,案子判決,主要看犯罪嫌疑人主觀心態+犯罪實施行為和目的+犯罪行為的時間!!想要做什麼,達到什麼樣的目的,手段是怎樣的,在什麼時間或情況下實施的綜合分析!主觀心態是毒死小偷的目的,行為是用耗子藥拌在熟食,用自行車做誘餌的手段!相比較,偷自行車的危害比毒死人社會危害小的多!!


神隆盈豐


蠔子大多是野生的,你毒死自家蠔子沒事,如果毒是野外的弄不好還需看守所蹲幾天


煉丹老人


人家是準備回家治鼠害的,又沒有強迫誘導小偷吃,應該是小偷自取滅亡,可喜可賀呀!無意之中消滅了一隻人人喊打的老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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